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nchris
发表于 2013-1-30 08:28
本帖最后由 lnchris 于 2013-1-30 08:32 编辑
Marcofung 发表于 2013-1-29 22: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明天就把这帖子的信息翻译给德国媒体看,为这边的宝宝争取点最后的福利吧。
{:5_317:}这话说的,好没意思
klsharp
发表于 2013-1-30 09:45
mymy365 发表于 2013-1-29 18: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甭说了,包括上面那些恐吓的,人家说的很对,你的签证的意义是说明你不许在德国/欧盟从事商业行为,那些搞 ...
怎么可能一切交易行为都在中国发生呢?倒卖分2个阶段阿,进货和出货,进货是在德国进行的吧? 那怎么叫一切交易都在中国进行呢?而且不管你怎么绕,最后盈利所得也是又回到德国作为留学生的生活费不是? 你要说德国和银联不合作抓不到你小辫子,那是执行上的问题,但法理上留学生代购的确违反居留目的,可以被遣送。
yuyingcao
发表于 2013-1-30 09:51
{:3_248:}
mymy365
发表于 2013-1-30 09:56
klsharp 发表于 2013-1-30 09: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怎么可能一切交易行为都在中国发生呢?倒卖分2个阶段阿,进货和出货,进货是在德国进行的吧? 那怎么叫一 ...
合作也抓不到辫子,法理上也不存在什么问题,你在德国境内本来就是没有商业行为。
你家七大姑八大姨的,都委托你在德国买个锅,算不算商业行为?
那国内一个厂委托你给物色个买个车床,算不算商业行为?
你在德国帮国内杂志社写篇稿子,算不算?
你在德国帮国内开发个软件,算不算?
还有,你不要按照那些外嫁的思维来考虑,为什么盈利所得一定要回到德国。留学生的生活费自然可以由父母给,他代购挣了无论是50万还是500万,难道一定非要回到德国弄成欧元才叫钱?这些钱完全可以在国内买房付按揭,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留学生就算偷税漏税也是中国海关和中国税务的问题,跟德国一点都不沾边,别说什么在德国长期居住所以一切全球收入都要在德国纳税。。。这不是美国
simonelu
发表于 2013-1-30 10:02
随便聊聊吧。那你就跟他坎两下呗。
steinhause
发表于 2013-1-30 10:06
林子大了
klsharp
发表于 2013-1-30 10:08
mymy365 发表于 2013-1-30 09: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合作也抓不到辫子,法理上也不存在什么问题,你在德国境内本来就是没有商业行为。
你家七大姑八大姨的, ...
1。商业行为,以赢利为目的理论上都算, 你给亲戚带东西还赢利的么? 给杂志投稿这种你随便写的突然有一篇别人要了给你点小稿费,那当然不算,但是你作为常驻编辑什么就不行。
2。我没用外嫁的思维思考问题,我是以商业的思维来考虑,你本金买成奶粉寄回国,但是卖的钱不流回德国,那你下次拿什么买奶粉? 父母赠予? 那只能说你钻了空子洗了把钱而已,你不过是把你的赢利所得以父母的名义汇过来而已
3。 交税问题, 德国不是美国,不用全球交税, 但是! 德国税法规定,你每年一半时间在哪呆着,就跟哪交税, 德国外派回国的人是在国内交税的,所以理论上你是该为你的赢利在德国交税,只要你人长期呆在德国, 另外,德国的所有福利都是跟收入挂钩的,你有收入,就得交社会保险,这部分的钱代购也没交吧?你还觉得合法么?
klsharp
发表于 2013-1-30 10:12
mymy365 发表于 2013-1-30 09: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合作也抓不到辫子,法理上也不存在什么问题,你在德国境内本来就是没有商业行为。
你家七大姑八大姨的, ...
商业(Commerce),是一种有组织的提供顾客所需的商品与服务的一种行为。
一般認為商業行為成立的條件有以下幾點:
以營利為目的
發生交易行為
出於雙方自願
符合法律規範
kidkudo
发表于 2013-1-30 10:20
学生是不能做生意的,是法律规定的
自己在ebay上买卖都要交税
mymy365
发表于 2013-1-30 10:22
klsharp 发表于 2013-1-30 10: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商业行为,以赢利为目的理论上都算, 你给亲戚带东西还赢利的么? 给杂志投稿这种你随便写的突然有一篇 ...
你说的是完全从理论上推,而我所的是从实际出发,理论在这里没有任何意义。
比如说,我七大姑八大姨开个淘宝店,我管她挣多少钱,我乐意帮她买奶粉,我管她是拿去自己喝还是出售,这和我没关系,她挣多少钱我也不关心。然后,她家其他人愿意给我个100W的大红包,作为亲戚,她愿意送钱,我为啥不能接受呢。
别说留学生代购了,比这大得多的商业政治贿赂,人家一样绕过法律,玩得转。像人家徐明给薄瓜瓜的奖学金,那是玩得不好的,被翻出来了而已。除了贿赂,洗钱也有洗得好的洗得不好的。那些大case都不能摸得清,还拿代购奶粉这种小case说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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