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小偷,不是很严重的话,犯法不?
昨天去市中心逛街+吃晚饭,在杜塞Bilk的那个大型购物中心的某餐厅吃饭。正吃着过来一个人,看摸样不是德国人,但应该也是欧洲的,坐在我旁边不远处。因为是一个很长的长凳,我就把外套也放在长凳上。这个人把他的外套放在我的外套旁边然后坐下。没吃任何东西,在那东张西望,然后5分钟左右吧,来个人叫他,他就拿上他的外套走了。我还纳闷这人又不吃东西来这干啥。下意识瞅了眼外套,发现内侧放钱包的口袋拉链开了,伸手一摸,完了,钱包被顺走了。好在发现及时,一个箭步冲出去。看见那两个人有说有笑走在前面。立马过去一手抓一个把他们堵住,大喊还我钱包。其中一个见被发现,马上从包里拿出我的钱包还给我,说还给你行了吧,让我们走吧,我说不行,见警察去。这时他想跑,但是我抓的很紧,于是他一挣扎,把外套甩掉不要了,往我头上一甩就跑。(我由于要伸手接我的钱包,其中一个已经撒手了)我本能的踹了一脚,但他还是跑了。我由于动作幅度比较大,加上小偷的衣服甩在我脸上,眼镜掉地上了,也就没追。我跟商场的保安描述了经过,把小偷逃跑时掉了一地的衣服,包什么的交给保安了。后来警察来了,抓住了一个。我才知道原来他们一共3个人。如果当时我先发制人,在他跑之前就一脚踹得他爬不起来,然后扭送公安机关(呵呵,套用一下国内的说法,就是交给警察)警察不会追究我打人的问题吧?如果不追究的话,下次抓到小偷就先一顿胖揍再说了{:5_309:} 犯不犯法先不说,你怎么确定你一定打得过对方? 兄弟太牛了,我这个包子的单反被小偷拿走了都不敢追,怕被他打。。。 irvine 发表于 2013-3-1 16: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犯不犯法先不说,你怎么确定你一定打得过对方?
打几个小毛贼还是问题不大的{:5_337:} 楼主你太牛了,我的手机被偷了,我还把钱包掏给小偷了,怕被他打 carolhuhu 发表于 2013-3-1 17: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兄弟太牛了,我这个包子的单反被小偷拿走了都不敢追,怕被他打。。。
钱包里没多少钱,主要是一堆卡在里面,丢了的话补办起来就麻烦了。特别是那个电子签证卡,补办起来花钱不说还耽误出行。 我在火车站看过德国年轻人打小偷,卡住脖子抵在墙上,两人身材相差较大。
小偷直喊要死了。求放手。。。但好像也就是这样制服后,一直抵着,没爆揍
x256y 发表于 2013-3-1 17: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钱包里没多少钱,主要是一堆卡在里面,丢了的话补办起来就麻烦了。特别是那个电子签证卡,补办起来花钱不 ...
电子签证卡放在钱包里刚被偷掉的人掩面哭泣路过
我是没看见谁偷的,不然我就拿超市的冻猪腿抽他个贱人了。。。
LZ打的好。。。 关注
必须打。。我也被偷过,在科隆被几个阿拉伯人(或者可能是土人)偷我手机,被我看到了,就把我手机扔得很远,趁我去捡的时候跑了,实在可恨 大哥你太牛了{:5_335:} 要多点这样的爷们就好了 carolhuhu 发表于 2013-3-1 17: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兄弟太牛了,我这个包子的单反被小偷拿走了都不敢追,怕被他打。。。
如果你是男的,那实在太痿了 我包上次在科隆被偷了,连人也没看见,不然我费了他 打不得啊,身边已经有人为此惹上麻烦了。确实需要出手记得不要打头,不要群殴(两人或两人以上),否则后果很严重。 这么严重呢,我马上要也要搬到那附近的城市去去了,这么多小偷,这可怎么得了,好担心,好害怕 他偷是他不对,你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körperverletzung 是很严重的,搞不好要坐牢的。 我们这有东欧的小偷偷车,被周围居民看见了,被打得进了ICU。好像也没听有谁被起诉 Fanny81 发表于 2013-3-2 00: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他偷是他不对,你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körperverletzung 是很严重的,搞不好要坐牢的。
扯蛋 真勇敢 sparsity 发表于 2013-3-1 22:42
我包上次在科隆被偷了,连人也没看见,不然我费了他
我也在克隆被偷了 还是女贼。。。 druhill 发表于 2013-3-2 19: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也在克隆被偷了 还是女贼。。。
你在哪里?看见人了还挺好,什么地方人? sparsity 发表于 2013-3-2 19: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在哪里?看见人了还挺好,什么地方人?
我觉得,看见人了然后没逮住,那心情,还不如没看见呢{:5_334:} x256y 发表于 2013-3-2 20: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看见人了然后没逮住,那心情,还不如没看见呢
至少还知道长什么样,去报案也有利于破案,不像我都不知道谁偷的,就当买教训了 sparsity 发表于 2013-3-2 20: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至少还知道长什么样,去报案也有利于破案,不像我都不知道谁偷的,就当买教训了
我觉得丢钱包这种事报案没用。。。 march 发表于 2013-3-2 08: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这有东欧的小偷偷车,被周围居民看见了,被打得进了ICU。好像也没听有谁被起诉
你在哪里啊?车怎么偷啊? x256y 发表于 2013-3-2 20: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丢钱包这种事报案没用。。。
是啊,我的东西是找不回来了 xingfu 发表于 2013-3-2 20: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在哪里啊?车怎么偷啊?
没见过电视里演偷汽车的? 本帖最后由 Fanny81 于 2013-3-2 23:29 编辑
tottisfan 发表于 2013-3-2 12: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扯蛋
你 不懂就不要误导别人,别说被偷的人了,就连警察来了,也不是随便就可以打小偷的。不管对方是谁,只要不是危及你的生命安全,你就绝对不可以伤害对方!!!
一位于Traunsteiner的州二级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警察打人事件,一名51岁的巴伐利亚警长因在执法过程中动手打了一名14岁少年被停职调查、降薪、判11个月监禁,并加以纪律处分。法官表示:警长打人行为属于滥用职权,有损警察声誉,也有损民众对警察的信任。
事件起因是在一次维持治安的行动中Rosenheim市的警长鲁道夫打了一名少年两个耳光,少年把警长告上法庭。法院判鲁道夫11个月监禁,缓期执行,少年母亲已经通过法律手段要求鲁道夫为儿子提供赔偿,赔偿金额是一万两千欧元。
法官表示,鲁道夫在此次事件中所表现出的愤怒与暴躁实在令人难以理解,其滥用职权的行为有损警察的声誉和民众对警察的信任。接下来鲁道夫还必须面对纪律处分。在法庭上,鲁道夫向受害青年读了道歉信,信中鲁道夫为自己给受害者造成的伤害道歉。 Fanny81 发表于 2013-3-2 23: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 不懂就不要误导别人,别说被偷的人了,就连警察来了,也不是随便就可以打小偷的。不管对方是谁,只要 ...
那像俺这样的老百姓,非公职人员,打的又是偷自己东西的小偷,咋判呢?有判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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