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d_zw1026 发表于 2013-1-24 14:05

分居,保持距离~

贞爱 发表于 2013-1-24 14:28

lsx-jack 发表于 2013-1-24 12: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嗯 。。。不爱我就什么都不用纠结了

不爱你,行了,你不用纠结了

lsx-jack 发表于 2013-1-24 14:39

rainpolar 发表于 2013-1-24 15:04

有些人很适合做朋友,有些人适合谈恋爱,有些人能结婚过一辈子,也许这个女孩很喜欢lz,但是觉得和你做朋友更开心,人的感情是很多种的,对一个人也可以有多种感情

lsx-jack 发表于 2013-1-24 15:07

anliegen 发表于 2013-1-31 11:22

生米煮成熟饭了没?

lsx-jack 发表于 2013-2-6 09:37

anliegen 发表于 2013-2-7 10:42

lsx-jack 发表于 2013-2-6 09: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该算吧

现在的女孩很放得开吗!感情的事不可强求,她也说的很明白了,就不要再纠结了。

勒白阿仁 发表于 2013-2-7 11:06

anliegen 发表于 2013-2-7 10: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现在的女孩很放得开吗!感情的事不可强求,她也说的很明白了,就不要再纠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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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x-jack 发表于 2013-2-7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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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实在想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