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terngeld夫妻分居两地
如果父亲不休Elternzeit的话,是不是不可以申请父亲2个月的Elterngeld啊?但是照BEEG §4 Abs. 3, Nr. 3的解释,我理解的是如果夫妻分居两地,孩子不跟夫亲的话,母亲也可以申请那另外2个月的Elterngeld。也就是如果只有母亲申请的话一共可以申请14个月的Elterngeld。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 不休EZ怎么拿EG?那不是白白上班,还少拿钱?这个EG是对你不上班,对于收入的ausfall的一个补偿,不是额外给的。你上班,就拿工资,不上班,休EZ,没有工资,就拿EG。
另外的问题不了解。 elterngeld比工资少,是不上班的补贴,不是上班了额外拿的。。 EG 跟夫妻分居两地有什么关系
一个人可申请12个月
两个人最多可申请14个月
是真正意义的不上班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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