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o3
发表于 2013-2-5 11:03
汉奸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3-2-5 12:58
trio3 发表于 2013-2-5 11: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汉奸
这帽子一下子就把楼主遮没了。也还不至于吧。
trio3
发表于 2013-2-5 13:11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3-2-5 12: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帽子一下子就把楼主遮没了。也还不至于吧。
如果LZ拿德国护照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良乡
发表于 2013-2-5 13:19
LZSB
多的真懒的说。。。。。。。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3-2-5 13:30
trio3 发表于 2013-2-5 13: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LZ拿德国护照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我觉得大家该就事论事。
其次,楼主提出这个命题讨论,并不是说他已经去做了。
再次,即使他去做了,也谈不上是汉奸,这点破事还谈不上危害汉民族的正当利益。
不一样
发表于 2013-2-5 13:57
汉奸不至于,别乱扣帽子。楼主想这样做从法理上来说是正确的,从人情上来说就说不过去了,再说代购奶粉能赚多少钱呢,赚得多了,自然有税务局找上门,没见隔壁有人被抄家吗。可能楼主自己也是妈妈,没买到奶粉,被气着了。一句话,闲事少管,抓犯罪是警察的事,德国是不提倡见义勇为的,这次你举报人家,下次可能就轮到你了。
trio3
发表于 2013-2-5 14:33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3-2-5 13: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大家该就事论事。
其次,楼主提出这个命题讨论,并不是说他已经去做了。
再次,即使他去做了,也 ...
反正我就是这么想的,别人的想法我管不了,你也别来管我。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3-2-5 14:38
trio3 发表于 2013-2-5 14: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反正我就是这么想的,别人的想法我管不了,你也别来管我。
没时间管你,只是和你一样发表意见。
irvine
发表于 2013-2-5 14:49
n页的点评,这也算是萍聚开天辟地第一回了吧。
daisymoonred
发表于 2013-2-5 14:56
楼主~~~唉,极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