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ure
发表于 2013-1-21 08:06
在法庭上一定要自我辩解!光靠律师没有用!
Laure
发表于 2013-1-21 08:08
请邻居一起联名写信!
一把钢枪手中握
发表于 2013-1-21 20:12
支持!好样的。
creditsuisse
发表于 2013-1-22 11:36
本帖最后由 creditsuisse 于 2013-1-22 11:39 编辑
楼主,一定要咬死,他闯入你的家里(他先私闯民宅),推搡你,害你失去平衡,摔倒了 (他先侵犯你了),还叫嚣威胁你女朋友,你女朋友在场的话,就让她说当时情况很危急,还有他有没有喝酒?你出于恐惧中,正当反击,保护女朋友的心理,随手拿起身边的东西,自卫的。 同时你女朋友也要作证,长期你不在家的时候,被恐吓,威胁,精神衰弱。法官都是同情弱者和女人的。再说这个人有很多恶绩了,法官宁愿相信你啊。在法庭上的时候,肯定是你要自己陈述当时的情景的,你事先要斟酌好,用什么动词。律师的作用是帮助你把这个过程写在起诉书里,然后用法律条例来说明你的行为是合法的。你的个人陈述是法官个人主观判断的基本依据。这个不会算是自卫过度的。楼主不要害怕。
erdbeere
发表于 2013-1-22 12:53
纯爷们!{:5_394:}
david415de
发表于 2013-1-22 13:06
忍了7年还不搬家,楼主能是做大事的人!
俺老家那,80前生的人一般都这么处理,先骗他进门,然后一闷棍打晕,之后拿出准备好的刀放他手里。要想手黑点,那刀子给他前先给自己右臂外侧割两刀。这些都做完了,那起刚才打他那棍子,照他刚才受伤的地方在来一棍,这一棍子,力度可以根据仇恨深浅来掌握。简单清理下其他没必要的痕迹,感觉可以了,报警吧!
你有过7年时间准备,够了,放倒他后什么时候报警也是你决定的,自己稳住就好。
hh2
发表于 2013-1-22 18:05
中国一起类似案件,嫌疑案犯是澳洲人,因对方强行进入家门,用菜刀砍翻两个,司法鉴定均为轻伤。法庭一审认定对方不在实施故意侵害,嫌疑人不是正当防卫、不是防卫过当,而是故意伤害,获判实刑一年,上诉中。有律师认为如果是中国人而有关系搞定,可能就无罪释放了;如果是中国人而没关系搞定,可能会判更重些,两到三年实刑。http://news.sina.com.cn/o/2012-12-23/074625874059.shtml
Fanny81
发表于 2013-1-22 20:10
找律师,让律师教你怎么说
voids
发表于 2013-1-22 21:31
楼主好运!这人该揍!
秋水墨色@
发表于 2013-1-23 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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