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lchch 发表于 2013-2-17 00:31

请问大侠们如果加入德国籍的话,是否就没有了在国内的继承权?还能在国内购买房产吗?

如题。

x256y 发表于 2013-2-17 14:46

我突然想起了很久以前一个电影,说是国外一个叔叔还是舅舅要死了,留给一大笔遗产,要去继承什么的。貌似和国籍无关吧

jimmixi 发表于 2013-2-17 15:01

财产是跟继承人发生关系的,不跟继承人的国籍产生关联。

Lilia 发表于 2013-2-17 23:23

否,能。不过好像是有义务申报。

klchch 发表于 2013-2-18 22:37

谢谢大家的热心回复!
我也是听说,不知道国内是否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所以想问清楚,免得以后出问题。

blackangel0528 发表于 2013-2-19 13:56

irvine 发表于 2013-2-19 13:58

继承没有问题。买房的话,首先外国人只能在华购买一套房产。其次这个楼盘还必须要有可以出售给外国人的资格。

blackangel0528 发表于 2013-2-19 14:09

Lilia 发表于 2013-2-19 14:18

blackangel0528 发表于 2013-2-19 12: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怎么觉得是 能,否呢?
继承遗产是有申报义务的。

和你意思一样啊。是能继承,能买房啊。我那个否是否定了就没有了继承权的,那个能,有限制也是是能啊。

sea0024cn 发表于 2013-2-19 14:33

父母又不会因为你入外籍就不再是你父母。

zhangqiaoyan 发表于 2013-2-19 14:55

外国人继承中国境内遗产方法
来源:法律快车http://www.lawtime.cn作者:

  1、华侨和外国人申请继承中国境内的遗产,应首先向其居住国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书,证明申请人的职业、住址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该公证书还须经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指定的办理认证的其他官方机构和中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如需要公证的主要事实发生在我国境内,申请人可以直接向我国有关地方公证机关申请公证,由公证机关核发继承权证明书。)

  2、上述公证书经过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后,申请人应同时携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材料,向遗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手续。公证部门对有关证件审核后,对符合我国遗产继承相关法律规定的,发给《继承权证明书》。申请人可凭此到遗产管理部门(如房管局、银行等)办理具体继承事项。

  3、申请人如因故不能或不便亲自来华办理继承事宜,可委托其在华境内的亲友代为办理,也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的律师代为办理。委托律师办理的,需要出具委托书。委托书应包括受托人的姓名、住址以及代理权限。委托书亦须要在申请人居住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blackangel0528 发表于 2013-2-19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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