hauke 发表于 2013-1-10 20:06

我是小人鱼 发表于 2013-1-10 19: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写的是nur gültig zur Beschäftigung als Regulatory Affairs Advisor bei Fa.xxx

Erwerbst&a ...

去外管局,应该可以得到3-6个月的白条,抓紧找工作!他上班多久了?

smyazh12 发表于 2013-1-10 20:09

你们来德国两年,是不是从国内直接以工作的形式过来的?

我是小人鱼 发表于 2013-1-10 20:52

smyazh12 发表于 2013-1-10 20: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们来德国两年,是不是从国内直接以工作的形式过来的?

是的,是在国内找工作过来的

heavenknows 发表于 2013-1-10 20:53

十分理解楼主内种连续失眠的感觉~~~

1. 谨慎的人会立刻去外管局报到,要听他们的说法;胆儿大的人则会拿现在的签证儿“黑着”,直到签署新工作合同为止~~~

2. 领失业金的一个必要条件是,必须接受劳工局为你先生介绍工作,但他的签证儿是绑定工签,即使劳工局有一万个合适的职位、你先生也不能应聘任何一个——因为他现在的签证儿不允许他受雇于其他雇主,所以与其说是劳工局“不让找工作”、不如说是劳工局“无权通过官方行为给你先生介绍工作”,那么你们只能私下自己投简历了~~~

3. 直接叫回国的可能有,但至少会给你们一个月时间;你们可以向签证儿官问讯Fiktionsbescheinigung,俗称白条儿,一次签仨月;或者利用蓝卡政策§ 18c Aufenthaltstitel zur Arbeitsplatzsuche für qualifizierte Fachkräfte去说服签证官给他最长半年的签证儿~~~

4. 内个老板说可以领失业金,其实只是给你们提供了一个必要条件(尽量让你可以提前三个月通知劳工局),你们拿不到失业金也跟老板没关系,道理见2~~~

我是小人鱼 发表于 2013-1-10 21:01

heavenknows 发表于 2013-1-10 20: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十分理解楼主内种连续失眠的感觉~~~

1. 谨慎的人会立刻去外管局报到,要听他们的说法;胆儿大的人则会 ...

非常感谢,您这个说的很清楚。
现在的签证一直延续到2014年1月,但是去劳动局登记的时候,办事员看到我们的签证后直接给外管局挂了电话了,后续应该也把我们的资料给外管局发过去了。这种情况下我们还能“黑”着么?

heavenknows 发表于 2013-1-10 21:10

我是小人鱼 发表于 2013-1-10 21: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非常感谢,您这个说的很清楚。
现在的签证一直延续到2014年1月,但是去劳动局登记的时候,办事员看到我们 ...

像一些工作的外国人比较少或者失业率很低的地方儿,签证官有可能真的不清楚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所以你不三番五次去问签证官怎么处理你今后的签证儿,他真的根本就不去看内Zusatzblatt上写的什么Erlischt或者Nur gültig之类的字眼儿~~~

我是小人鱼 发表于 2013-1-10 21:18

非常感谢。我们这里是个小城镇,外籍工作的人不少,政府部门对待外籍工作人员的态度似乎也不是很好。
如果我们按照蓝卡政策§ 18c Aufenthaltstitel zur Arbeitsplatzsuche für qualifizierte Fachkräfte去申请办理延长六个月的签证,都应该做什么准备?
我们夫妻俩人的德语水平都很烂,怕和外管局的官员说不明白。很怕到时候他blabla说一大堆这不行那不行,结果我们还听不明白为什么不行。

sparsity 发表于 2013-1-10 21:25

不明白干嘛要来德国工作

heavenknows 发表于 2013-1-10 21:53

我是小人鱼 发表于 2013-1-10 21: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非常感谢。我们这里是个小城镇,外籍工作的人不少,政府部门对待外籍工作人员的态度似乎也不是很好。
如果 ...

好好读一读§18c里的陈述,重点有几个修饰限制的词儿,只要你们都符合或者至少让签证官相信你们都符合的话,他没理由不给你先生几个月时间;你们甚至还可以扯去年8月1号才生效的这条儿政策的初衷是什么:为什么蓝卡一开始只针对德国毕业生(找工作的时间从12个月延长到18个月)、稍后出台的§18c又开始针对有意来德国找工作的外国人?如果不是为吸引更多国外人才就没必要补充§18c对不对?过去一年你先生已经证明自己具备在德国工作的能力而非负担(赶紧找现在的公司开一个Zwischenzeugnis出来证明),只不过因为现在经济形势不佳种种客观原因公司裁员,并且你们已经在从被通知失业到与签证官面谈的这些日子里给多少家什么类型儿的公司发了多少份儿简历、面试了多少、进展如何,把内些为约面试及涉及到进展的电邮、电话、信函、时间、公司名称、地点、意向职位、联系方式等详细记录并保存下来作为Argumente去给签证官看,我觉得这样儿做的话一定会得到一个合理的结果~~~

我是小人鱼 发表于 2013-1-10 22:21

heavenknows 发表于 2013-1-10 21: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好读一读§18c里的陈述,重点有几个修饰限制的词儿,只要你们都符合或者至少让签证官相信你们都符合的话 ...

非常感谢
那我们现在还是不着急约外管局了,先大量投简历吧。手里有offer,或者至少有面试之后,再详细准备好材料去约外管局好了。
另外有一个关于找工作的问题。现在是否应该在简历上把已经和原雇主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儿挑明?
理论上雇佣关系是到2月15日才解除的。我老公现在在简历上挑明这一点是否对找新工作有不利影响?如果不挑明的话,会不会之后有意向雇佣他的人会因为他故意隐瞒这一点认为他不诚信,从而不再雇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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