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改的不好,惯疯,本性难移
姓名影响不大吧,也就2%。 ymh 发表于 2013-2-23 18: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惜不是李刚的儿子!
李少将可比李刚位置高多了,所以响应行为更恶劣。 whatI 发表于 2013-2-23 21: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李少将可比李刚位置高多了,所以响应行为更恶劣。
养不教,父之过。 《史记—李氏父子外传》:御用伶人李双江者,原籍北荒小民,天朝立国前十年生,自幼善歌,入天朝乐府深造,所作歌极尽夸赞阿谀之词,以粉饰太平为能事,遂渐得权贵赏识,寸功未立而以伶人之身高居公堂。得势后,道貌岸然冠以“歌王”之冕,而民间鲜少有知其名者。天朝四十年,有一妙龄女梦鸽,拜入李某江座下学艺,李某江为之神魂颠倒,休前妻丁英,以知天命之年再娶梦鸽,时人对此褒贬不一。越六年,生子李天一,因老来得子,加倍宠溺,自小入名校,开豪车,交游纨绔,横行市井,美其名曰“帝都银枪小霸王”是也!天一年十五时,无证驾驶宝马豪车,以蹭车小事纠集顽主伤人,并疑似车藏火器,舆情一时哗然。同案者家长苏某亦为高官,遂与李某江并力上下其手息事宁人,天一仅以年少无知判教养一年,余者不了了之。管教即满,天一改名冠丰,然习性不改且变本加厉,又伙同众纨绔灌醉美女轮奸之,终犯滔天大祸,刑拘于皇城司,即日待判。天下舆情再次哗然,忆其往日斑斑劣迹,似早有强奸家教之嫌。异史氏曰:帝都皇城,天子脚下,理应首善之地。然有此恶少横行,可尽归于其父之过哉?昔有药八刀之激情杀人,后有我父是李刚之有恃无恐,观此天朝盛世,嫖宿幼女,炮竹炸桥,平坟复立,咄咄怪事有如过江之鲤,上行下效尔! whatI 发表于 2013-2-22 16: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放到法律版,大家可以讨论一下17岁在中国,或者在德国,同样的事情,得负什么刑事责任。
在中国有舆论压力,可能还会判得重一点。
在德国,那些蓄意谋杀,奸杀小孩的,也就是个无期,最长只坐15年而已。这还是17岁,强奸案而已,不作指望。 greengreencity 发表于 2013-2-22 17: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7岁在法律上就是成人了吧!
没呢,德国很多罪案,21,22岁还说什么jungendlich的。
中国是18岁算成年,但是某些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按16岁还是14岁算吧。
不过看爆料,这小王八有年龄造假的可能,实际年龄已经20出头了。 whatI 发表于 2013-2-24 17: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史记—李氏父子外传》:御用伶人李双江者,原籍北荒小民,天朝立国前十年生,自幼善歌,入天朝乐府深造, ...
班马气还不够重,再接再厉!{:4_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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