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i 发表于 2013-2-19 20:08

好奇都已经明白说了寄出去是不可能拿回来的。你lg还能再怎么为难你?说说具体他说的话,让大家看看他到底是不是真有病。真有的话还是离了吧,和一神经病纠缠一辈子你自己也能神经了。

dy2012 发表于 2013-2-19 20:09

没有原则上的问题就别想到离婚吧

以薰 发表于 2013-2-19 20:11

匿名者 发表于 2013-2-19 18: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当然说了,说了以后还是有后面的事,所以我才厌恶

把德国邮政的电话给他. 让他自便

docde 发表于 2013-2-19 20:12

这么唧唧歪歪?

饭卡 发表于 2013-2-19 20:19

已经寄了的信怎么取?
如果信已经分拣走了,上车了,那岂不是还要你去追车?
貌似是精神病状况吧!{:4_297:}

德所求 发表于 2013-2-19 20:19

其实,只要两个人的心不再在一起了,为任何理由离婚都可以理解。

宝贝leo 发表于 2013-2-19 20:21

最主要的是 你觉得自己这样生活开心吗?可能{:5_309:}一定要让自己变神经病再离婚吧。

搞不好了 发表于 2013-2-19 20:27

离婚吧, 如果经常这样的话, 你男人太不理解人了. 反正你们分居两地, 再找个人在德国生活, 别回去了.

ichmag 发表于 2013-2-19 20:28

这个男人不是男人

rainpolar 发表于 2013-2-19 20:32

本帖最后由 rainpolar 于 2013-2-19 19:37 编辑

我和LG说的,要不你就自己一手把事情都做了,要么别人帮你做的时候就闭嘴。就算是外人也要给的起码尊重,不要说是自己LG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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