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合同到期后,只得到短期合同,不能延签必须马上回国吗?
请教各位过来人,有经验的前辈本人目前情况是在德国公司工作一年半,现在有限期合同到期,公司只给了3个月的短期合同用来找新工作。
1.这种情况下,凭借3个月的合同能不能申请到工作签证?
2.申请不到的话,德国外管局就不会给白条或是任何形式的签证用来再找工作了吗?
有谁知道?或有经验,请指教啊 你和合同结束后,现在的工作签证就会失效,然后外管局应该就会给你3个月的找工作签证~~所以你现在应该是有6个月的时间来找工作,加油吧~~ 但外管局声称不存在这种找工作的三个月签证。只有刚毕业的学生有此类签证。请问谁有相同情况的? kevinprotoss 发表于 2013-2-28 15: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但外管局声称不存在这种找工作的三个月签证。只有刚毕业的学生有此类签证。请问谁有相同情况的?
确实没有固定的三个月找工作签证说法,完全是根据外管局办事人员的心情决定,给一周时间限期离境也不是没可能。建议你现在赶紧找工作,如果找到下一份工作,直接拿新的合同去换签证。 外管局现在走正常的步骤,要拿我的三个月短期合同去Arbeitsamt申请工作许可,同时给了我一个白条,当然是三个月的。之前的工作合同在这个月结束。如果Arbeitsamt不同意三个月的工作许可,也就是不能延签,是不是会连同现在已有的白条也同样作废?
这样的话,是不是拖着,不申请工签,至少还能有三个月来得合算? 问一下,你没有失业金吗
正常情况下,你可以拿超过6个月的失业金吧
实在找不到,能申请到学校里读个博什么的吧?
楼主,你拿到白条后,应该可以申请失业金,失业金会算出来你有多少anspruch,然后根据失业金的时间再去外办延签,可以迁到失业金拿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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