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onymous 发表于 2013-1-30 16:23

遗嘱风波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12-6 17:0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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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如钩 发表于 2013-1-30 16:30

有空就去争取,没空就等人品爆发

酒心 发表于 2013-1-30 16:31

各管各家,自己爸妈自己搞定。

别人钱财,得之感谢,不得正常。

自家子女,给足亲情爱情和适当自主,成人后便要自立啦,留什么遗产,要好生活自己挣去,和他们爸妈当年一样。

快乐的园丁 发表于 2013-1-30 16:38

当然不去。也不是差这点,何必呢

梦醒时分999 发表于 2013-1-30 16:45

这些关系,好乱啊!看了2遍,才梳拢了。
你妈妈凭什么来插手你公婆的遗嘱啊?
既然遗产对你来说,不重要。而且你们已经在遗产上签字了,就算了吧。
自己有工作,自己给孩子存款,为孩子谋福利吧!

Reisender 发表于 2013-1-30 16:57

你LG跟二哥本来也不同,比如遗嘱里也写了,如果老人去世,二哥要照顾大哥一辈子,你LG就没有这个责任.
但是立遗嘱的时候你们如果还没结婚的话,应该可以考虑修改遗嘱,主要是你要和老人搞好关系

Anonymous 发表于 2013-1-30 16:57

梦醒时分999 发表于 2013-1-30 15: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些关系,好乱啊!看了2遍,才梳拢了。
你妈妈凭什么来插手你公婆的遗嘱啊?
既然遗产对你来说,不重要。 ...

我是LZ。
我妈不是要插手我公公和继母的遗嘱,她是出馊主意,让我跟LG说,他得跟公公暗示应该改遗嘱,给我们的孩子继承权。只要我忽略我妈的馊主意,根本不跟LG提这茬,我妈的话说了完全跟没说一样,哪里谈得上“插手”呢。我自己反正是觉得我妈的主意很糟糕,但她唠叨,就有点儿烦。

Julianmama 发表于 2013-1-30 16:58


真佩服楼主,再婚公公遗嘱这种事也和自己的老妈说,决定权又不在你手里,说了无非是增加大家的烦恼。

既然都签证确认过了,没必要再为那很低概率的可能去弄得大家都不愉快。

greengreencity 发表于 2013-1-30 17:05

原来德国也能印证有后妈就有后爸啊!

Anonymous 发表于 2013-1-30 17:07

Reisender 发表于 2013-1-30 15: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LG跟二哥本来也不同,比如遗嘱里也写了,如果老人去世,二哥要照顾大哥一辈子,你LG就没有这个责任.
但是立遗 ...

LG跟大哥、二哥都没有血缘关系,无论从亲情还是从法律上来说,他都没有照顾大哥的责任和义务。
公公和继母之所以要把“二哥照顾大哥一辈子”写进遗嘱,是因为大哥跟二嫂的关系很糟糕,二嫂非常讨厌大哥,两老害怕自己死了之后二哥完全听从二嫂,就对大哥不管不顾不理不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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