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NA
发表于 2013-2-28 22:55
身边实例。借票属于冒用证件罪,刑事责任。借票的当时被遣送了,被借车票的坚决否认借票,说车票丢了,最后留下了,但不知道怎么处理的。
这个我说你们咎由自取。我们这边但凡新生来我就拿这个教育他们,别出去给国人丢脸
cw520
发表于 2013-2-28 23:17
你最多是明示责任,但是你朋友是欺诈,是刑事
cw520
发表于 2013-2-28 23:20
借此贴问所有达人,是不是以后有什么事情 只要在没律师的情况下一律不要回答警察的问题呢?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3-3-10 22:00
gdgdgd 发表于 2013-2-27 14: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哈哈哈想起了非洲淫火虫的笑话。
笑死我了。。。。
不好意思,歪楼了,我只能说,都发生这种事情了,lz居然还帮着借票的说话,其实就应该把自己彻底撇清!说票掉了也好啊~
abaqus
发表于 2013-3-10 22:09
真希望德国实行陪审团制度!!
对这种欺骗行为罚款 10 万欧元比较好!!
歐若拉
发表于 2013-3-10 22:53
我朋友遇到过,但是当时是被抓的人承担了全部责任,我朋友说票丢了,不知道被谁捡到了。最后就罚钱而已,没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