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方是工作签证,给中国籍的孩子延签属于家庭团聚还是什么
本帖最后由 jiwawa 于 2013-1-20 10:37 编辑父母都是中国籍,一方是工作签证,没有拿长居。最初孩子的签证是随我的学生签证,当初我换工作签证的时候,孩子的签证没有随着我更换。
现在给孩子延签是应该填写学生签证到工签的表格还是属于家庭团聚?还是什么其他签证啊?去哪个办公室我都不知道。。。。。。
紧急求助 本帖最后由 依_依 于 2013-1-20 11:17 编辑
孩子还是跟着你的,你以前是学生签,他延签就是去学生签证那个部门。现在你是工作签,那他也该去工作签的部门延签,因为他的材料是跟你的材料转的。他的签证没有到期就不需要更换。
表格一般都一样,他的签证目的一直都是家庭团聚,和你的签证目的没有关系,只要你有合法的居留,他就有必要留在这里。 工作签证应该不属于Studierende und Wissenschaftler aller Länder und
deren Familienangehörige,这个了吧?
那是不是应该去按国家分类的那个部门了?
我在柏林,第一种情况是Z2,按国家分类我应该去Z4.那工作签证应该去Z4吧
你们是按国家分类的?我们这里就是学生和学者一类,其他的都是按照姓名排的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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