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wm_2001 发表于 2013-2-20 09:51

解决

本帖最后由 kkwm_2001 于 2013-7-30 17:19 编辑

解决

ga6570 发表于 2013-2-20 10:12

好多钱呀,这么多千欧

酒心 发表于 2013-2-20 10:25

以前公司去中国找人到德国给自己公司培训,出钱出力,结果派回中国去后,一年之内绝大多数全部跳槽,把公司给气的。。。
公司培训要出钱的,还给你发工资,你一年就走人,当然要把人家的培训费用给支付了。

nanguazaixian 发表于 2013-2-20 10:50

价值5Mio的培训。。。

kkwm_2001 发表于 2013-2-20 11:28

不签的话,怕印象不好
我也不是很想占这个便宜
就8天。也不一定能有多少提高。

saleonline 发表于 2013-2-20 11:31

...

错别字好多。。。

jasmin929 发表于 2013-2-20 11:53

2年,感觉不长啊。听说过许多时间更长的惩罚性合同,动不动就三四年的样子。

Spiesser 发表于 2013-2-20 11:56

我们公司,辞职的话,两年内的培训要自己付一部分。
这个规定很正常,很多公司都有。
我觉得没什么,该培训就去。不要为了可能会发生的事情去干扰现在的决定。

多瑙河畔 发表于 2013-2-20 12:51

本帖最后由 多瑙河畔 于 2013-2-20 12:53 编辑

酒心 发表于 2013-2-20 10: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以前公司去中国找人到德国给自己公司培训,出钱出力,结果派回中国去后,一年之内绝大多数全部跳槽,把公司 ...

看起来似乎很好的措施,可实际上,想跳槽的人会因为这个就不跳槽了吗?绝大部分跳槽是因为对现有公司失望,比如收入少,升迁机会少等等不满,才会另觅他途。加一个这样的条款,不仅阻挡不了员工出走,还暴露了企业过分强调自我经济利益的企图,唯一起到作用的是让跳槽者的成本高了点而已,如果没有根本改变雇佣策略,不仅留不住旧人,事实上反而让新人觉得这个公司缺乏机会需要用这种手段控制员工自由流动。再说,企业培训的目的也是为了企业创造效益,而不是为了员工提供学位的。说白了,这叫不合理条款。

microsanf 发表于 2013-2-20 13:02

难道是舍弗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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