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颜轮回》
[引子]红罗帐里,正是温柔乡,
一对男女正在温存依偎,
男子在女子耳边轻言细语:“一生一世与你厮守我仍觉不够,来生我们还做夫妻,好不好?”
女子一声轻笑,回答的却是斩钉截铁:“不好!”
男子一惊,却将臂弯收紧,箍住女子小小的腰肢,半恼半怒地闷哼:“为什么?”
女子咯咯娇笑:“你可见过世间有着同样的两片叶子?如果我可以选择,我宁愿要每一生有着不同的身份,走不同的路,遇见不同的人,过着不同的生活!”见那男子似是要恼,她伸手轻抚他坚实的胸膛:“不要恼吗!与其想那遥远未来,不如珍惜现在,春宵一刻值千金呢……”她的话还未说完,就被男子的吻消灭了声音,又是一番缠绵,满室春意无边。
只可惜,东风恶,欢情薄。春天只持续了三年,三年后,为救人,女子献出生命,男子痛不欲生,就在他一口气将咽之际,那女子的娇俏模样再一次浮现在他的眼前,他以热血盟誓,一定要那女子的心愿得以实现。
阎王殿中,那男子的魂在苦苦哀求:“就让我满足她的一个心愿,否则我死不瞑目!”
阎君大怒:“你们夫妻二人都是阳寿未尽却来到我这宝殿之上,已是扰乱了我处的规矩,还敢有所要求?”
案旁崔判官急忙上前耳语:“大王暂且息怒,这夫妻二人原本是天上的一对神仙眷侣,因为那女仙羡慕人间红尘才堕入凡间,而那男仙竟为了她也堕入轮回,他们迟早会归位,何不送他个顺水人情!”
阎君掐指一算,果不其然,这二人的仙家身份竟远在我之上,于是转怒为喜:“好说好说,既然贤伉俪为救人而死,那么,本王就允了你的请求,但你必须为了她而付出代价!你且先下殿去,待本王问清她的要求再行定夺!”
“那先谢过大王。”男子的魂欣然下去。
这边,阎君遣小鬼唤来女子之魂,“本王问你,如果在轮回之前有所要求,你待何求?”
只听那女魂略一沉吟:“我做人还未做够,不如这样可好?我就此转世,仍为女子,但每一世,皆为不同容貌,不同性格、不同际遇的女子,我要从秦皇汉武一直经历到未来,我这个要求可过分?”
阎君心下大惊:“这女子好大的口气,本以为她只要求见她夫君一面,却这般棘手?”心内犹豫,口里却未答话。
只听那女子之魂冷笑道:“原来堂堂阎王,竟这般不爽利!”
阎君何曾受过这等冷嘲热讽,只见他黑面泛红:“好吧,本王就允了你,不过,每次轮回之前,本王要询问于你,如你不愿再堕红尘,就由本王处置了!”
“这是自然,”女子之魂甚是爽快:“不过,我还有一个要求!”
阎君大为不悦:“这已是化外开恩了!你还有何要求?”
“我只有一个小小的要求!”那女子之魂仍是从容淡定,一派大家风范,“我刚才说过,我只要成为一名女子,其它什么都不计较,现在我不论投胎何处,形貌如何,只想求阎王赐我一对晶莹清澈的眸子,别无所求!”
“好吧!我答应你!我会尽快安排你投胎的!”阎君示意她可以离去,一边在心内暗暗筹划,但见他黝黑的脸上,闪过一丝诡异的笑容。
阎君目送女子之魂下殿去了,又将男子之魂召了上来。“她的要求已经提了,我也答应了。”
“她要了什么?”男子之魂急切的问道。
“她并没有提出见你,”阎君几乎是悠然自得的说道:“她说要不停的于世上轮回,作为一名女子,还说要尝尽人间百味。”
男子之魂似乎并没有什么惊讶,看来,对他的妻子,他可谓了解至深。
看到自己的“刺激”并没有什么反应,阎君接着说道:“你想陪伴她么?生生世世?”
男子之魂似乎有些动容:“可以吗?”
“可以,但不是作为另外的一个人,”阎君仍旧板着脸,但心里却为自己的计划快要笑翻过去,“而且你没有选择,要想满足她的要求,你必须作为她身上的一样东西,陪伴她……”
男子之魂似乎看到阎君的眼里闪过一丝笑意,没错,是笑,“要我做什么东西?”
“她的眼睛!”阎君不禁快为自己的老谋深算而击节放歌,是啊,只作她的眼睛,只能陪伴着她,帮她去发现、认识红尘中的纷纷扰扰,却不能做为她心仪的对象去与她缠绵!谁知这个傻瓜会不会答应?
“好吧!”男子之魂好似没有多想,“我只要求,能不能把我生得晶莹闪亮,好让她能更清晰的看透世人皮相下的真心,看清这人间百相!”
哇!这个傻瓜居然答应了!阎君在心里窃喜,这下有好戏看了!
女子之魂来到二条河边,带她前来的小鬼说道,“左边这一条,是忘川,右边这一条是记川,大王吩咐过,你转世不用喝孟婆汤,投胎前来喝一口忘川之水,忘掉这一世的种种,一生完结后来喝一口记川之水,好去大王面前选择要不要继续投胎。好了,如果没有什么问题的话,你就喝一口忘川水吧!”
那女子之魂开口说道:“请问,我那夫君可还好么?”
“这个,我等小小鬼卒就不得而之了!”
女子之魂在心里默念:“我只是想看清世间百态,夫君,等我!”
她怎会知道,她的夫君会生生世世陪伴着她,甚至看着她爱上别人!真不知这一去,会发生什么故事,也不知会有什么际遇!
第一章 黑如眉
炎炎烈日下,一个瘦削的女孩子手里挎着一篮瓦罐向市集走去,虽然那个篮子看上去又大又沉,她走得仍然不算慢。“如眉”是个好名字,想想叫这个名字的女孩子有着弯弯的柳叶眉,必定是个清秀佳人,可惜,她姓什么不好,偏偏姓“黑”,姓了黑,又叫做如眉,再加上她生下来就黑的出奇,家里又是制陶的,真真是“黑如煤”了!细看起来,如眉生得不丑,除了肤色黑些外,五官精致,虽说略显瘦削,但仍不失苗条。
如眉长出一口气,市集就在眼前了,来到日常摆摊的街角,先铺上一张备好的粗布,再把篮中的瓦罐一个一个摆好,今天出来得略晚了些,还是做生意要紧。
黑家的手艺是祖传的,在这小镇中也是颇有名声,只是爹爹坚守祖训,绝不开店,所以自她懂事以来,就每日在这里摆摊了。
今天的生意不太好,也许是天气太热了,市集上的顾客并不是很多,已经时近中午了,还只卖了两个小罐。如眉似乎并不着急,也不招揽生意,坐在摊子后面,一心一意的绣她手中的小小荷包。
忽然,一阵急匆匆的马蹄声由远而近,听那蹄声,竟似有着三五十匹的样子,这个小镇并非什么军事要地,所以虽然现在诸侯纷争,逐鹿问鼎,战乱却并没有蔓延到这个小镇。所以一下子有这么多人马过来,人们不禁纷纷观看。
只一忽而,那队人马就来到近前,领头一人身披战甲,头带战盔,皂袍黑马,谁知他刚刚转过弯来,经过如眉摊前时,那匹看着极为神骏的黑马却好似被什么惊到了,两只前蹄高高抬起,竟是要将那骑手甩下马来!只见那骑手双手紧紧勒住缰绳,竟由马背上站了起来,那马吃痛,前蹄左右乱踏,如眉摊子上的瓦罐几乎全被踏破了,那骑手好不容易才将马儿稳住,他刚要继续前进,如眉的小小身体却挡在了马前:“你就算不打算赔偿我,也要道歉吧?”她的声音不大,却十分坚决。
骑手挑起眉头:“为什么我要道歉?我的马走的好好的,你为什么要吓它?我还没有要你赔偿呢!”
显见这个骑手并非一个讲道理的人,可如眉仍不退缩:“不行,你一定要赔!”
那骑手居高临下,用手中马鞭抬起她的小脸,他的心里不禁一动,这小妞黑是有点太黑,但生得十分清秀,那一双眼睛波光盈盈,心念电转之间他有了一个决定,左手从怀里掏出一块银子,扬手扔进那唯一完好的罐子中,右手却用马鞭缠住如眉的小手,略一使力便将她带到马上:“银子可以赔,但你必须赔我的马,跟我走吧!”
街上众人还未做出反应,就见他已将如眉放到鞍前,转眼功夫竟已去得远了!
如眉突逢此变,心内也是不安,可她却一言不发。那骑手并不知自己为何忽然有这种冲动,要将她带在身边,却也十分诧异,这小女子看上去黑黑瘦瘦,却十分沉稳,一路上没有说一句话,更不像一般的女孩子一样又哭又闹。
走了半日,已离小镇远了,早就过了午饭时间,骑手大手一挥,命令全队在前方小店打尖吃饭。黑袍骑手先跳下马背,再将如眉小小的身子抱下马来,一边似乎有些不满的问道:“你饿了么?”她点点头,并不多话。
“难道你不想问问我为什么要带你到这里来?”他的嘴角噙着一丝笑意。
她摇摇头:“你要做什么,必然有你的道理。”
“你真让我大吃一惊,看来我没有选错!不过你拜托你有一点正常女孩子的反应好不好?”
“怎么呢?一定要我大哭大闹外加寻死才算正常吗?”她清澈的眼眸里带着戏谑。
“可是你也总得表示表示啊!难道我看着就那么像个好良民不成?再说,你就一点也不好奇我把你强抢了来要做什么吗?”他的眼里唇角全是“坏笑”。
“我知道你要把我抢来做舒什么!”她小小的脸上仍是一派淡然,“为官或为匪强抢民女,不外乎两种可能,一是做妻做妾,二是做牛做马,也就是做丫环啦!我又不是什么美女,所以,做妻做妾是不可能了,只好做牛做马喽!”
“看不出,你的头脑还满好使的嘛!”他的笑意更深,“那你何不继续分析下去,分析的具体一点。”
“你差点被马儿从背上摔下来,一定是恼羞成怒,我又拦路要求赔偿,所以你为了面子只好把我带来,再加上我又没有大哭大闹,所以你十分意外,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不会喜欢对着我这张脸孔,更不会想见到我这个人,端茶倒水这种细活是不会叫我做的了,做粗活嘛,我也不是没有做过,做就做喽,但是,有没有工钱啊?”她的眼珠转来转去的,其实还有后面的话没有说完,做粗活又想拿工钱,明明是想逃跑嘛,这个就不用说出来了吧?
这丫头似乎分析得很有道理,但作为一名堂堂的大将军手下的先锋官,他怎会不知道她有想逃跑的“野心”,他在唇边绽开一个无害的笑容,“你说的没有错,这样好了,我看你长得黑乎乎的,和我的乌云很相配,以后就由你来照顾它吧!”他拍了拍身旁的“高头大马”。
天哪!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家伙不单穿黑衣骑黑马,就连心也是黑的,怪不得人家说“小白脸没有好心眼!”如眉心里一阵大骂,她和这匹马相比,就像一枝细弱的芦苇,再说,这匹马看上去脾气很不好的样子,她心里很害怕,但表面上仍是一派淡然。
“你叫什么名字?”他还不打算放过她。
“黑如眉!”
幸亏他现在没有吃饭,也没有喝水,要不现在站在他对面的人就要倒霉了,强忍住笑的他差点没有把自己给呛死!这个名字太贴切了!
“那你叫什么名字?”有什么好笑的?如眉因为愤怒脸有些发红,不过因为皮肤太黑,一时也看不出来。
“以后要是有人问起,你说就,你是赵国大将军廉颇帐下先锋官季路的部下,记住了吗?”他倒是笑得面如重枣!
“记住了!”这个季路,我这辈子不会忘记你!如眉紧紧的咬住下唇。 真不知道是如何从一名在市集上卖瓦罐的女子,转变成一个“先锋官”的马夫的!不过,好在是一名不漂亮的女子,所以即使是在军中,也没有受到什么骚扰,也许是部队里纪律比较严明吧。从家中穿出来的那身衣服,早已又脏又破,这不,和如眉一起喂马的林春给她拿来了一身最小号的士兵衣服。
“快换上吧!”可他却没有自觉,也不闪远一点。
别看林春年纪不大,可人却很好,记得第一天和那“乌云”见面时,它又踢又跳,吓得如眉不敢近前,多亏了林春帮忙,要不然,估计如眉早就落荒而逃了。
军中的生活倒也过得去,如眉在闲暇之余,也不免欣赏周围的美景,也多亏了那个季路,要不是他带她出来,她是没有可能四处闯荡的,不也得像村里其他女孩子一样,早早嫁人,生几个孩子,就此平淡的过此一生?
现在乌云和林春倒成了如眉的好朋友,可惜,这种平淡如水的生活没有持续多久。
一日,如眉早早的打扫完马厩,又给马儿们都喂了草料,林春这小子打听到部队正在操练,于是两个人高高兴兴的溜出营房,来到附近的一个湖边游玩,别看林春比如眉大了两岁,却依然像个孩子,他转到一个如眉看不到的角落里跳下湖去捉鱼,而如眉也趁机把长发散开,好好洗了洗,然后一心一意在湖边洗衣服,刚刚洗好,林春就抓了两条大鱼回来,他兴高采烈的说:“小黑,我给你烤鱼吃吧!”
“好啊!那我去多拾点柴来!”
别看林春样子长得粗粗笨笨,可烤鱼的本领却是一绝,不一会两条鱼就烤得出得油,两面都焦焦的,香飘十里,虽然没有盐味,可两个人仍吃得津津有味,比起军营伙房里的大锅饭,这简直是人间美味!
一边吃,林春一边和如眉聊天:“小黑,你有没有想过,将来你怎么办?你一个女孩子家,总不能一辈子留在这里吧?”
是呀,他说的有道理,可是,如眉又能做出什么选择呢?“那你呢?”她反问道。
“现在时世太乱,到处都在打仗,我想有朝一日太平了,我就回老家去,种地,娶个媳妇,再生个儿子!”林春的脸上全是憧憬。
“我也不知道我将来怎么办,只是,我和你们在一起这么长时间了,再回到家里,不一定会被他们说些什么!”如眉也有一些担忧。
“不如将来你和我一起回家乡吧!”林春一派天真的样子。
还不容如眉做出什么反应,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他们面前,是季路,哎呀,明明在带队操练的人此时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平日里白白的脸庞此时却与如眉的小黑脸有一拼, “林春,你不会忘记吧?这个女孩是我带回来的,她就是要走,也不是跟你走!”转过身威严的看着她:“你不觉得你这样做有什么不妥吗?”
“没有!”她晶亮的眼里没有任何退缩,而是直直的对上他居高临下的双眼,“如果你现在给我发工钱,我想我也该告辞了!”
他的怒气迅速上升,“我不许,不许你这样,你看看你是什么样子,头发还披着!”
“也许军队里的确不应该出现女人,那就赶快打发我走吧!”
“好吧!我这就打发你走!”他的脸上已经乌云密布,“我会派人把你送走!”转过头来,“林春,你要是觉得喂马太轻松的话,从现在开始,你编到第一队去,冲锋陷阵的时候可不要怪我!”
林春吓得一言不发。
果然,当天下午,季路就派人把她送走了,还真是送到第一次见面的市集,那个“保镖”给她留下十两银子就走了。
可是,回到家里,如眉的日子反倒不好过了,所有人都看到她被“掳走”的一幕,现在过了大半年,她回来了,不论她走到哪里,背后总有人指指点点,她从来都假装没有听到,可是,爹娘却不许她再出门了,那十两银子,家里人也没有用,于是,在回到家中一个月后,如眉再一次不辞而别。
这一次,她女扮男装,怀里揣着那十两银子的一半,另一半留在了家中,来到了赵国的都城邯郸。
邯郸真大呀,让如眉大开眼界,她把那五两银子贴身收藏起来,改名黑陶,在一家小小的陶器店做了一名小伙计,凭着在家时的耳濡目染,很快就得到了店主的器重,在这家小小的店里,她一做就是二年,店主王老板对她十分信任,在一年前露出口风,竟想把女儿许配给她,这可让如眉有些发愁。
这一天,如眉正在柜上算账,忽然听见小伙计与客人争执起来,如眉赶紧过去劝解。
那是两位女客,看样子是一主一仆,那个小丫环的口齿十分伶俐,把小伙计说得哑口无言,见到如眉过去,赶紧说:“这是我们黑二掌柜,有什么事和他说吧!”
“两位,在下本店二掌柜,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我们小姐看上了你店里的一个花瓶,可那小伙计却偏偏不卖!”那丫环模样的女子快言快语。
如眉回头望望伙计,那伙计忙说:“二掌柜的,这个花瓶已经订出去了!”
“订出去了,为什么还摆出来?”小丫环不容如眉插嘴。
“请问小姐,您用这花瓶是供什么花呢?”如眉不慌不忙。
“那你就别管了!你只管讲这个花瓶卖不卖,何必管它有何用?”小姐还未开言,丫环倒是不饶人。
那小姐摆摆手,止住丫环,“掌柜的,我是想供梅花。”
“是红梅还是白梅?”
“白梅!”
“噢,这个瓶儿嘛,供红梅似乎还好,但要供白梅就不如这一个了!”如眉从柜里拿出一个黑色直身瓶,“小姐,你看这样可好,本身你看上的这个花瓶,已经订了出去,本店以信诚为本,不可再转卖他人,小姐也是雅人,想必也不会夺人所爱,这个瓶儿,是小人的私人收藏,一直珍爱,从未用过,但看在小姐识货的份上,取出来请小姐赏玩,若入得了小姐的眼,那就优惠些让给小姐,你看可好?”
那小姐听了这一大篇入情入理的话,又见那新拿出来的瓶儿着实可爱,于是微微点了点头,和那丫环又在店里选了几个大小不一的瓶瓶罐罐,包好后,如眉又道:“不知小姐贵姓,府上在何处,我让伙计给您直接送到府上去。”
见小姐点了点头,丫环说道:“就是前面右转后的那条大街,往南,季府。”
季府,如眉心里微微一动。 派人把季小姐买下的东西送了过去,而如眉的心里,却因了“季府”这两个字起了波澜,是啊,当初若不是那个年少轻狂的季路,也许自己已经为人妻为人母了,可是,在平淡的家庭生活中,她会甘心吗?如眉摇摇头,也许不会,因为没有人知道,在她那如水一般平静的外表下,有着一颗怎样狂热的心。她是多么渴望自由,虽然是在那个女子附属于男子的时代。
时光依然如水一般流过,而那季府小姐也成了这里的常客,可能因为她的品味的确与如眉很相近,有时如眉也会想,如果季小姐知道自己也是女儿身的话,两个人也许会成为闺中密友。半年之后,季小姐突然就不再光顾了,如眉隐隐有些失望,毕竟,在这生意场中,知音的雅人并不多见。
一日,如眉照常在柜上坐镇,一个身长玉立的男子踱了进来:“听内子说你们店里有一位黑掌柜,挑选的陶器她件件欣赏,她现在不方便出门,请黑掌柜看看人什么新货能合她的意。”
好熟悉的声音,原来是他——季路。原来,那所谓的“季小姐”,正是他的妻!
眼看他已来到面前,如眉只好吸一口气,迎上他探询的双眼:“小人正是黑陶!不知这位爷有什么吩咐。”
“黑陶,也姓黑!”他若有所思,只是上下打量她,嗯,有点像,尤其是那双眼睛,只要见过就不会忘记,“你是……”
话还未出口,就被如眉截断了,“哦,就是那位常来光顾的季府少奶奶吧?这儿新进了一批白陶,看看有什么喜欢的吗?”一边向他猛使眼色。
好在季路也不是愚笨之人,虽然心中十分疑惑,但也不多言,挑选了几件陶器后,请黑掌柜到对面茶楼少坐。
如眉和柜上交待一声,就随着他来到茶馆,寻了一个清静的角落,茶博士奉上清茶细点就下去了,季路情不自禁拉住如眉的小手:“你怎会在这里?又女扮男妆?不是当年把你送回家了么?”
如眉笑笑,不着痕迹的抽回自己的右手,和他说什么?难道说回家以后因为他当初的鲁莽,自己无法继续在小村里过平静的生活才逃出来?
“我现在很好,尊夫人,貌美如花,又娴静端淑,是你的福气。”又一转念,“尊夫人此次不是有恙在身,而是有喜了吧?”
“是啊。”季路一边说一边在心里想,这个女娃子一点也没有变,还是那么条理清晰。
遇见季路,也算是他乡遇故知了,如眉不自觉的给他讲起了陶艺知识和一些见闻趣事,望着她晶亮的眼眸,季路竟有一丝失神:“还记得那个林春吗?”
“记得啊,就是因为我们两个人烤鱼吃,你才大发慈悲让我走的。他怎么样了?”
“你走后不久,我就也让他回家了,后来听说他在家种田,也已娶妻生子。说真的,那时看你和他那么有说有笑的,我心里……”
一看话题要往另一个方向滑去,如眉不安的动了动,连忙说:“时候也不早了,我还得回柜上照应,改日再见。”
可季路却并不放过她:“如眉,你总不能这样一辈子吧?让我来照顾你!跟我一起回家去吧!”
本以为如眉会低头微笑表示同意或是热情一点拉住他的手,再不济也会羞红了脸一言不发……可偏偏,一个正常女孩子的反应在她身上通常都不会出现。她的身子一震,然后还是那淡淡的表情:“不要说笑了,你有妻如此,夫复何求!”真不知道这些男人是怎么想的,因为你的一时鲁莽已经给别人带来了不便,何况在人家刚刚平静下来,又来拨动人家无波的心湖,虽然这个时代流行男人三妻四妾,可如眉是不会和一个没有感觉的人共渡一生的,何况,一个人如闲云野鹤也没有什么不好,更何况还可以日日与自己深爱的陶哭相对,更可以从这小小的店铺之中窥到大千世界,芸芸众生。
丢下呆若木鸡的季路季大将军,如眉与平日一样回到了小店。
以后的日子里,季路虽然有时会来店里看看如眉,但再也没有提起要照顾她之类的话,这让如眉安心了不少,只是常会和她说一些战事,听说廉老将军的身体已大不如前,英雄迟暮,还会有谁问尚能饭否?九个月后,季少奶奶给季路添了一个男孩儿,取名季渝,如眉送去一对银脚镯和一个黑陶制成的鱼形饰物。
又是五年时光,虽然在如眉的苦心经营下,小店的生意蒸蒸日上,但由于时局动荡,如眉坚决不同意扩大经营规模,反而,她说服王老板一家带着大部分财产搬至秦国都城咸阳定居,这些年的工钱,她分文不取,只是一个人留在这里支撑这家小店。
果然,王老板一家来到秦国不久,就传来秦国攻赵的消息,月余,邯郸城破,赵国亡,季路在决战之后不知下落,而季家人为秦兵擒获,季路的妻子跳井自尽,只有季渝不知所终,秦兵搜捕全城,最终一无所获。
若干年后,在如眉的故乡的那个小镇里,开了一家小小的陶器店,店里只有一大一小,据说掌柜也姓黑,那个小男孩小名叫鱼儿,每日里早起开店,晚上黑掌柜烧陶,小鱼儿在一旁读书。就这样,直到小鱼儿长大成人,黑掌柜一直是一个人生活,直到终老。镇上的老人说,那黑掌柜的一双眼,像极了黑家走失的那个姑娘,如眉。
如果酸甜苦辣咸是生活的五味,那我都想一一尝遍;
如果世间的颜色有着千百万种,那么,我想为我的生活一一涂上不同的颜色!
第二章 白无瑕
一个人走完了一生的路,如眉,不,那女子之魂喝过一口记川之水,再次来到阎君案前。“你这一生过完,可后悔你的选择?”阎君问道。
“多谢阎君,我觉得一切都才刚刚开始,我还想继续!”女子之魂还是那么坚定,“我在人世间还未待够!”
“好吧!那你就去吧!”阎君挥挥手,示意她退下。
又召来男子之魂:“这一世她没有爱上别的男人,你开心么?”
“只要她喜欢,我就心安!”
一对痴人,阎君暗自摇头,“那就去吧!”
人间的十四年之后——
“小姐,小姐!”小丫环大声叫着从外面冲了进来,圆圆的脸上挂满了汗珠。
“铃儿,你总是这么急急忙忙的,一点也没有女孩子的样子!”被唤做“小姐”的女子一身素白,轻盈的从内房走了出来。
铃儿赶紧放慢了脚步,虽然小姐看上去冷冰冰的,可她心眼好着呢,除了这样轻言细语的薄嗔,还从未大声呵责过下人们。不像家里的少奶奶,简直就是个笑面虎,就连打奴才时,也是笑眯眯的。一想到她那张皮笑肉不笑的脸,小铃儿就会浑身发抖。
“小姐,夫人刚才把我传去,说明儿是初一,让小姐和少奶奶陪她去金光寺进香,”说到这里,小铃儿扮了个鬼脸,“好让佛祖保佑,少奶奶早日为白家添丁,开枝散叶。小姐早日嫁个如意郎君!”
一直专心听小丫环讲话的白无瑕蓦然抬起头来,正好看到铃儿的鬼脸,不由得叹了口气:“铃儿,是不是我对你有些太放纵了!女孩子家,这样的话不可常挂在嘴边!”
“是,小姐。”看到小姐的眉头轻皱,铃儿马上乖巧了起来,“小姐,我去收拾明天要带的东西。”轻手轻脚的退了出去,刚到门边,就一溜烟跑掉了!
白无瑕无可奈何的摇摇头,这个古怪精灵的小丫头,看来是休想让她能像一个淑女了!
第二天一早白夫人就带着少奶奶和无瑕一起出门了。用一般人的眼光来看,白夫这一媳一女都是大美人,而细细看来,则两个人无论是在容貌上,还是韵味上,都是两个极端。
大少奶奶白李氏,闺名一个芳字,只见她身着桃红色连身长裙,外面罩一件柔白色的纱衣,脖颈与香肩若隐若现。身上更是珠光宝气,耀得人睁不开眼来。
而无暇呢?但见她通身素白,除了腰间一块环状玉佩外一无饰物,举止大方舒雅,怎么看,都像是从画上走下来的白描仕女,可是那举手投足间的韵味,竟似让人回味无穷。
如果说大少奶奶的美能够让瞎子都眼前一亮,那无瑕的美则是需要人细细品味的。
在白老夫人的带领下,一行人来到了金光寺,随着老夫人进过香后,又把布施的香油供到佛前,老夫人要去佛堂听方丈讲经,大少奶奶想四处随喜,无瑕生性好静不好动,于是来到西边禅堂翻看经书。小铃儿耐不住寂寞,跟无瑕说了一声,就跑得不见了,这也倒好,可以清静一会儿。
无瑕正读得入神,突然被一阵脚步声所惊动,她抬起头来,只见一个清俊的和尚慌慌张张闯了进来。无瑕眉梢轻挑,这个出家人怎得如此鲁莽?
那和尚见禅堂内有个女子,也是吃了一惊,他双手合什:“阿弥陀佛,小僧失礼了!”
“师父不必如此!”虽然心下不以为然,无瑕仍是从容还礼。
“阿弥陀佛,施主也研究禅学?”和尚的面上有一丝惊讶。
“研究谈不上,只是喜欢禅之意境!”无瑕淡淡回答。
“善哉,施主所言极是,禅之精义,全在一个意字!施主可谓已得禅之三昧!”
“师父过奖了!”
“我佛慈悲,一切皆果都有其因,而因果循环,报应不爽——”和尚正待往下说,外面传来一阵娇声笑语:“这寺中,竟还有这么俊俏的和尚,他藏哪儿去了?”却正是大少奶奶的声音。
那和尚面上一红,对无瑕再施一礼:“适才被那位女施主苦苦纠缠,所以才避到这里,施主请少坐,容我暂避!”说完,躲到内堂书架后去了。
这边白李氏已经寻了进来,见无瑕正然坐在那里读书,便笑道:“是妹妹啊!好容易出来一次,也不各处逛逛?还闷在屋子里头!”一边说着,一边四下打量。
无瑕虽然早听说这个嫂嫂行为有些不检,却也没有料到竟不堪到这种地步,只好一笑,并不搭话,那白李氏里外扫了几眼,也没有见到自己要找的人,说:“我再外面逛逛去!”转身出去了。
等她走远了,无瑕才向屋内轻声说:“师父,她已走了,请出来吧!”
和尚从屋内出来,脸上仍是红红的:“施主见笑了!”
“我该向师父替家嫂赔罪的!请师父不要见怪!”自己的嫂嫂如此不检点,无瑕的脸也红红的。
“不!请施主不要这么说。既然尊嫂已去的远了,小僧也就先行告退了!”那和尚转身要走,想了想,又说道:“施主既然对禅学感兴趣,我这里倒有一本语录,就送与施主吧!”说着,从怀里掏出一本厚厚的书册,递给无瑕。
“那就多谢师父了,改日看完,必然早日归还!还请问师父法号。”
“小僧法号明旭。不敢请问小姐芳名,还请告之贵姓。”
“小姓白,多谢明旭师父。”无瑕心道,这小师父看上去比自己大不了几岁,怎的辈分如此之高,竟然只比方丈师父低了一辈,不过他的禅学造诣的确很深,真是人不可貌相。
那明旭方才离去,小铃儿也急急忙忙的走来了,“小姐,咱们快走吧!”
“怎么,不用斋饭了?”无瑕有点奇怪。
“别提了,少奶奶在外面碰到一个清秀和尚,就和人家纠缠不清,不知谁多嘴告诉夫人了,夫人大发脾气,催着咱们回去呢!”小铃儿急的脸都红了,“这个少奶奶,真不像话,真是丢脸!”
“铃儿,不要再多说了,咱们女孩儿家,不要妄动这些口舌是非!”无瑕有些生气了,这个小丫环哪里都好,就是心直口快,这话要是传到嫂嫂耳中,又是一场是非。
主仆二人来到佛堂,只见白夫人满面怒容,无瑕上前劝道:“母亲既然不愿在寺中用斋,那我们就早些回府吧。”
白夫人对这尚未出阁的女儿,也不好说些什么,只有任她搀扶着,上轿回府。 回到府中,无瑕草草用过午饭,便来到母亲房中,看到白夫人仍是余怒未消,便开口劝道:“母亲,今天的事我一个女孩儿家本不该多口,但母亲请听孩儿一言,莫要气坏了身子。”说着,端来一杯参茶递给白夫人,“这一向以来,便听说有关嫂嫂的一言半语,其实,孩儿认为,嫂嫂只是个性与我们家人的个性不太相近而已。”
“此话怎讲。”白老夫人喝口参茶,问道。
“母亲,我们白家人向来冷淡,我们家里的人全是性格内敛,喜怒不形于色的个性,而嫂嫂则是热情外向的典型,所以,无论是我们,还是下人,对嫂嫂的个性都不太适应,所以才会有风言风语。”
白夫人叹了口气,这孩子,真是心地太过善良了,明明知道嫂嫂品行不端,却还这样为她说好话,宽自己的心,她怎会知道,那个李芳,在自己面前说了她多少坏话,这孩子虽然并非自己亲生,却如此贴心,真是没有白疼了她。
原来,这白无瑕并非白老夫人亲生,而是白老爷当年恋上一个青楼女子的结晶,由于家里长辈的竭力反对,白老爷无法迎娶那女子过门,只好在外另置一处宅院,那女子在生下无瑕之后,便郁郁而终,白夫人便要老爷把这可怜的孩子抱回来养育,白老爷感于她亲娘的悲惨命运,给她起名无瑕,而无瑕也没有辜负老爷与夫人的苦心,端淑贞静,令二老十分欣慰。
可这白李氏不知怎地得知了无瑕的身世,心里极为不屑,她私心又很重,想要独霸白家的财富,生怕无瑕出嫁时会带走大笔嫁妆,所以总是在老夫人面前嘀嘀咕咕说无瑕的坏话,希望日久天长,一旦白夫人厌烦无瑕,就随便把她嫁出去,好拔了自己的眼中钉肉中刺。
三年后。
三年里,白府里发了很多事,首先是白少奶奶为白家添了一个孙子,一个孙女,从此在家里的地位提高了很多,而白老爷在两年前因病去世了,而白夫人也因为悲伤过度,双目失明,现在家事大多由少奶奶主持料理,而无瑕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尤其是近两年来,少奶奶由于连着生了两个孩子,所以身材走了样,就更见不得这样美丽的一个小姑子在眼前了。天天不是指桑就是骂槐,口口声声“小淫妇”、“小婊子”的骂着,无瑕也只有天天以泪洗面,日日清减。
这一天,小铃儿又急匆匆的从外面进来了,“小姐小姐,快想办法吧!”
“又怎么了?”无瑕问道。
“小姐,快想办法吧!听前院的管家说,大少奶奶把你许配给唐家三少爷了,你可知道,那三少爷是个傻子啊!小姐,这可是你一辈子的事!听说现在她已收了聘礼,下月十五就完婚了!”
无瑕一惊,坐在了椅子上,半日不得起来,怎么办,怎么办?找兄长商量?可是兄长惧内,再说他近日去北边进货,没有三五个月回不来,去找母亲?可母亲近日也受那白李氏的辖制,怎么能再给她添心思呢?
无瑕心内焦急,委决不下,只听铃儿说:“小姐,我们不如跑了吧!趁现在离婚期还不是特别近,咱们偷偷做好准备,不然走漏了风声,被她们发现了,可就走不了了!”
是啊!走!此时不走,耽误的可就是一生了!
当下两个人收拾了些细软,小铃儿跑到市集上买了两身男装,当晚两个人女扮男装从角门偷偷掩了出去,看门的老婆子心疼小姐,也假做不知,放她们出了门,两人也不敢歇息,顾不得天黑,一溜烟出了北门,向北去了。
两个人出门前没有想好,现在边走边想,小铃儿毕竟年幼贪玩,“小姐,我看我们就往京城去吧!反正我们难得离家!”
无瑕略一沉吟:“也好!那我们就往西再往北,只是,这一路我们得要吃苦了!铃儿,我们身上并没有多少钱,从今天起,我们得要省吃俭用,还有,以后不能再叫我小姐了,要改口叫公子,我改名为无尘,你也不要叫铃儿了,改名阿铛,可好?”
“是,小姐~哦,是公子!”铃儿吐了一下舌头。 一个半月后,长安。
“到了!到了!公子我们终于到了!”一个小书僮指着长安城那高同的城墙又叫又跳。
再看那被小僮儿叫做公子的人,虽然风尘满面,仍掩不住她的清秀。
那“公子”摇摇头,这个小铃儿,不论什么时候都会这么开心,她的心情可就没有这么轻松了,虽然已经到了长安,可她荷包里的银子也几乎用光了。今天还能吃顿饱饭,明天要是再没有收入,就只能饿肚子了!
两个人先去一家小店饱饱的吃了一顿羊肉泡馍,付掉了最后两吊钱,看来今晚连住店的钱都没有了!
两个人原来打算露宿街头的,可偏偏天又下起雨来,两个人只好找地方躲雨,一来二去,就来到一座寺庙前,两人准备在寺院的门廊下过夜,正好有个小和尚路过,就请她们进去了,真是天可怜见,这寺里的知客僧竟是从金光寺来的,一听她们的口音,知道是同乡了,得知她们现在没有地方可住,那知客僧就去求了方丈,答应她们二人在这里借住。
小小的客房虽然简陋,但总比流落在外居无定所的强,当方丈发现这位“公子”学富五车且字写得很好后,就请他在寺里帮着抄写佛经,也可靠这个糊口,而小铃儿呢,她平日里帮寺里师父做饭烧菜,闲暇时就偷偷绣点荷包手帕什么的拿出去换点零花钱,两个人对着这古佛青灯,生活虽然有些清苦,但也安乐。
转眼时间又过去半年,算起来,无瑕也已年近十八了。这一天,无瑕正专心的在禅房里抄经,忽然门外闯进一个人来,只见他衣冠不整,獐头鼠目,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人,他大声叫道:“刚才那个小妞跑哪儿去了?谁把她给藏起来了?”
两个和尚追了进来:“施主莫要乱讲,这是佛门清静之地,怎会私藏什么女子?”
这人一见无瑕,也顾不得找人了,说:“不找那小妞也行,不过,这个小兄弟得跟我走!”
这人是长安城里有名的花花公子,名叫卜仁,仗着他干爹是李相国,平日里欺男霸无所不为,他不但强抢民女,还好男色,今日他经过寺门口,见一美貌女子来进香,所以跟了进来,谁知那女子却有些古怪,三转两转到这里就不见了,他闯进来,一见无瑕,不由得心里发痒,不管什么佛门胜地,就要把无瑕带回府里。
小铃儿见势不好,忙上前挡住无瑕,“不可对公子无礼!”
“哟!这公子生得俊俏,这小书僮也不错,两个我都要了!”
无瑕是何等样的女子,怎可甘心受这恶人的侮辱,只见她面色端凝,喝道:“这光天化日之的,天子脚下,就没有王法了吗?”可那卜仁本就不是什么良善之辈,虽为她的威严所震慑,但他毕竟是个色胆包天的混混,又会有什么顾忌呢?
只见他一边向手下使眼色,一双脏手就要来拉无瑕的小手,无瑕往后一躲,心里暗暗着急,可面对这种情况,她只有告诫自己要冷静,现下只有拖延时间,好再做打算,心里虽已经转了无数个念头,可面上犹是平静无波。
她再一次躲开卜仁的毛手毛脚,拱手笑道:“请问这位公子高姓大名?”
卜仁一听这个俊俏小子的声音也是清脆动听,不由得酥了半边,他还未及回话,旁边一个家丁插嘴道:“连我们家公子你都不知道,那你还在长安地面上混什么呢?”卜仁抬手就是一个耳光,“我和我兄弟说话,有你插嘴的份么?”又转过头来,对无瑕道:“好兄弟,你还不知道呢?哥哥名叫卜仁,只要跟着哥哥,从此你就等着享受荣华富贵吧!”
说着,卜仁趁机上下打量无瑕:“你看看,你看看,你这粉雕玉琢的小模样,怎么穿这种粗布的衣裳,这寺院里的粗茶淡饭,你能吃的惯吗?还是早点跟着做哥哥的回家吧!让哥哥好好疼疼你。”说着,他张开大嘴,露出满嘴的黄板牙,发出一阵令人作呕的笑声。
无瑕眉头一皱,顺着他的话往下说:“那这样说来,卜公子是为我好了?”
“当然,当然。 ”那卜仁头点得像鸡啄米一样,恨不得立马跳进黄河以表忠心。
“可是卜公子却不知道我为何要在这寺院里过这清苦的生活吧?”无瑕接着说道。
“是啊,这么精致的人儿,为什么要在这寺里吃粗茶淡饭呢?”看来这个卜仁不但是个混混,还是个智商低下的混混!
他抓耳挠腮了半天,也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只好低声下气的问道:“我不知道,好兄弟,你就别让我着急了,快告诉我吧!”
“因为我命中带煞,克父母、克手足、克妻妾、克朋友……后来该克的都克的差不多的时候,家里就剩下我一个人,再就是一条狗,后来狗也莫名其妙的死了,就连邻居也不是生病,就是意外受伤,这不,才来到寺里,借佛祖来压压这煞气。”无瑕说的有鼻子有眼,好像真有那么一回事似的。
卜仁一听,心想自己花天酒地的日子还没有过够,还真不想被这小子给克个好歹的,看他那幅欲罢不能讪讪的表情,无瑕心内暗暗好笑。
本来无瑕这番言语能把这个草包卜仁吓退的,可偏偏这个草包的手下有一个似乎机灵点,他在卜仁耳边悄悄说道:“少爷,他肯定在说谎!你看,如果他真的什么人都克的话,他那小僮儿为何还活的好好的?”
卜仁一听,是啊!都说“酒壮恶人胆”,看来,这色也会壮人胆,大嘴一咧:“是啊,这小僮为什么不会被你克死?”
“他嘛?难道以你卜公子这般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翩翩公子,都不知道这是什么呀?”无瑕看一眼卜仁那色迷迷的样子,强忍住想吐的冲动,接着说道,“他之所以一直没有事情,是因为他是百年不遇的至阴之人,他的生辰八字全是至阴的之数,而他偏偏是个男子,这阴阳相调,正如太极之理,所以他可不是一般人,自然不会为我所克。”看着卜仁被自己这一番胡言乱语给唬住了,她又笑道:“其实你们都不知道,他也曾被我克过,但后来幸亏遇到一位高人,经他指点,我游历于各宝山名刹,诚心抄经,方可保得我二人平安。而我若不在寺内住满百天,一旦离开寺院,不出三日,必见血光,不出十日,必克人致死!”
这一番玄而又玄的话,更让卜仁这个猪头三摸不着头脑了!可是,这么俊俏的人儿要他轻易放过,他也万万不会甘心,这会儿他的脑子好像一下子好使了,只见他叫过那个看上去还机灵点的家丁:“我还有别的事,从今天起,你就贴身服侍这位公子,你可要尽心尽力,服侍的好,少爷自有重赏,若是不好,我先扒了你的皮。还有啊,你可用心点,这位公子在这里住满了一百天,就请到咱们家里去乐一天,反正三日内有血光,只要二个时辰就可以了!”
说完,卜仁又拉过那个家丁交待了几句,才不甘心的走了。 看那卜仁前呼后拥的去了,无瑕暂且出了一口气,可是,卜仁那厮定不会轻易放手,尤其自己还是女儿身,一旦他留下的这个家丁看出点什么,到时必会大祸临头,向小铃儿使个眼色,两个人向内室走去。
那个家丁还想跟进去,铃儿一皱眉头:“你不是来服侍我家公子的吗?怎么这么没有规矩!公子不叫你,你还四处乱闯,不怕我去告诉你家少爷吗?”
被她这么一说,那个家丁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只好先守在门口。
无瑕拿出纸笔,“阿铛,点上素香,我要抄经,你也来练字。”说完,就拿提笔抄了起来,那个家丁开始还很警惕,可没多久就没有耐心了,呆呆的坐在门口,不知在想些什么。
无瑕一看,在一张纸上写道:“现在只是权宜之计,看来我们得想办法逃走了。”铃儿点了点头,又指指门口,意思是怎么摆脱那个“看门狗”。
无瑕想了想,又写道:“我们分头走,一会儿我派你出去买墨,你留神观察,若没有人跟踪,你就直接去西边城门处等我。”
铃儿摇摇头,在纸上写道:“不行,你先走!”
无瑕的神色非常严肃:“听话!不然谁也走不了!”见铃儿点了点头,她把刚刚的那几张纸撕碎扔掉,然后故意大声说:“阿铛,我的墨用完了,还有,竹纸也不多了,你快去给我买一些来!”
铃儿答应着就要出去,那个家丁突然跳起来:“不行,你不能去!”
“可是你没有听到吗?我家公子让我去买墨!”铃儿大声说道。
“那也不行,我家少爷说不能让你们到处乱跑!”
“哦?我们不能去,那你去好了!”铃儿的反应也够快。
“不行,少爷让我服侍好公子!”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我家公子怎么抄经呢?我家公子抄经,一定要信远斋的墨,写出来的字才会均匀。”
“那——好吧,你要快去快回!”那个家丁心想,只要看好了这个公子,小僮儿出去一趟应该没有什么大碍吧!
铃儿深深的看了无瑕一眼,出去了。
无瑕坐下继续抄经,趁那家丁转身,她把一杯茶全倒进了香炉,对那家丁说道:“你能否给我倒杯热茶来?”
家丁一看茶壶里没有水了,就答应着去伙房打水了,无瑕借机从房里跑出去,藏到附近一棵大树后面,那个家丁打好水过来一看,房里没有人了,里里外外找了一通也没有找到,吓得面无人色,赶忙跑回卜家报信去了。
无瑕看他跑远了,才从树后出来,心想,这人还不是一般的笨!这样都可以被骗到,刚要从后门出寺,却见铃儿左手抱着一卷纸,右手举着一块墨,哭丧着脸回来了。
无瑕一惊,却见铃儿向后直努嘴,原来卜仁这家伙还派了一个家丁躲要外面,铃儿一出去就发现有人跟踪,不得已只好乖乖回来了。
这下无瑕心内大急,却不知该如何是好,只好先接过墨和铃儿一起回房了。
不一会儿,去报信的家丁也回来了,他一进门就说:“公子,你可把小的吓坏了,打个水回来就不见你的影子了!”
无瑕冷淡道:“我只不过抄的累了,出去活动一下!”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这是我家少爷给你带来的吃食,少爷还说,让公子多吃些,要为了他保重身体。”说着,把一个食盒放到了桌上。
铃儿大怒:“我家公子不吃你们的东西!”
无瑕拉了拉她的衣袖:“不得无理,谢过你家少爷!”
“那请公子先品尝吧,小的在门外伺候。”
无瑕看他出去了,低声说:“现在我们只能先按兵不动,再做打算了,铃儿,你跟着我,吃苦了!”
“小姐,不要这么说,铃儿能陪在小姐身边,是铃儿的福气!”
“好铃儿,不要着急,万事都有定数,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我们只有尽人事,听天命了,实在躲不过,铃儿,你要听我的话,能走,就走,我,大不了,还有一个死呢!”
“不论生死,铃儿只求能和小姐在一起!”
“好铃儿!只要有一线希望,我是不会放弃的!”
是夜,月凉如水,无瑕却久不能成眠,披衣下床,在门前踱步,她的心绪久久不能平静,当初从家里逃出来,已是不孝,而今若是再被这卜仁所辱,更是败坏门风,可如何才能自保呢?回房取出一本语录,随手一翻却是这样一段:“雁渡寒潭,雁过而潭不留影;风动竹梢,风过而竹不留声;下面一行清秀小字:事情来了,以自己的本心去对待,事情去了,心也随之空。”
无瑕心中一动,罢罢罢,人生在世,总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虽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情急之中,也只能拼却一死,求个质本洁来还洁去了!
想到这里,无瑕反到心安了,正要回房歇息,却见一个人影由远处急步而来,开始以为还是那家丁狗腿子,心道:做个家丁也怪不容易的,跟了个不好的主子,不但要干一些天理难容的坏事,还得半夜三更不睡觉。待那个身影来到近前,才发现是收留她的知客僧。
那知客僧法号晦光,他匆匆而来,看到无瑕深夜不寐,一点也不惊异,来到面前,双手合什道:“阿弥陀佛,小僧奉方丈法旨,来请施主到禅房相见!”
无瑕心知方丈召见,必与今天之事有关,也不多问,随着那知客僧来到禅房,咦?禅房里传出谈话声,这三更半夜,方丈还在会客?晦光师父轻叩禅房的门板,只听里面的话语声停了一下,然后一个男子的声音传了出来:“天色不早,弟子先行告退,改日再向师伯讨教!”
“师侄请自便。”方丈大师这才向门外二人道:“进来。”
无瑕随晦光进了禅房,见屋内除了方丈大师外,还有一个年轻男子,奇怪的是他一身俗家装束,却称方丈为师伯,不禁多打量了他一眼,谁知二人眼光一对,却都觉得对方有几分面熟,可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方丈大师对晦光说道:“晦光,替我送你师叔出去。”
那男子随晦光去了,临走还频频回顾。
这边方丈大师先开了口:“阿弥陀佛,白施主,今天白天的事我已知晓,施主不必惊慌,施主心地纯良,灵台明澈,慧根深种,与我佛有缘,三劫之后,必有善果!”
无瑕端容肃立,只听方丈继续说道:“施主只须以自己的本心去对待外来的侵扰,不出三日,结果立现。”
无瑕一听大师最后的话语竟和刚刚自己看的语录中所写的如出一辙,心境不由得立时平和下来。从方丈处告辞回房,却见黑影里那个家丁不知何时也起床跟着她,无瑕心下一笑,竟自回房睡了。
第二天一早,卜仁又亲自送来几色细巧点心,非要逼着无瑕吃下方才回去,无瑕见他说话肉麻,只得推托要去大殿烧香,谁料那卜仁竟是寸步不离,无瑕只得任他在身后跟着。
来到大殿,刚拈了一束线香准备在佛前祝祷,只听一声娇笑:“妹妹,你可让我找的好苦啊!”
无瑕回头一看,不禁呆了。 那站在面前的不是别人,正是嫂嫂李芳,几个月不见,那李芳打扮的更加妖艳了,她根本不顾这是来寺院进香,黑色的薄纱外罩下面是一身艳俗的粉色衣裙,那衣服的样式极其古怪,胸前开口极大,衣料也又轻又薄,修长的双腿和雪白的双臂若隐若现,旁边的人们都侧目而视,以为她是哪家青楼的姑娘,只有卜仁那样的色鬼,两个眼珠都快瞪出来了,直勾勾的盯着面前风骚的尤物。
无瑕皱皱眉,一个卜仁还没打发掉,又来了一个母老虎!还未容她开口,李芳早已死死的拉住了她的胳膊,无瑕挣了几下,没有挣脱,情急之中,脱口而出:“这位夫人,认错人了!男女授受不亲,还请放手!”
李芳一怔,随即假笑了几声,道:“你不是我那无瑕妹子?不可能,我的这双眼最毒了,绝对不会认错人了!你可让我们找的好苦啊,那唐家三少爷可还等着你回去成亲呢!”
这时在一旁看“美女”的卜仁总算回过神来:“什么,他是女的?那就更好了!本少爷只娶了四个老婆,这小子若是个女子,那正好,做我的老婆吧!”说完又色迷迷的看着李芳,“你看上去也不错,怎么样,一起陪陪大爷吧?”
那李芳本是个淫妇,一见卜仁虽说生得尖嘴猴腮,但一开口讲话就是风流老手的口气,当下并不生气,只回嘴道:“我自与我家妹子讲话,你这位爷是哪根葱?”
这卜仁少不得又把自己的身份大肆宣扬了一番,李芳一听他还有等来头,马上就把那唐三少爷丢到脑后了,只听她一口一个卜少爷的叫着,与那卜仁你一言我一语,说得十分热闹,只恨不得就管卜仁叫妹夫了!一边说,一边还凑到卜仁面前,不断用双乳去蹭卜仁的手臂,直把个卜仁勾得三魂出窍,无瑕见不得他们这种丑态,轻咳一声:“那我哥哥可好?”她现下提起哥哥,是提醒李芳不要太过分,李芳方才回过神来,“你那好哥哥说,不寻到你就不回家,这不,从得知你离家那天起,就一直没有回过家,听说往南边找你去了!他还道自己的妹子在外吃了多少苦,却没有想到,她妹子却搭上了一个金龟婿。”说着,又用肩膀撞了卜仁一下,又向无瑕道:“看你穿得一点没有女孩子的样子,铃儿,快去我的包袱里给你家小姐找几件衣服换上!”
无瑕一听,要穿她那样的衣服还不活活把人给羞死?事到如今,也无法隐瞒自己是女子的事实了,于是叫过铃儿,让她去买两身衣服,由得卜仁与那李芳在一旁打情骂俏,两个人自去换了女装。
原本卜仁的眼睛一直粘在李芳的身上,而当身着素白衣裙的无瑕出现的时候,他的眼睛都不够使了,无瑕他是要定了,而这个风骚的“大嫂”看来要到手也不难,卜仁眼前出现了他左拥右抱醉入花丛的情景。
见无瑕已换好女装,卜仁忙道:“现在既然得知无瑕妹妹是女儿之身,就不方便在寺中居住了,听芳嫂子刚才说她住在前面的客栈中,两个女子住客栈依我看也不大安全,不如两位这就随我回家,暂时先住下,我也好早日娶瑕妹进门。”
李芳满口称是,连赞他想的周到。无瑕心下暗叫不好,这一进卜府,想要出来,可就难了,按按怀里藏好的匕首,她深吸一口气,看来这防身的利器马上就能派上用场了。
无瑕微低着头,跟随在李芳和卜仁身后向大殿外走,可是忽然她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有人在一直盯着她,她不禁抬头看去,却听到一个温和的声音:“请问小姐可是姓白?”
无瑕仔细端详那人,不正是那晚在禅房内与方丈大师谈话的年青公子?而无瑕一直感觉这人有些面熟,落落大方的回答道:“小女子是姓白,不知这位公子何以得知?”
“这就是了,白小姐可还记得当年金光寺中的语录么?”
无瑕大奇,此事只有铃儿及明旭师父知道,这位公子如何得知?难道说……
那位公子仿佛看出无瑕的心思:“在下正是当年的明旭。昨日禅房匆匆一晤,只觉小姐十分面善,苦思冥想才记起原来讲是当日在金光寺与在下谈讲禅意的白小姐,只是改了男装,在下一时没有认出来。”说着,看了一眼李芳卜仁,“不知白小姐怎会在此呢?”
此时无瑕顾不得打听明旭为何不当和尚了,却又不知该如何向他说起自己现下所处的窘境,正犹豫间,卜仁却不干了:“你这小白脸是什么来头?当着我的面竟敢与我那未过门的媳妇眉来眼去!”他根本就没有觉得他的家丁一直在旁拉他的袖子。
无瑕此时已拿定主意,向“明旭”道:“说起来也是不好意思,当年借了那本书,一直没有机会还给公子,那本书小女子一直带在身边,今日得见,正好物归原主。”那铃儿也很是伶俐,听到小姐提那本书,已是从包袱里寻了出来,双手递给无瑕。
无瑕双手捧书,向前走至那公子面前,一边把那本语录交给那公子,一边急速的用只有他能听到的声音说道:“无瑕有难,公子救我!”
那公子却也是反应过人,只见他面上仍旧是不动声色,一边接过书,一边笑道:“屈指算来,上次寺中一别,已是数年未见,今日有缘,不如到府上一叙?”
无瑕连连点头,而那卜仁却不依不饶:“你这小白脸,究竟是什么人,敢坏老子的好事?”
那公子依然笑容可掬:“在下刘旭,你卜少爷不认识在下,在下却久仰你的大名!”
卜仁丝毫听不出刘旭话中的讽刺意味:“你既然知道大爷的大名,就不该横插进来!”
刘旭却毫不动怒:“无论如何,今日白小姐是不会随你去的!”
那李芳这才想起来眼前这位就是当年被自己追得到处躲藏的俊俏和尚:“哟!小和尚怎么还俗了?是不是想我了?”
刘旭还未开口,旁边他的随从大喝一声:“住口,不得无理!”
李芳被那大汉神威凛凛的一喝,心下也怯了几分,但她尤自嘴硬:“无瑕是我妹子,她的事我说了算,还轮不到你这不守清规戒律的小和尚来管!”
刘旭仍是温文而雅:“无瑕小姐的事,在下是管定了,只要她不愿意做的事情,谁也不能勉强她!”
卜仁一听,已是气的满面通红:“这小子给脸不要脸,小的们,给我上!”话一出口,无人应和,却见那些家丁一个个都躲得远远的,谁也没有“上”的意思,一个家丁向他耳语了几句,他的脸一下子白了:“今天本少爷不和你一般见识!”说着,不顾李芳向他使眼色,竟带着家丁溜了!
无瑕心下更是疑惑,不知这刘旭是何身份,让那骄横跋扈的卜仁都不敢招惹。
刘旭笑道:“那么,在下就请白小姐移步,随在下禅房一叙吧!”
李芳本是奸猾之极的女人,见风使舵可是她的拿手好戏,见卜仁已去,少不得来巴结刘旭,那刘旭也不多言:“白少奶奶就请在此稍候。”转身向手下使个眼色,那手下点点头:“属下会伺候好这位夫人。”
无瑕随刘旭来到禅房,不待她开口,两人相对而坐,刘旭笑道:“白小姐心中定有不少疑惑,且听在下解说。在下刘旭,是本朝宁王之子,因从小体弱多病,父王四处求医问药,在下十岁那年,父王偶遇一位世外高人,那位高人说在下虽先天不足,身体不佳,但却与我佛有缘,从此在下拜当时本寺的方丈大师慧净为师,成为一名俗家弟子,可修行了三年,身体仍是时好时坏,师父指点在下应落发潜心修行,于是刘旭落发后,法名明旭,后来师父成为金光寺的方丈,那时在下也随师父到金光寺修行,正是在那时得遇小姐。”他停了一会儿,接着说道:“原本在下想继续在寺内清修,可父王无子,加之师父、师伯均说在下虽具慧根,但六根未净,于是我在寺内三年之后,又回到家中。不知小姐何以到此?”
无瑕大致说了这些年的境遇,刘旭沉思片刻,开口说道:“既然这样,白小姐此时恐怕不宜与尊嫂在一起居住,只恐尊嫂会对小姐不利,那卜仁也未必就会死心,而以小姐的身份,再居于寺内也不方便,不如请小姐到寒舍暂住,刘旭派人寻找令兄,再从长计议,不知小姐意下如何?”
无瑕心内暗想,眼下情势迫人,而那卜仁李芳必不会轻易放手,为今之计,只有这样了。
尾声:
三个月后,宁王府。
无瑕知书达礼,端淑贞静,很快就得到王府上下的喜爱,尤其是王妃,对她更是赞不绝口,这天,无瑕正在房里绣花,铃儿进来禀报:“王妃驾到。”
无瑕正要出去迎接,宁王妃已经进来了,她屏退下人,拉着无瑕的手坐下,笑道:“无瑕,你来府中已有三个月了,听旭儿说,已经找到你哥哥的下落了,不出月余,你哥哥就能到长安了。等你哥哥来后,王爷会向他提亲,我们府内上下都很喜欢你,以你的人品,做正妻也不为过,只是旭儿是宁王世子,他的婚事要由皇上定夺,只好委曲你做侧室了。我呢,先来问一下你的意思。”
无瑕一听这些,脸色通红,无论宁王妃再说什么,她只是摇头,再就一言不发了。王妃认为她是女孩儿家害羞,坐了一会儿就去了。
王妃去后,无瑕将铃儿唤来:“铃儿,请世子到后园来。”
后园湖边小亭,刘旭与无瑕相对而坐,虽然很难启齿,可无瑕仍是不得不说:“世子,无瑕十分感激在危难之时你及王府上下对我的帮助,可是……可是今天王妃来,来无瑕房中小坐,提到了……”无瑕面红过耳,有些说不下去。
刘旭看出她的窘况,接口说道:“无瑕,你冰雪聪明,又温柔娴静,尤其你我都偏好佛学,所以父王母亲觉得我们会是天生的一对,其实,在下对小姐也十分倾心,不知你的想法如何?”
无瑕鼓足勇气:“无瑕相信世子的一片深情,只是,无瑕无意于男女之情,相较而言,无瑕更流连寺中清静的生活。还记得皇上当年金屋藏娇的承诺吗?陈皇后虽千金买了司马相如的《长门赋》,可为情的苦与乐,谁能体会?再说司马相如,既然他写出《长门赋》,那他就该体会到女子钟情的苦楚,可为何他仍冷淡卓文君,让她也写出《白头吟》呢?无瑕并非针对世子,可是无瑕并不贪恋荣花富贵,也不会沉浸于爱恨情仇中无法自拔,世子惊才绝艳,定会有一段美好姻缘,神功弹指,楚楚留香,只是无瑕,恐怕没有这个福气。”
刘旭听了,心下暗想,这无瑕果真不是平凡女子,她似乎将一切都已看透,“既然如此,刘旭也不便勉强!”
半年后,无瑕落发出家,长伴青灯古佛,终其一生。刘旭时常与她谈禅论经。
无瑕出家前将铃儿托付给刘旭,后,刘旭将其许配给手下一名官吏,夫唱妇随,美满幸福。
无瑕兄长厌恶李芳,将其休了。李芳投奔卜仁,一年有余,因不堪卜仁冷落,一刀将卜仁阉了,自己也被卜家凌迟处死。
第三章 艾橙子
啊,又是一世,女子之魂再次来到阎君殿前,她仍是不悔自己当初的选择,随即,她又开始了新一世的征程。阎君望着她的背影:“看来,这个女子极其固执,这一世,不要那么客气,让她生活的苦一些,也许会让她改变初衷。”
“是,属下这就去安排。”一旁的判官唯唯退下。
不一会儿,那个判官再次上殿:“大王,一切都已安排好了!”
阎君点点头,高深莫测的笑了。
人间,一片无垠的雪。雪花轻盈飞舞,是那么的洁白,让人联想到诗和画,而这洁白的雪不仅带给人美的感觉,更掩盖着无尽的丑恶。
一个小小的身影,在这无边的白色中艰难的跋涉着,看上去,她只有四五岁,褴褛的衣衫,蓬乱的头发,乌黑的小脸,蹒跚的步履,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儿,她咬紧牙关,尽力前行,因为她知道,在这样的大雪天里,如果停下,很可能就永远也站不起来了。
雪,还在下着。
雪地里那个小小的身影,还在顽强的向前,向前,虽然现在她已无法保持直立,还在向前爬着,是一种求生的本能在支撑她么?不,不完全是,是她胸熊熊燃烧的怒火在支撑着她。
就在三天之前,她还是一个幸福的小姑娘,有父母、爷爷奶奶的疼爱,有哥哥姐姐的陪伴,可是,转瞬之间,这一切都化为灰烬,全家上下百余口人,只剩下了自己,而这一切,都是缘于人的贪念。
为了吞没她家的财富,强盗在家中杀人放火,所有的金银财宝被洗劫一空,偌大的宅子中只剩下粗笨的家具,庭院里,房间里,人的四肢,头颅,脑浆随处可见,处处都是鲜血,最后,他们还放火烧了房子。当时她调皮藏在外面,原本是和家里人闹着玩,发现她不见了去找她,却捡回了一条命,虽然才五岁,她还不懂事,但眼见家里遇到这样的祸事,她似乎一下子懂事了不少。
她只听到这些强盗,大呼小叫,要回一个叫卧牛寨的地方,她小小心灵中只有一个念头——她要报仇。
三天了,这个小小的身影仍在与恶劣的环境搏斗着,三天中,她除了嚼几口雪,吃了几枚衣袋里的花生米之外,就再也没有吃任何东西了,而这三天的时间,她也没有走出多远,而且因为她一直在向错误的方向前进,所以,她也一直没有碰到任何人。
终于,她体力不支,倒下了。
这时,从树上跳下一个灵活的身影,只见她一身黑衣,虽然努力做出一种严肃的表情,但仍难掩一脸的稚气:“不简单哦,这个小妹妹真是不简单!”说着,伸手抱起昏倒的小姑娘,在雪地里几个起落,就去得不见了。
好暖和,难道一直是自己在做梦?家里根本没有任何不幸发生,现下自己刚刚醒来?小姑娘努力的睁开眼睛,眼前一张陌生的脸孔对她绽出大大的笑容:“小妹妹,你醒了?要不要喝点热汤?”
有热汤?她急切的点头。
须臾,汤来了,好大的一碗,小姑娘不由得咽咽口水,正想捧着碗大口大口的猛喝一气,那笑脸的主人却一下子把碗又端了回去:“好像还不够热哦!我再热热吧!”
眼前就要到嘴的汤却又喝不上了,小姑娘急得眼泪都快流下来了:“我不怕凉,快给我喝吧!好姐姐!”
“给你喝汤也可以,但是,你要先回答我的问题,答的我满意了,才给你喝。”那个被叫做“姐姐”的女子仍是眉开眼笑。
“那就快说吧!”
“好!开始了啊,你说,我是谁?”
小小的女孩傻眼了,天啊,这个姐姐她不会是秀逗了吧?闹了半天,她居然不知道自己是谁?小姑娘摇摇头:“我不知道。”
“不、知、道!”那个“姐姐”一字一顿的大声叫道,紧接着就把那汤碗又端得远了些,眉毛挑得高高的,“这么说来,你不想喝这碗汤了?”
小姑娘在心里狂叫,怎么不要喝,她偷眼看了一眼对面的姐姐,看她笑眯眯的,应该不会难说话吧?于是只好打起最后一点精神:“好姐姐,虽然我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但我知道你是我的救命恩人,你是天下最漂亮、最善良、最好的姐姐!”嗯,姐姐的脸色越来越红,看来她听得很受用。
“你把我说的这么好,看来是很想知道我的名字喽?”姐姐笑得更好看了。
小姑娘拼命点头。
“那你就随便猜猜吧!猜对了,不但有汤喝,还有好多好多好吃的呢!”
这下小姑娘确定这个姐姐的确是有点不正常了,不过为了吃的东西,她只好随口乱讲:“好姐姐,你长得这么好看,一定名字也好听,你一定是仙女姐姐,不然就是叫银姑,秀荷,碧桃,梅香……”她顺着嘴把家中丫环的名字都说了出来,只见那姐姐不住摇头,只得继续猜下去,可她知道的女孩子的名字都叫了一个遍,还不见姐姐点头,不觉把好吃的东西也念了出来:“馒头、包子、苹果、鸭梨、橘子……”
“对了!对了!”那姐姐欣喜若狂,看起来比小姑娘自己还要高兴几分,“你还真是聪明,也是我们有缘,让你给猜对了!”又歪头想了一下,“嗯,时辰也到了!给你喝了吧!”
小姑娘也不知道她到底是叫鸭梨还是苹果,反正有东西吃就可以了,她接过汤碗,一口气就喝了下去,虽然味道有些怪怪的,可是顾不了那么多了,喝完了一大碗,她眼巴巴的看着“苹果鸭梨”姐姐:“还有吗?”
“不是说了吗?只要你猜对了,好吃的东西多的是。不过,你还得回答我几个问题。”
看起来这个秀逗姐姐还真是言出必行,当下点点头:“好吧!姐姐请问。”刚说完话,只觉心头一阵气血翻涌,只觉眼前一黑,眼看就要晕过去了。 就在她要昏倒那一瞬间,那个姐姐出手如电点在她身上点了几下,小姑娘马上清醒了
只听姐姐说:“你不要说话,我问你问题你只需点头或摇头就可以了。”
小姑娘睁大眼睛,点了点头。
那姐姐突然面容一整,非常严肃的说道:“现在我问你的话,你要据实回答。”见小姑娘点点头,方才接着说道,“我来问你,你是孤儿吗?”
小姑娘点点头。
“好!你的身世过后再和我说。你既无依无靠,想不想让我收留你?”
小姑娘摇摇头。
“看来你是另有打算,这倒不好办了,你喝了我的汤,按道理讲是要拜我为师的。”她沉吟片刻,“虽然你不愿意,但我下山来已月余,没有收到一个徒弟,是不会回山上的!算了,我就以大欺小一回吧!你知道是我救了你的命是吧?”
小姑娘点头。
“反正你也无依无靠,如果你愿意,以后就做我的徒弟。等你好一点了,为师呢——啊,也就是我,为师再把本门的规矩来历一一讲给你听!你先睡个好觉吧!”
说完,又在小姑娘的胸前点了几下,看着她闭上了眼睛,自己也累得打了个呵欠,自言自语道:“收徒弟可真累,怪不得师父长了那么多皱纹。”
第二天一早。
小姑娘一睁开眼睛,却看到那个姐姐摆着一种很奇怪的姿势,她盘膝坐在地上的蒲团上,双手手心向天,大拇指和食指相握,其余三指向前平伸,咦?她在做什么呢?
正思量间,姐姐睁开了双眼:“橙子,你醒了?对了,昨天你还没有行拜师之礼呢!快点给为师磕头!”
“可我也没有说我要拜姐姐你为师啊?”
那倒是,姐姐想了想,决定用本门的光荣历史来感动这个小姑娘,她才那么一点点大,很容易就被唬住的样子,这么一想,艾橘子不由得信心大增,她清了清嗓子:“听为师给你讲讲本门的来历及门规,你就清楚了。”
“本门名叫自在门,顾名思义,就是比较自由宽松的一个门派,位列江湖门派之,之……”她说到这里,说不下去了,明知道自己的这个门派实在有点叫不响,于是就含混过去:“本门创建于二十五年前,虽然历史不长,但人才……人才……”本想说人才济济,可是,偏偏连上师父带弟子才有三个人,一只猫,的确算不上是人才济济,算了,接着说吧:“反正本门的绝学还是不少的,比如说配药啊解毒啊,点穴啊,还有就是轻功。”又得意的说道:“比如我说跟了你三天,你都没有发现!”
三天!小姑娘差点昏了过去:“你跟了我三天,我差点冻死、饿死,你居然眼睁睁的见死不救!”
那个姐姐的脸有一点点红:“我可不是见死不救,这是本门的门规,收徒要先考察她的韧性。”虽然这么说她还是有点心虚,偷眼看了小姑娘一眼,那小姑娘的脸仍然拉的老长,“再说,本门有关收徒的规定特别多特别严,其中一条就是要净饿三天,我是看你年纪小,才让你吃了几粒花生米的,想当年我那时,整整三天也就喝了七口水而已,可把我给饿的……”看到那小姑娘的眼中射“小飞镖”,似乎能杀人一般,生生的把当年的“光荣拜师史”咽了回去,在心里自我安慰的想,没关系,来日方长,还有机会。
经过一两个时辰的“努力”,姐姐才把“自在门”的来龙去脉以及她遇见这小姑娘的前因后果说清楚。
原来,这自在门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门派,而这门派的开山始祖是在王莽之乱建立新朝时流落于民间的一名公主,这位公主生于规矩森严的皇宫之中,却因朝政的变迁而饱受流离失所的苦楚。她跟随一名宫女逃到民间,长大后认识一名男子,那男子教给她一些武功,但得知她是一名流亡公主后,他最终退缩了,背叛了她,从此这名公主看透男女间的情爱,自号艾如石,创立自在门,只收无依无靠的女孩为徒,专心研习下毒、解毒、配药、轻功等。
这艾如石由于是公主身份,毕竟自视甚高,她对门人的要求也极高,平生只收了一个徒弟,名叫艾橘子。如今这艾橘子已年近二十,却不想接手这掌门之位,橘子所以此番下山是为了收一个徒弟,将来替自己接任掌门。
这自门的门规不多,但其中收徒一条却比较繁琐:一是非孤女不收;二是非坚韧非常者不收;三是非千伶百俐者不收;四是非心诚者不收……
艾橘子下山已有三个月余,她本性自由自在,随性而行,只是一直没有合适的人选,苦于没有办法回山面复师父,这一天在荒无人烟的野外看到这个小姑娘,她顿时眼前一亮,跟了她三天的时间,发现这个小姑娘十分符合门规的要求,于是一厢情愿的认定这个小姑娘是自己的传人了,还在她饿了三天后,帮她注入真气,并给她喝下了本门秘制的固本培元的汤药,要知道,这汤药喝下去,练起功来可就事半功倍了,多少武林人求还求不到这种灵丹妙药呢!现在,只要这小姑娘行了拜师礼就大功告成,可以回去向师父复命了!
想到这里,艾橘子不由得偷偷笑了起来,别看师父平日冷冰冰的,多日不见,还想念得紧呢!
那小姑娘小小年纪,听了这一大篇索然无味的话,早已昏昏欲睡,可就在她快要睡着的时候,听到这位橘子姐姐一声大喊:“怎么样?你听明白了吗?”
小姑娘心里暗暗叫苦,这位姐姐根本就不考虑她才年方五岁耶!有那么强的理解力么?再加上她好像很久没有说过这么一大篇话了,有点颠三倒四,语无伦次的,可看这位橘子姐姐的样子,假如自己说没有听懂,她不会再说一次吧?为了落个耳根清静,小姑娘都学会说谎了:“听懂了,听懂了!”一边说一边还直点头。
艾橘子长出了一口气,为自己的表达能力之强而深感欣慰,一高兴,顿时就把自己要人家拜师的事给忘到一边去了:“那好,咱们就走吧!”说着又一转头,“你叫什么名字啊?”
见那小姑娘直摇头,她又接着说道:“师父名叫艾橘子,你呢,今后就叫艾橙子吧!”
小姑娘虽然有着一万个不愿意,但看在这位姐姐好心救了自己一命的份上,(虽然救人的过程让人很痛苦)就答应叫做“橙子”吧!看来这位姐姐还很大方,把自己的姓都给了自己。其实她怎会知道,凡是入自在门的都是孤女,也必须都改姓为艾,以求让她们记得师恩深重。
给橙子买了两身棉衣,两个人说说笑笑向自在门的大本营走去,说是两个人说说笑笑,其实只是橘子一个人在自说自话,可能很久都没有人听她讲话了,橙子同情的想。
经过近一个月的跋涉,才来到一座高高的山前,看着那陡峭的山势,橙子不禁吐了吐舌头:“这么高,又满是冰雪,姐姐我们真的还要往上爬吗?”
“当然了!我们就住在那最高的山峰后面,那边很美的哦,有……”幸亏橙子现在比较了解这位饶舌的姐姐,要是不打断她,她会高兴的罗嗦上一整天,小橙子忙打断她:“姐姐,我们快点走吧,这样我就可以早点看到了,也就用你再讲给我听了!”
“那也好,不过,我还是先给你讲讲吧!就讲一点点!”橘子姐姐很没出息的追上去,嘴里仍在“碎碎念”。
橙子在心里暗想:“要是娘见到这位姐姐,可会叫我要端淑贞静,不要学她那样多话呢!”
由于橙子还太小,山路又不好走,两个人走走停停,走了七八天才终于到了。
远远只见一个小小的院落,竹篱柴扉,橘子推开门,一直冲到正房前,脚步不停的冲了进去,嘴里还大叫着:“师父,师父,我回来了!”只听一个清脆的声音:“橘儿,你又顽皮了,这么大的姑娘家,怎么就一时没个安静!”
“是,师父教训的是!”橘子的大嗓门收敛了不少,“师父,这一向可好?想死徒儿了!师父,快看看我的徒弟!”说着,把还缩在门口的橙子一把拖了出来。
橙子抬起头,只见那被唤做“师父”的艾如石身着一袭青色的纱衣,虽不施粉黛,却肤白胜雪,长眉入鬓,真是人比花娇,第一眼看去,橙子就被她吸引住了,再仔细端详,她虽然外表娇柔,但举手投足间仍有丝丝高贵典雅的气质流露出来。
如石一见橙子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就觉得这个小姑娘机灵可爱,可她再多看了几眼,就转向橘子:“不要怪为师责备你,这个孩子不能做你的徒弟!”
橘子像被针扎了一样跳了起来:“不行?为什么不行?我花了那么多心血,才找到这个徒弟!不会吧!”正在她大喊大叫间,门帘一掀,又进来一个人。 只见这人身着黑色粗布衣裤,大约四十岁上下,虽然长得粗手大脚,却十分干净利索,见到橙子,她微微一笑,向橘子说道:“这是怎么了,大呼小叫的?也不怕惹你师父生气。”
橘子原本就有些怕师父,听她这么一说,不敢再喊了,委委屈屈的站在一边。
艾如石叹了一口气,向橙子说道:“小姑娘,和我们说说,你叫什么?身世如何?”
橙子只觉她的语气十分凄凉,便不想把自己的身世全部说出,这几日屡遭奇变,橙子的心思细密,早已超出一个五岁孩子,为今之计,只求她可以收留自己,待长大后再访察仇人,为家人报仇。微微思量了一下,她朗声说道:“我的身世早已记不得了,只从懂事以来,就知道自己无父无母,只有一个人,孤苦无依,人人都叫我小乞丐,只求您可以收留我,我会听话,好好学本事的。”
如石眼波流转,只见这小姑娘说起自己的身世来忍不住双手紧握,眼里似要喷出火来,便知她心下有着重大的创痛,她微一转念,对后来进门的那个中年妇人说道:“玉嫂,劳烦你带这小姑娘去换两件衣服,再给她做些吃食,去吧!”
玉嫂带着橙子向外走,橘子也想跟出去,被如石唤住了:“橘子,你先留一下,为师有话要对你讲。”
橘子不情不愿的停住了脚步。
如石轻叹一声:“橘子,你还记得你的身世吗?”
“师父,我只知道我是一个孤儿,从打记事起就是一个没人要的小乞丐,后来,一个狠心的女人给我吃了几口饭,就想把我卖到妓院去,幸亏师父救了我,后来,就在师父门下学艺了。”说起往事,橘子很是平静,虽然身世飘零,却没有些许自怜。
“这就是你和那个小姑娘的不同之处了。”如石仍是眉头紧锁。“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这个小姑娘一定有着一段悲惨的身世,你生性豁达、善良,所以从未有过怨恨,而这个小姑娘不同,她小小年纪,就要为恨而学武,将来好去报仇,你说,这不与我自在门的精义所违背么?”
师父说得头头是道,橘子也不能辩,可她仍恳求道:“虽然如此,师父,我们还是收留她吧!”
如石沉思半日,终于点头道:“收下她却也不难,但她却万万不能做你的弟子,你去把她叫来。”
听说师父同意留下橙子,橘子高兴的跳了起来,也不管能不能收下这个徒弟了,两步并做一步冲了出去,嘴里还喊道:“橙子,橙子,你可以留下来了!”
橙子已经换了一身干净衣服,也已沐浴过了,小脸红扑扑的,甚是可爱,橘子牵着她的小手回到师父的正房,却见师父已经准备好了几案,案上香炉中点起了素香,旁边放着一本门规,咦,明明不让自己收徒,怎地师父把东西都准备好了?橘子心里有些嘀咕。
只见如石端坐在左首的椅子上,对橘子说:“自在门第一代大弟子艾橘子,现将门规宣读一遍。”
橘子不知何意,但仍打开门规,读了起来,从第一条开始,一共读了十条,她话音刚落,如石接口道:“现在加上一条,自在门的门徒,当以生活为重,不应活在过去的仇恨中,如若不能遵从,则不予收录门墙。”抬头看了橙子一眼,“若你想入我自在门,要先回答我,你能忘记你的恨吗?”
橙子久久不能回答,她也想先说谎,等日后再图打算,可她却做不到,她不能去欺骗面前这个显得高贵大方的女子,她摇摇头:“我背负一家百余口的血海深仇,我不可能忘掉!”
“那好,我自在门不能收你这样的徒弟,你请便吧!”
橙子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幼女,却毫不怯懦,她对着如石和橘子鞠了一躬:“橘子姐姐的救命之恩和如石师父的恩情,我会牢记在心,大恩不言谢,日后定当报还。”又转向玉嫂:“多谢刚才你对我的照顾,我这就走了。”说完,高高的昂起头毫无畏惧的向外就走。
橘子不等如石开口,一个箭步冲了上去:“橙子,你不能走,你无依无靠,怎么活呢?”
橙子无言可对,如石开口了:“既然你觉得欠了我们的情,那就留下来,帮玉嫂做家事来偿还吧,到你年满十五岁时,想来那恩情也该还清了,到时你若愿意下山,就随你去吧!”
橙子虽是生性倔强,也无言可对,只是默默低头,如石又道:“玉嫂,带她去橘子旁边的房间里安顿一下,今后她就住在那里了,对了,你既然未入我门,就不一定要姓艾了!”
橙子想了想:“橙子这条命是橘子姐姐救的,她喜欢我叫艾橙子,我就叫这个了!”
说完,玉嫂带着她走了,这边如石长叹一声:“这都是命中注定啊!橘子,这小姑娘是你带回来的,你要对她负责,教她读书识字,本派武功是不能外传的,这里有一本内功心法,并非我派所有,可以慢慢传给她,还有一套医经,可以从现在开始传给她,与那内功心法相配套的还有轻功及用毒的法门,如她学医有成,也可一并传给她,据我看,你虽不是她的师父,这个小姑娘将来会给你带来无尽的麻烦,若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橘子一听师父肯让自己传武功给橙子,不由大为高兴,根本没有在意橙子将来会对自己不利,兴高采烈的去了。
从此之后,橙子就在这个世外桃源开始了她新的生活,每天早早起床,与玉嫂一起做好早饭后就开始研习医书,中饭后接着练习,不觉时光飞逝,她来这里已是三月有余。 三个月,一百天,橙子不仅学会了洗衣烧饭,医书也看了半本,内功更是已经入了门,只是,她的心结仍深种心间。
这天正是橙子上山百日之期,橘子又在橙子耳边絮絮不休了:“你就别想着报仇什么的了,你看,我从来就不知我的父母是谁,也不费那个心,我们自在门,图的就是一个逍遥自在,你去跟师父说说,趁她这两天高兴,把你收录门墙,多好!”其实她是想过过当师父的瘾。
橙子不愿让橘子姐姐不开心,只是笑笑,并不答言。
就这样,橙子在山上一住就是三年。
三年之中,橙子的医术突飞猛进,同时她的武功也是颇具根基。只是,年方八岁的她却有着与她年龄不符的成熟。
这天,橙子和玉嫂下山去买油盐,并把橙子在山上采的草药卖到药铺去换些银子,两个人见到客栈前围了一群人,只见一个中年男子正在口沫横飞的说道:“附近的大夫全都请遍了,可谁也看不了这老太太的病,看来,这银子难赚啊!”
橙子不是多事之人,本想绕过人群,但却被药铺的小伙计拉住了:“你不是懂一些医术吗?要不要试试?”
橙子正想走开,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却拉住了她:“你既然会治病,那能不能帮我干娘看看?”那男孩看上去,竟有一些面熟。
眼见被麻烦找上,只是“医者父母心”,橙子学了这几年,也想试试自己学艺精不精,正好随他去一趟。
来到二楼的上房里面的套间,一个老太太躺在床上,只见她容颜枯槁,竟似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了。
橙子二话不说,先观面,再摸脉,心里有了底,说道:“这病,原也好治,只是,须得让病人受点苦了!”
只见她从怀里掏出一枚核桃大的丹药,将那药拈成数十个小球,只觉一阵异香充满室内,橙子用银勺挑起一枚,喂入老太太口中,半晌没有动静,隔一刻,再喂一枚,就这样,三十六枚一一喂入口中,那老太太的呼吸竟急促了起来,只见她面色潮红,双手捂住小腹,口中不住呻吟,接着,橙子用银针刺她脐下一寸处,只见那老太太小腹里渐渐鼓起一个包来,只那个包在处隆起,橙子的银针就刺向何处,在橙子的银针“追袭”下,那个鼓包一点点像老太太的嗓子处移去,橙子面色凝重,额头上滴下汗来。
终于,那个鼓包被橙子逼了出来,只见一个红红的圆球从老太太的口中飞了出来,橙子眼疾手快,一下子将那小球装入一个小小的白玉瓶中,封上了口。
随后,橙子把那老太太身上的银针一一起出,玉嫂在一旁数了数,恰好是一百零八针。
那小男孩问橙子究意是什么病,橙子说道:“这不是什么病,而是一个蛇卵,此蛇性贪,它在夫人腹中,先吸食精血,再食骨髓,总有一天,会将老夫人连皮带骨的吞入腹中。”
此时,老爷听说有一个小姑娘救了夫人的性命,也从外面赶了回来:“姑娘大恩,不知如何回报!”
橙子正欲推辞,一转眼却见到案上一把玉壶,顿时愣了,她不由得把那壶拿了起来,对着亮仔细看那壶嘴,只见上面一个小小的“程”字,珠圆玉润,橙子不由得泪如雨下。
她强抑自己的满腔激愤,向那老爷说道:“小女子有一个要求,不知大爷可否答应?”
“姑娘尽管吩咐!我必当尽力办到!”
“我是一个孤儿,虽然蒙如石师父收留,却必竟是寄人篱下,我既然帮了你们,我也希望你们能够带我走。”
屋子里所有的人听到她这么说,全都愣了。
橙子不管众人反应如何,仍向那老爷说:“你能回答我吗?”
那老者看看自己的妻子,再看看橙子,不由点了点头,橙子似乎松了一口气,她又开口说道:“夫人身体尚很虚弱,不但需要长期的调养,这几日内还要配几味药来调治,这其中有几种药只有我们山上才有,不如我今天先和玉嫂回去,一来向如石师父告别,二来采齐那几种草药,三日后再来这里与你们会合。”
那老者看这小姑娘说的头头是道,不由得连连点头,这时,一直没有开口的小男孩着急了:“你住在山上?干爹,我也和她一起去好不好?”
橙子原本不想带外人上山,但转念一想,正好可以从这小子口中探探这家人的底,征得了玉嫂的同意后,三个人就上路了。
两个孩子年岁差不太多,所以一下子就聊到了一起,“你叫什么名字?”
“艾橙子!你呢?”
“哦,我叫龙仲言,我和干爹干娘从南边到这里看亲戚的,可是亲戚没有找到,干娘又得了莫名其妙的怪病,所以才遇到你的。”
“那你干爹姓什么?来此找什么亲戚?”橙子似乎是不经意的问道。
那姓龙的男孩子并不在意:“我干爹姓王,听他说是来找我的亲人的!”
“那你为什么不和自己家人在一起?”
“干爹说三年前他在卧龙冈附近捡到我的,当时我受了重伤,错迷不醒,整整治了三个多月才治好,可是过去的事情我一点也不记得了,只是在我身上发现了这个,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木牌,上面写着“龙仲言”三个小字,另外,木牌上还刻着两条惟妙惟肖的小龙。
橙子不再多问,只是在想,这姓王的和这个小子,和卧龙寨有什么关系吗?
回到山上,橙子向如石和橘子禀明了自己的去意,如石听后,仍是一声叹息:“橙子,你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做主,我不会多加干涉。这三年里,我虽让橘子传了你医术武功,但却都不是我自在门的功夫,只是你要于医术上多加钻研,武学一道,不要勉强。而今你要下山,我只有一句话你要记在心里,人生在世,不要过于执著,爱与恨,都不可郁结于心。”
而橘子的反应就可以用“激烈”来形容了,她软磨硬泡要挽留橙子,一直唠叨到了掌灯时分,眼见橙子没有要留下的意思,她也不多说什么,而是去找龙仲言玩了。
三日之期已然到了,橙子小小的包裹已经收拾齐备,而为王夫人采的草药也已经包好,向如石和玉嫂辞别后,橙子和龙仲言一起向山下走去,嗯?不对啊,这几天一直叽叽喳喳不停嘴的橘子姐姐怎么不见了?
正寻思间,已然到了半山腰了,橙子心内更有些疑惑:这山路自己是走惯了的,况且自己还练过轻功,这龙仲言竟也毫不费力,莫非他也练功夫了?于是开口问他:“龙仲言,你累么?”
“还好!干爹说男孩子要习武,给我请了好几个师傅呢!”
看来这姓王的,还真不是一般人,普通人家为何要让子女习武呢?正想着,只听一个清脆的声音从头顶上传来:“你们走的也太慢了吧?让我等了这么久!”
抬头一看,树上那个娇俏的人儿,不是橘子还能是谁? 橘子利落的从树上一跃而下,笑吟吟的说:“橙子好没有良心啊,都没有和我告别就走了?”
一向喜怒不形于色的橙子也有些把持不住,一下子扑到橘子怀里,一句姐姐还没有叫出来,眼圈先就红了。
橘子看她如此,心里也是酸酸的,不过她素习豁达,笑道:“橙子,别这样,正好我要下山办事,先随你走一趟,要不以后想你了,还不知该去哪儿找你呢!”
橙子心头一热,心下明白,看橘子说的如此轻松,其实她定是求了如石师父好久才能下山陪她的。
在镇上与王老爷一行会合后,橙子又按方配了药,眼见王夫人一天天的好了起来。
因为橙子也算是王家的恩人,所以王老爷特地吩咐下人要称她“小姐”,全家上下对这个小姑娘都十分客气,只除了那个龙仲言。那天橙子刚好看到龙仲言在练功,到底是小孩儿心性,不由在一旁看了两眼,仲言见她在,练得更加卖力,可橙子偏偏在他练到最出彩的时候摇了摇头,这下仲言枵不依了,定要与橙子“过几招”,还说要让她一手一脚,可三招之内橙子就把这个比自己高半头的“小伙子”打倒了,所以,这几天龙仲言只要见到橙子,就气鼓鼓的,可橙子却似乎不以为意。
几天来,橙子不是照顾王夫人,就是和橘子同止同息,橘子一反往常嘻嘻哈哈的,总是不停的给橙子传授功夫,橙子也知她是好意,所以丝毫也不懈怠。
堪堪已是半月功夫,王夫人的身体渐渐好转,王老爷一家也准备启程回家了,而橘子也不提回山的事,倒像是要和橙子一起走的样子。
果然,橘子又找出一大堆理由,又跟着橙子一起来到江宁王府。
这王家原本是做生意的,家境颇为富裕,可惜人丁单薄,四代是一脉单传,到王老爷这一辈也是,不过这王少爷天生命苦,刚刚二十就一病死了,幸亏留下一个遗腹子,今年已有十四岁,三年前王家收留了仲言,现在又加上一个橙子,王家终于有了多年没有过的热闹气象。
日子一安稳,就过得飞快,不知不觉,橙子来到王家已有三个多月了,这天一早,橘子来找橙子,一坐定,就开口说道:“橙子,这么久了,我一直都舍不得你,可目前我有一件要紧的事情必须去办,再说,这么久没有见到师父,心里也十分挂念,我今天就要走了。这些日子以来,我觉得这家人不坏,我可以安心的把你留下,你要记得好好练功,这里还有一本书,你要好好研习,一定要贴身收藏,千万不可让任何人看到,切记切记!我一看完师父,就会回来看你的。”又叮咛了好久,向王家人一一辞行后,才依依不舍的去了。
朝夕相处的橘子去了,橙子一时还真适应不了,她出了一会儿神,忽然想起橘子留下的那本书,见屋里没人,她从箱底拿了出来,翻开一看,不禁吃了一惊,橘子为什么会给我这本书?她是从哪里得来的呢?
原来那是一本《毒经》,里面详细记载了各种天下奇毒,并还有配毒、用毒及解毒的方法,于是,橙子在每日研习医术、内功、轻功之余,手不释卷的读这本书,不觉时光飞逝,一晃半年多了,橘子却一直没有来过。
其实橙子却不知道,正是因为橘子不守门规,私自把这本毒经传给了自己,被如石罚在山上思过,三年不准下山一步,这可要了橘子的性命了,她这么活泼好动的女子,三年不能下山,几乎没有闷死,只好把精力都放到练功上,三年之中武功精进,非寻常可比。
时光荏苒,橙子在王家一住就是七年,这五年中,她由一个瘦小的女孩,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医术精进,并成了一个使毒的高手,那龙仲言也练了一身功夫。只是那王家小少爷王一林认为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成日里不是读书写文,就是抚琴下棋,倒也逍遥自在。
七年里,王府上下对橙子都很好,只是有一件事她一直没有打听明白,那就是家里那些刻着“程”字的器具是从何而来,全家上下对此事都是避而不谈,而最令橙子不解的是,这王家上下都是规规矩矩的生意人,这些东西是从何而来的呢?
一日,橙子正在庭院里散步,忽见王老爷和仲言在临波亭上谈话,橙子因为习武多年,耳力过人,虽然相距甚远,却也听清了一言半语,原本橙子原本没有在意,可却在王老爷在言语中提到了“卧龙寨”,可惜没有听得太清楚,龙仲言似乎有些不快,一言不发的转身走了。
这下橙子更可以肯定这个龙仲言和卧龙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了,正想着,信步来到王夫人的房门口,王夫人在佛堂诵经,橙子不由得拿起那把玉壶,多年前那灭门惨状又浮现眼前。
正想着,夫人已经诵经完毕,见她拿着把壶在发怔,不由得笑了,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肩膀,橙子一惊,玉壶脱手,摔在了地上,幸亏她眼疾手快才没有摔坏,她略带歉意的说:“夫人,橙子不小心,差点摔坏夫人心爱的东西了。”见夫人微微摇头示意没事,她又趁机接着说道:“咦,这个玉壶看起来和杯子颜色不同,做工也不大一样,这玉壶甚是精致,为何不是一套呢?”
听她这么说,夫人说道:“原本这是王家的一个秘密,但你是我的救命恩人,这几年又和我很投缘,所以告诉你也是不妨事的。原本王家祖上曾做过大官,但后来慢慢败落了,尤其是我的儿子出世后身体一直不好,请医生看病抓药花了不少钱,后来竟一病死了。十年前老爷去北边贩布,行至卧龙山附近,却见两辆大车歪歪斜斜停在路边,旁边还有一些血迹和尸体,老爷本想速速离开那险地,可那两辆大车似乎非常沉重,好似装了不少金银财宝,于是老爷就让人把箱子搬到布车上,扔掉了一些布匹,用剩下的布盖住箱子,也不上京贩布了,竟把那两车箱子运回了家,在路上,他还救了一个奄奄一息的孩子,当时他也就七八岁,满身是血,谁都以为他活不成了,谁知后来竟慢慢好了,他就是仲言,可他好了以后,从不提及自己的身世,老爷说怕是他当时受惊过度,所以失去了记忆。那两车东西,果然是一些金银财宝,老爷用其中一部分做本钱,从此重振家业,而我,虽然知道这些财宝不属于我们,但实在喜欢这把玉壶,就拿来用了,这些年来,我们夫妇用做生意挣来的银两补上了当年挪用的,并把那两车东西好好收藏起来,一直寻找这些失物的主人,希望能够还给他们,虽然这些年没有找到失主,但我们全家上下一直是与人为善,广结善缘,希望能够为失主祈福。”
听了夫人这番话,橙子心头疑团稍解,但这个龙仲言就更值得怀疑了! 正当橙子对仲言的身世百思不得其解的之时,橘子却来探望她了。
多日不见,那橘子出落得越发飘逸动人了,两个人见面没有多久,橙子就觉得橘子姐姐有些奇怪,原来橘子一年前结识了一个男子,两人情投意和,上个月那男子想要向橘子提亲,这可让橘子为难了,要知道,作为自在门的开山大弟子,橘子若想成亲,必须有人自愿此生不嫁人来接掌自在门,可是自从十年前找到橙子之后,橘子连阿猫阿狗都没有带回山上,现在找一个弟子来做掌门是谈何容易!
所以,虽是终身有靠,橘子仍是喜忧参半。
由于师父艾如石一直目下尘,所以橘子没有什么好友,反倒是橙子,虽然差着三四岁的年纪,却成了她的知心好友。
这不,橘子就和橙子说了心里话:“橙子,姐姐有事和你说,姐姐认识了一个好朋友……”
说到这里,脸一红,就不往下说了。
橙子虽刚到及笄之年,却十分聪颖:“是不是姐姐遇到了自己所钟意的人?”
橘子点了点头,橙子笑道:“那我要向姐姐道喜了!”
“此次我下山,他一直陪着我,前日他已向我提亲了,可是我自己却不能做主,还要师父同意,我只是担心无人能接任掌门啊。”
橙子听了,也暗暗担心,左思右想,说道:“不如这样,这件事先不要和如石师父提起,你加紧收徒,一旦有了合适的人选,如石师父也就不好再不同意了。”
橘子听了,觉得也只好先这样了。两人正说着话,只见一林陪着一个书生打扮的人向这边走来,橘子一见那人,不由得满面娇羞,向橙子道:“他来了。”
一林先向橘子问了好,转向橙子:“妹妹,这位是龙伯行龙大哥。”
姓龙?橙子心里不由感到一丝异样,这位“龙大哥”身长玉立,一派温文而雅的样子,看来橘子的眼光还不错。咦,为什么不见仲言,正想着,仲言从前面跑了进来,“干妈说来了一位大哥,在哪里?”
话音未落,他已来到近前,那龙大哥一见仲言,不由得一怔,再听一林介绍说他也姓龙,名叫仲言,更显得十分惊奇。说来也怪,这平日里和谁都不太亲近的仲言一见这位龙大哥竟似十分亲热,还把自己从不离身的小木牌拿给他看。
果然,橙子的猜测没有错,这龙大哥竟是仲言的亲哥哥,王老爷和夫人听说仲言的亲人找到了,把大家都请到了正房,请龙伯行讲述当年的事情。
大家都坐定后,龙伯行开口说道:“原本这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既然王老爷和夫人是仲言的救命恩人,我就不加隐瞒了。我龙家一直执掌一个江湖门派,虽然我派不是什么名门大派,但也有一些势力,并一直以侠义自居。只是当年我父亲却做错了一件事,当时时局动荡,本派人数众多,可惜当时手头不便,正当我父亲为难之时,有一个人主动献上一计,说某地某户为富不仁,让我父亲、带人去劫富济贫,我爹爹不知是恶人的奸计,也未及详细调查,于是带人去那户人家杀了一个干干净净,原本也劫了不少金银财富,谁知这却是奸人诡计,他趁我爹爹带人去打劫之时,带了一队人马袭击我派总寨,又在路上埋伏人马,除了一些手下投降,大部分门人都被杀了,我爹爹也被奸人害死,当时我在外办事,仲言年纪还小,被我二叔保护着一路杀出重围,最终二叔力竭而死,仲言也受伤倒地,幸亏被你们所救。”
橙子听着,双手不由得紧紧抓住椅子扶手,沉声问道:“你说的那为富不仁的大户,可是姓程?你们的总寨,可是卧龙寨?”
龙伯行点了点头,橙子的手指关节因为用力已经微微发白,她竭力控制自己,不让自己发抖,因为面前的这兄弟二人,就是当年把自己家灭门的元凶的儿子。
多年前那一幕幕惨境又在眼前浮现,一队人马掩将进来,见人杀人,到处都是鲜血,到处都在杀戮。
橘子见橙子面色发白,似乎马上就要晕过去了,揽住她的肩膀:“橙子,你怎么了?不舒服么?快喝杯热茶。”
“我没有事,只是有点头晕,各位少坐,我失陪了。”说完就一个人回房去了。
橘子到底还是不放心,追了过去,因为她太匆忙,没有发觉在她进房时,橙子往怀里装了一个什么东西。
见橙子的精神似乎好了些,橘子也就放心了,陪着她休息了一会儿,就有小丫环来请吃晚饭了。两人说笑着来到正房。
全家人都到齐了,老爷和夫人坐在上首,大家都告坐入席,晚宴十分丰富,连平日里从不饮酒的橙子也喝了两杯。吃了一半,橙子举起杯,先向橘子敬酒:“当年若不是姐姐救了橙子的命,橙子可能早就是路边枯骨了,何况姐姐和如石师父还传我武功,大恩不言谢,橙子先敬姐姐一杯。”再转向老爷夫人:“橙子这几年叨扰府上,多亏二老照应,橙子再饮一杯。”最后,橙子向龙氏兄弟举杯:待二人把杯中酒喝干之后,橙子眼中流下泪来:“橙子从小和仲言一起长大,虽有不和,却从没有想过,橙子能有今天,全是拜令尊所赐!”
双手举起酒杯,将杯中酒洒在地上,双泪长流:“爹、娘,今日橙子方才知道仇人下落,可偏偏那为首的凶手却已死了,而今,仇人的儿子就在孩儿面前,若不为全家百余口报仇,则为不孝,而若害了龙伯行,则为不义,孩儿今日只将那血海深仇放到那龙仲言身上,只求爹娘在黄泉得以瞑目。”
席中所有人听到这几句话,无不震惊,而橘子更是面色大变:“橙子,你给仲言下了毒?”
“不错,看在姐姐的面上,我手下留情,我在龙伯行身上下了一种毒,他从此不能再用武功,如若不然,则会七窍流血而死,而龙仲言如果没有我的独门解药,则会全身腐烂而死,为我全家偿命!”
橘子听她这么说,眼见龙氏兄弟脸色变得青惨,自己的说不出话来,只觉得浑身抖的厉害,“橙子,你怎能用我给你的《毒经》来对付龙大哥!你不怕我为他们解毒?”
“姐姐,我这用毒的本事,固然是从那本经书中所学,但经过我的研究,现在已远远超出书中记载,况且龙仲言还有一个月的时间,你尽可以慢慢救他!”
说完,橙子转身要走,就在她将要走出门口时,一个人拦住了她的去路,橘子一见那人,不由惊呼一声:“师父!您怎么下山了?”
如石又眉紧锁:“橘子,你还记得为师曾说过的话么?这个橙子,会给你带来无尽的麻烦与痛苦,现在,你后悔当初救了她么?”
“不,我不后悔,这么多年的姐妹,我不信橙子会害我!”
“那好,我问你,橙子现在下的毒,为师未必能解得,若橙子毒死了龙仲言,那龙伯行还会和你完婚么?”
橘子听了心内大乱,可橙子好像什么也没有听到,只是在如石面前跪了下来:“师父,橙子现下大仇得报,一切血海深仇俱已烟消云散,愿随入自在门为徒。”
如石走到龙氏兄弟面前,只见二人面色已有些发黑,伸手为二人诊了诊脉,没有多说一句话,竟携着橙子去了。
尾声:
眼看如石与橙子就要离去,龙伯行大急,不由得运起内力纵身去追,谁知那二人去得甚快,他这一扑,竟没有拦住,眼见二人去得远了,他没有想到自己,但念及失散多年弟弟眼看就要惨死,他不由得怒从心头起,不由得伸手往面前的一把椅子拍去,这一掌用了五分力,那张红木椅子竟被拍得粉碎,还是王一林眼尖,看到地上有一封信来,他忽然想到这把椅子是橙子刚刚坐过的,急忙拆开信封,念道:
“这些年来,我一直生活在仇恨中,我一直想把杀我全家的凶手一个一个找到,全都杀掉,给九泉之下的家人报仇。可是,当我得知这凶手已经死了,我无法亲手报仇,而他的儿子,一个是我救命恩人的心上人,另一个和我的情形很相似,也是个孤儿,还从小和我一起长大,我心头一片茫然,我不知该怎么做。
当我一个人回到房间,橘子姐姐不放心来陪我,我的心头忽然一片澄明,这些年来,虽然父母双亡,可是,我也生活在大家的关心和爱护中,我遇到了你们,我没有流离失所,所以,我决定解开心结。
今天晚上,我给仲言和龙大哥,还有一林都下了药,仲言前几年的伤未曾好全,内脏有疾,虽现在隐而未发,但如不诊治,必有性命之忧,我给他下的药会让他一月之内外面的皮肤溃烂,再一点点长出新皮,从而把余病除尽,只是会受些苦。一林从小身子虚弱,我给他配了几味药,让他按时、按方服下会大有裨益。至于龙大哥,我乍一见他就看出他练武急于求成,已经走火入魔,如能静心调养,不再习武,再加上汤药调理,想来不会有大碍。只是,药力还未发散之时若动了真气,可能会落下心口疼的毛病,就少不得要受些苦了。他们三人的药方及丸药都在我卧房里,一定要按时吃药,切记切记。
我心事已了,从今后想一个人闯荡江湖,今日一别,不知何时能再相逢,望大家别后珍重。
艾橙子上”
橘子听完,忙命龙伯行静坐调息,然而为时已晚,龙伯行果然落下了心口痛的顽疾,每每发作,终身如此。
一个月后,仲言皮肉腐烂,按方吃药后果然长出新皮肤来,比过去健壮了不少,而一林的身子也好了起来。
这天,有人捎来橙子的书信,信上写道:“橘子姐姐,不知他们三人好些了没有,相信有你的照顾,他们会早日康复的。
由于我现在已了无牵挂,已正式拜师入了自在门,我知道你与龙大哥情根深种,所以自愿接任自在门掌门,你可以与龙大哥白头携老了。”
十年后,艾橙子仁心妙手,成为一代神医,而自在门也在江湖上名声大噪,她这一生,不知道救了多少人,而这,也许就是她的幸福吧。
第四章 林紫绡
女子之魂又历了一世轮回,阎君向那判官怒道:“要你安排她这一世苦一些,你是怎么搞的,好像也没有什么!”判官低头答道:“我已在她的命中带上了黑煞星,谁知她却有仙家慧宿,虽然境遇悲惨,却由于她自身的善良,终得一个还算好的结果。”
阎君听后,倒也不再过多苛责:“其实她也算是有情之人,这三世中月老明明都为她定了姻缘,谁知她为了夫君,竟凭着一已之念的执着,三世之中都硬是扯断了月老红线,倒是没有负了那男子的一片苦心!这一世,可要让月老的红线绑得结实些,让她多经历一些,也许就会早日重返天界了。”
“是!”判官答应着退下了。
百花芳菲四月天,人间四月天,正是草长莺飞,风景如画,这不,林府内上上下下忙着做准备,准备什么呢?当然是准备三小姐出阁了,林家三小姐,虽然不是正室所出,但由于她的生母三姨太一直受宠,三小姐又生得貌美如花,虽然刁蛮任性,但林老爷仍是十分宠爱她。虽是她眼高于顶,百般挑剔,林老爷居然一直顺着她,这不,千挑万选,终于选了一个如意郎君—唐太守的二公子,唐武。林老爷为了面子,也是爱女心切,那嫁妆办得份外丰厚,连那挑剔的三小姐都无话可说,打扮得花团锦簇,只等唐家来人迎亲,就好上轿出阁了。
今日正是大喜之日,阖府上下,俱都忙得七颠八倒,只有在后园的一个角落里,一个单薄的身影悄然而立,远远传来鼓乐声,想是迎亲的队伍快要到了,爆竹声声,是不是在催新娘上轿?她不禁侧耳细听,虽然这热闹,永远不会属于她。
正出神间,一个小丫环匆匆跑过来:“二小姐,迎亲的队伍已经来了,老爷叫全家人都去送三小姐出阁呢!”见她没有动,又加了一句:“二小姐快着些,别让老爷等急了,又发脾气!”说着话已经跑得远了。
二小姐林紫绡无声的叹息一声,向前面正房走去。
正房里到处张灯结彩,林老爷和夫人坐在上首,三姨太依序坐在下首。三小姐纳珠已经打扮好了,喜娘替她捧着红盖头,正依在老爷身旁撒娇。二小姐静静的走进正房,向老爷夫人施了礼,然后轻轻退到一旁。老爷一见她,原本含笑的脸容沉了下来,正想说些什么,三姨太在一旁开口了:“哟!二小姐的架子是越来越大了!珠儿出阁的好日子,还得三请四催的,是不是又在一边淌眼抹泪的咒人?自己嫁不出去,也不能心眼这么坏啊!我就见不得人这样子坏心!”
紫绡分明听到三姨娘又在刻薄她,可这些年来一向如此,她也只好假做没有听到。
是的,一样都是林老爷的女儿,一样都是庶出,可紫绡拿什么来比纳珠呢?虽然紫绡生得美貌非凡,甚至比纳珠美丽百倍。
林老爷一共有三个子女,夫人育有长子林子淇,子淇十岁时,二姨太生下紫绡,三年之后,老爷娶了三姨太,紫绡五岁那年,三姨太生下了纳珠。除此之外,林老爷还有一名义子,比子淇还要大七岁,名叫卓凡。
原本老爷一向很宠爱紫绡,谁知在她五岁那年,一个雷雨夜过后,紫绡竟然哑了,她的母亲被刺身亡,那卓凡也不知去向。后来府中上下纷纷传言,因老爷宠爱三姨太,二姨太不甘寂寞,与卓凡勾搭成奸,那卓凡欲携二姨太私奔,二姨太却舍不得林府养尊处优的生活,两人争执不下,那卓凡失手将二姨太刺死后畏罪潜逃,而紫绡因为惊吓,从此再也发不出声音了。
二姨太死了,卓凡走了,紫绡哑了,其实有时能够一走了之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比如紫绡。
小小年纪哑了,亲娘死了,虽然是老爷的亲骨肉,却过着有连丫环使女都不如的生活。似乎老爷把对二姨太的一腔怒气都撒在她的身上,对她总是横眉冷对,而那三姨太更是把她当成眼中钉肉中刺,纳珠渐渐懂事后,更是被三姨太教的刁蛮不堪,总是用她的伶牙利齿去奚落如绡……在这个家里,如绡的心,一点点的冰冷,幸好,幸好还有大哥子淇,如果没有他,紫绡也许早就自已了断自己了。
是子淇教紫绡读书、识字,是子淇告诉她,每个生命都是上天的造化,要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天,每一个清晨,每一个黄昏……
也许是为了巴结子淇这个未来的当家人,三姨太倒是渐渐不会特别过分的对待紫绡了,只是,总是忍不住会在言语上刻薄她。
纳珠已经出阁了,女婿不论从家世还是长相都让人无可挑剔,得意之余,三姨太不由得想起紫绡的终身大事来了。
这天,趁子淇外出办事,三姨太跑到书房去找老爷:“老爷您看,这最小的纳珠都出了阁了,子淇眼看着就让咱们抱孙子了,我看着这紫绡也老大不小的了,不如赶紧打个人家算了!”
“还是你最善解人意,这件事也是我的一块心病,她虽然年纪不小了,可是她不会说话,这几年来高不成低不就的,我也难做个决断!”
“这有什么难的,她这条件,要想像纳珠那样嫁个好人家是难点,可小门小户的,又怕委屈了她,不如这样吧,我听说李员外家有个三少爷,长得挺有福相,只是脑子有点慢,不知道……”
“这,这不行吧?”林老爷有些迟疑。
“这有什么呀?门当户对,咱们的姑娘不会说话,就不会计较他们家少爷净胡闹,所以,正好,天生一对!明天是纳珠和姑爷三朝回门,等忙过明天,我就派人把李煤婆找来,去李员外家探探口风,这事,老爷就交给我吧!”
见老爷还在沉吟,她生怕子淇回来把这事给搅了,恨不得今天就把紫绡嫁给李家那个傻子:“老爷放心,这事我一定用心去办,毕竟她是老爷的亲生骨肉,唉,想我那二姐……”
她不提二姨太还好,一提她,林老爷的怒气又起:“好吧,这事你就斟酌着办吧,让她早点嫁人也好,女大不中留,再加上她有那么一个没有廉耻的娘,老是放在家里我也不省心。”
眼见自己奸计得逞,三姨太不由心内暗笑,脚步轻快的退了出去,忙着准备明天宝贝女儿回门的菜单去了。
第二天,纳珠和新姑爷回门来了,唐家果然懂得礼数,回门时也派了不少佣人,抬了不少食盒礼品,让三姨太喜上眉梢。
三小姐纳珠穿了一身簇新的大红锦缎衣裙,打扮得是花团锦簇,头上也是珠光宝气,插着带着不少珠宝,只是,她那小嘴却高高的噘着,怎么,是谁惹了这刚过门三天的新娘子生气了? 新姑爷唐武的脸色也好看不到哪里去,三姨太见此情景,不由得一惊,难道刚过门三天,这小姑奶奶就和新姑爷吵嘴了?当下她也不好多问,只是先等着新人行过礼再说了。
一时行礼已毕,唐武随林老爷去外面正厅喝茶叙话,纳珠也跟着三姨太回到她未出阁前的绣房,刚一坐下,三姨太就迫不及待的问道:“怎么了?我的心肝宝贝,娘怎么看着你有些不高兴啊?难道姑爷对你不好吗?”
“娘,怎么我出嫁前你们不给我挑一个好人家?”纳珠的眼睛瞪的圆圆的,“这个唐武不是什么好人,他在成亲之前就有小妾了,听说是他的丫环,后来被收了房。”
“嗨,我还以为什么事呢,男人嘛,三妻四妾不是很平常的事情吗?你爹不就是这样么?”
“可是我不依,我要他只有我一个人!”
“你就为这事和他生气了?傻丫头,娘告诉你,男人虽可以娶三妻四妾,但正妻可是要当家的,你为他唐家生儿育女,开枝散叶,自然会牢牢的巩固自己的地位,更何况,凭我女儿的天生丽质,只要你施展手腕,一定能让他服服帖帖的。你听着,为娘教你……”
且不说这边三姨太怎么教纳珠“驭夫之术”,那边林老爷正和唐武交谈。唐武虽然是太守之子,平日里一不爱读书做学问,二不喜经商做生意,每日里不是习武,就是打拳,倒是没有对不住他名字里的那个“武”字,林老爷一听他开口拳闭口脚,一句正经话都没有,心里很是不以为然,只是看在纳珠的面子上,和他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
其实唐武也是有苦难言,原本以为娶了一个有“财”有貌的大美人,从此就可以享齐人之福,可谁知这林纳珠却是一只胭脂虎,新婚第二天就给了小莲一个下马威,让她足足在房间里跪了三个时辰,可让他心疼坏了,可又不好发作,可到了晚间,她竟把卧房门闩上,一夜都没有让他进房,要是搁以往的脾气,唐武绝不会轻易放过她,可偏偏看到她那又凶又俏的小模样,他也一时狠不下心来,所以,两个人都带着一肚子气,来到了林府。
正当翁婿二人对坐无趣之际,唐武突然想起,自己的堂兄帮着照看礼品,说一会儿就进来,怎么到现在还不见人影?
唐武的堂兄唐飞看着佣人把礼品一件件放到库房,对清礼单后,本想去正厅,可不料这林府虽比不上王公贵族的深宅大院,这庭台楼阁却也是错落有致,他原本是个精明利害的人,却因贪看景色,迷了路。
他左转右行,不觉来到湖边,正是人间好风景,湖边的芍药花开得正好,可他的目光却被一个身影所吸引,只见一个弱质纤纤的女子,身着一袭淡紫色的罗衫,正在湖边亭中闲坐,远远看去,真是人比花娇,他不知不觉竟看得呆了。
紫绡正在湖边闲坐,自从她不能说话后,她的感觉似乎比常人要敏锐得多,她忽然觉得有人在看着她,四下看了看,却并没有见到人影,她摇摇头,暗笑自己多心了,一个残废,还会引起谁的注意呢?
正愣神间,一个声音在稍远响起:“大爷,咱们家二少爷四处找你呢!”原来是唐家的佣人来找唐飞,紫绡一见真是有人躲在一边偷看自己,心里有些不舒服,待唐飞站直身躯,她看到他的眼睛肆无忌惮的在自己身上打量,不由得对这个人更加厌恶,转身走了。
唐飞一见佳人离去,不由得心内大急,焦急之色溢于言表,那个家丁原是个机灵鬼,忙道:“刚才那位八成是二少奶奶的姐姐吧?听说林家的女儿一个比一个漂亮,只可惜……”
“可惜什么?”
“可惜这么个娇滴滴的大美人,竟是个哑巴,所以如今还没有人家。”
唐飞一听,心里竟像打翻了五味瓶,又忧又喜。
原来,这唐飞素习为人精细,是做生意的一把好手,只是一个人如果太精明,就会过份算计,功利心太盛。
他忧的是这么个美人竟不会说话,难免大打折扣,喜的却是,正因为她是个哑巴,那反倒容易到手,想来一个哑子女儿,给自己做小,林家也不会不答应,这样想着,他快步随那佣人来到正厅。
唐飞一进正厅,只见唐武与林老爷相对无言,他向林老爷行礼道:“唐飞见过亲家老爷,刚才忙着打点礼品,没有先来向老爷问安,请亲家老爷见谅。”
林老爷一听他如此谦逊,不由得连连点头,当下两人攀谈起来,这唐飞原是做生意的一把好手,与这林老爷谈起做生意场上的种种,说的是头头是道,给林老爷留下了一个非常好的印象,反倒把唐武晾在了一边。
按当地风俗,三朝回门是要留姑娘姑爷吃午餐,讨个好彩头,所以三姨太早早就吩咐厨房准备了丰盛的菜肴。
这唐飞与林老爷谈得投机,话题一转,谈起了林府的山石庭台,连声称赞林府景色怡人,趁着林老爷被他夸得晕头转向,忽然起身一揖,道:“亲家老爷,小侄方才无礼,冲撞了令千金,望亲家老爷原谅。”林老爷一愣,随即想到紫绡那丫头,他这把年纪的人了,什么不知道,故做不知,微微一笑:“没有关系,不知者不怪,再说,小女已是唐家媳妇,我们都是亲家,已是一家人了,贤侄不必挂心。”说着回头叫道,“来人哪,去向二小姐说,今天三小姐回门,都是亲戚,请二小姐到正厅来一同用午饭,让她准备一下,去吧。”
那家丁答应着去了。
林老爷方回头道:“想来姑爷也未曾见过你这二姐,今天正好认识一下,你这二姐样样都好,只可惜大病一场后不能说话了。”说着,偷眼看了看唐飞的神情。
唐飞也是老手,面上也装出一副毫不知情的惊讶的神色,口中说道:“我一见这二小姐,竟以为是天上仙女下凡来了,竟不知她却有此微恙,可惜可惜。记得前几日有个朋友说起来有位神医,专治疑难杂症,我回府后立即派人去请那神医来为二小姐诊治。亲家老爷意下如何?”
说话间,佣人已经来请吃午饭了。于是三人来到偏厅用膳。
众人都已坐定,仍不见紫绡的身影,正当林老爷要派人去催时,紫绡却悄悄进门,轻轻落座。林老爷瞪了她一眼,碍着有客,没有发作。
唐飞一见她进门,眼睛就粘在她身上,而那唐武似乎也对紫绡很是好奇,也一直盯着她看,纳珠提醒似的咳嗽了好几声,他都没有发觉,纳珠的脸也拉长了,但想到娘刚刚教的,也不好表现的太明显。
只有三姨太,紫绡一进来,她就像吃东西被卡住了一样,浑身不自在,现在一见唐氏兄弟那副样子,更是恨不得眼睛里射出小刀来,一刀刀把紫绡割碎。
此时紫绡好似坐在火炉上,只盼着早点吃完这顿饭,早点回房,回到自己的小天地里去,可爹本来就讨厌自己,今天为何还偏偏叫她这不祥之人在大喜的日子在到这里来惹人讨厌呢?还有那新姑爷和他的哥哥,似乎一辈子都没有见过人似的,一直盯着她,让她更加手足无措。
一顿饭吃的是无滋无味,草草结束后,紫绡立刻起身走了,那唐飞的一双眼,恨不能拐着弯跟着紫绡回房。
这边林老爷一家方才送客。不提纳珠回去如何向唐武算账,唐飞回去后不过半月,竟央了媒人前来提亲了。
林老爷对唐飞印象极好,认为他很知道上进,唯一可惜的是只能做小,但这总比嫁给一个傻子强吧?
正当林老爷就要点头应允之时,忽然一个家人来报:“老爷,大少爷派人回来了!”
林老爷一惊,子淇明明说有一笔大生意要做,纳珠婚礼后就匆匆而去,这突然派人回来,不知是吉是凶。连忙叫进送信人,一个身长玉立的男子昂首进来,却不是跟着子淇出门的家人,只见他微微行礼后递上书信一封,林老爷让佣人奉茶后忙展开信纸,只见上面写道:
父亲大人:
日前儿赴关外办货,经伏牛山突遇匪人,但幸得卜奇兄相救,儿与卜兄一路同行,相交甚欢。卜兄人品高洁,豪气干云,实为不可多见之奇男子。吾妹紫绡,端庄淑雅,堪为绝配。今儿虽未上禀父母,自将紫绡许配与卜兄,望父亲大人见字后听儿一言,为紫绡做主。切切。
儿子淇字
林老爷读完信后,心内一惊,细细打量这卜奇,看他虽然气宇轩昂,却衣着朴素,想来不是什么高门大户,一边是家财万贯的唐飞,一边是半路杀出的卜奇,林老爷还真是有点举棋不定,这边唐家的媒婆还在等着呢! 林老爷决定先稳住唐家这边,好好考察一下这个来路不明的卜奇,还有三姨太提的李家,虽然那孩子人傻了点,但毕竟紫绡嫁过去后是正妻,应该也算是个归宿,看来,紫绡这孩子竟是有些不凡,这样想着,他先向唐家的媒婆一笑:“对不住,你看,家里有些急事,这婚姻大事,非同儿戏,待老夫再与家人商量一下,择日回信。”
送走了媒婆,林老爷又打发人收拾了客房,本欲探问一下这卜奇的来历,谁知这小子看来年纪不是很大,答起话来却滴水不漏,林老爷只好请他先行休息。三姨太听到风声,又来添油加醋,婚姻大事,原该父母做主,不应听兄长一人之言,林老爷耳软心活,竟要在李家与唐家之间做一选择呢,而是不考虑卜奇了。
自那日一见唐飞的神色,紫绡心中就十分不安,也许是因为从小的生活磨难,让她分外敏感。她从心底厌恶那个看上去一对眼睛要吃人似的唐飞,可是,她只是一个弱女子,又是个残疾,她又能如何呢?
世界上每一个少女,都希望有一个男子来疼爱她,呵护她,紫绡也不例外。眼看自己年岁渐长,但处境恶劣,终身无依,这一段忧愁,郁结于心,让她看上去更加楚楚可怜。
她已听说,三姨娘劝爹爹把自己许配给一个傻子,刚刚又听说那唐飞竟真的派媒人前来提亲,她一颗芳心,不由大乱,她怎会不知,这二个人,一个傻子,一个过于精明,都不会是她的良夫佳配,无情无绪的来到后园,却见那后园角门虚掩着,并没有上锁,她不由自主来到门前,伸手一推,那门竟自开了,她犹豫着,该不该迈出去,忽然身后传来一声叹息,她受惊回头,却见一个陌生男子正站在她的身后,满面的风尘却掩不住他嘴角的微笑:“在下可曾惊扰到姑娘?”
这男子正是卜奇,一个时辰的小睡就使他精神焕发,眼前这位姑娘一双眸子波光闪闪,竟让他几乎不能自持,仿佛一颗心就此沉了进去。
不知为何,一向怕人的紫绡竟然觉得这陌生男子有着一份亲切的感觉,她指指自己的小嘴,微微低正下了头。
卜奇心里一动,开口道:“请问姑娘可是子淇的二妹?”
紫绡点了点头,卜奇又道:“在下卜奇,是令兄好友。子淇多次在我面前提起他有一个美丽乖巧的妹妹,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紫绡的小脸微红,更是艳如春花。
卜奇望向半开的小门:“姑娘这是想出去么?”
紫绡的眼中,出现了一丝痛苦忧愁之色,这时,她的耳边似乎传来一个声音:“紫绡,你已封闭自己多年,去吧,这里不是你久留之处,去吧!”
这个声音如此的充满了诱惑力,紫绡不禁又向外望了望,卜奇一见,便笑道:“想来府上规矩甚严,平日里姑娘没有什么机会出门吧?”
紫绡满心的话语,却无从细诉,她忽然伸手拾起一段枯枝,在泥地上写道:“卜大哥既是兄长好友,紫绡也就不再隐瞒。紫绡从小母亲早逝,,爹爹因紫绡失声,故一向不加宠爱,唯有兄长呵护。如今事情紧急,兄长又远行,紫绡唯有离家寻兄,方可活命,如若不然,紫绡唯有一死了!”
她写的是又快又急,卜奇一见,低头沉吟不语,半晌说道:“既然姑娘实言相告,在下也就不做隐瞒了。原本令兄请在下送来书信一封,是向姑娘提亲的,但令尊似乎并不愿应允。在下此来,原有一件要紧的事情要办,但见姑娘有此忧愁,在下不论别的,只看在与令兄的情份上,在下也愿出手相助,只是不知姑娘可否相信在下?”
紫绡一双大眼睛定定的凝视着卜奇,片刻,她点点头,卜奇道:“那么,在下这件事就先放一放,先陪姑娘去寻找令兄,只是,只是……只是在下希望姑娘仔细考虑,只因卜奇一介俗人,生恐累及姑娘名节。”
紫绡心神一乱,她自知假如迈出这个门,在世人的眼中,她就会是一个不贞不洁的女子,也许从此她会受尽世人的白眼与指责,但转念一想,她决定孤注一掷,她要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不论经前方等待着她是什么,她都要勇敢的去面对,此时,她的眼神清澈如水。
第二天一早,唐家的媒婆又来听回音,林老爷同意了婚事,双方议定了婚期,林老爷总算了却了一桩心事,正待派人去唤紫绡前来,小丫环却送来一封书信,林老爷看毕,不由得大惊失色,向一旁的三姨太道:“紫绡这丫头,竟然,竟然跑了!”
原来紫绡昨天夜里就留书一封,与那卜奇一起,去寻她的兄长子淇去了。
三姨太一听此事,更加没有什么好话了:“我就说嘛,什么娘养什么姑娘,这可好,把我们林家的人都给丢尽了,她娘当初就是想私奔,现在她这不要脸的丫头竟真的跟人私奔了!老爷子,咱们怎么跟唐家交待啊?”
这番话无异是火上浇油,林老爷一叠连声道:“快派人,派人给我找去!”
卜奇在外闯荡多年,江湖经验非常丰富,紫绡虽然留下书信说要去寻找兄长子淇,原是应该往北,可卜奇偏偏带着紫绡一夜奔驰,先是向南,再向西,一夜一天,那林家纵然再派人手,也是寻他们不着了。
自打从林府一出来,紫绡就应卜奇的要求换上了男装,以减少一些麻烦,既便是式样简单、衣料普通的男装,仍是难掩她绝美的容颜,柔弱的气质。二人以兄弟相称,一路上多亏卜奇机警,躲过不少不三不四浪荡子的纠缠。
二人日夜兼程,这日,已来到雁门关前,出了此关,就能见到子淇了,卜奇心想,千里护送,幸不辱命。可到了当日子淇下处,却不见他的人影,向客栈掌柜的打听,原来子淇办好货后,已向南去了。
按说寻不到子淇,两个人应该失望,可是经过最初的失望之后,紫绡的心里,竟有一丝丝庆幸与愉悦,她竟已不知不觉习惯了与卜奇相处点点滴滴。
在她面前,卜奇总是面带微笑,这发自内心的笑容使紫绡有着从未有过的安全感,她完全听从卜奇的安排,跟着他一路前行。开始,紫绡以为卜奇原本就是一个这样和蔼可亲的人,可是那日,有几个小混混看她虽着男装却眉清目秀,不由得上前戏弄于她,卜奇登时大怒,一顿拳脚将那几个小子打得落花流水,他当时满面怒容着实令人心惊。紫绡觉得卜奇就如一把宝刀,平日里刀在鞘中,温和无害,而一旦出鞘,势必寒意逼人,不达目的绝不罢休。不过,也许只有这样顶天立地的奇男子,才是每个少女心中的可靠之人。
卜奇看出紫绡眼中的惊怕,不由得绽开微笑安慰她:“不要怕,我们生活在世上,要想不被人欺负,只有自强,我们强了,自然没有人敢来侵犯你!你放心,只要有我在,就绝不会让你受到伤害!”
紫绡看着他坚定的眼神,点了点头,那双眸子中波光闪闪,似乎要滴下泪来,她心中向天呐喊:“老天,纵然你让紫绡一生无言,但你让我结识了他,我心甘情愿接受这样的安排!”
既然子淇已南行,卜奇和紫绡也决定向南走,一边寻访子淇,一边游览这大好河山,卜奇一生之中,大半时间都在外奔波,却从未对这美景有过任何留恋,紫绡这寂静无声的小女子,却勾起了他这铁一般的汉子心中,最柔软的一处。他带着她四处游览,仿佛那湖光山色都为了他们展现出最美丽的一面,他时常惊叹,这样的美景为何以前自己从未注意到?也许人生本不应匆匆忙忙,而要从容前行,欣赏这不可回头再看的美景。
随着南行渐远,一山一水更加秀美,而紫绡也由一名娇弱的女子,变得更加健康而开朗,虽然她的笑也是无声的,可正像她的脸上越来越多的红晕一样,她的笑令她的容颜更加焕发出令人眩目的光彩。
眼看她一天比一天更美丽,一天比一天更快乐,卜奇根本就不忍心再把她送回那个牢笼一样的家里,更不能再让她被迫嫁给一个傻子,或是给一个好色之徒做妾了!
卜奇决定带着她在外游历,一是饱览美景,二是遍访天下名医,他虽然不介意她不能开口讲话,虽然她的眼睛似乎能说出她所有的心事,她的每一个眼神他都可以读懂,但他仍可以感觉到,她因为不能像常人一样讲话是多么的自卑,为了能让她快乐,他一定要治好她,即使付出再大的代价,他都在所不惜。其三,他准备一找到子淇,就安排与紫绡的婚事。他与紫绡虽然早就心心相印,但一路上却是清清白白,随份守礼,只因他太爱紫绡,因为爱的深,所以才更加尊重她,一定要明媒正娶。
不知不觉,卜奇与紫绡已经走过不少名山大川,也瞧了不少当地名医,却没有一个人能说得出紫绡的失声究竟是怎么回事。卜奇不觉有些失望,紫绡见他有些闷闷不乐,晚饭后,取出一支玉箫轻轻吹了起来。夜凉如水,月明星稀,圆月的清辉洒落人间,给大地勾靳出一道银边,月光下紫绡似一尊玉人,箫声婉转,似乎一咏三叹,一曲终了,那卜奇竟听得痴了,紫绡收起玉箫,取出一张字条,放在卜奇手中,就着明亮的月光,只见上面蝇头小楷,字迹十分秀丽:
“紫绡得遇卜兄,已是人生大幸。君不闻,黄金万两容易得,知已一个也难求。今有君深体妾意,妾即使终生不言,亦无憾矣。妾见君日日愁思,心下不安,万望君勿以此区区小事为意!忧思伤心复伤身,望君珍重,好自为之。”
短短几行,非书非信,却道出紫绡的满腹心事,卜奇看到这里,再看着紫绡房内忽明忽灭的灯光,虽是夜凉如水,却有一丝暖意油然而生,卜奇凝视窗口的灯光,呆立良久,竟似痴了一般。 一夜无话。
次日恰是十五,卜奇偕紫绡到城外寺院进香,烧香许愿后,二人在寺内随喜,行至观音堂的内院时,紫绡不慎扭到了脚,只好坐在回廊里休息。
忽然来了一个小和尚,走至紫绡面前躬身施礼:“阿弥陀佛,方丈大师有请施主至禅房一叙。”
紫绡与卜奇对视一眼,二人站起身来,随那小和尚穿过一片竹林,来到一间小小的精舍。
小和尚通禀之后,就转身离去了。方丈大师宝相庄严,一看便知是位有道高僧,他微笑道:“阿弥陀佛,老衲请两位施主移步,是因为这位施主的贵恙。”说着,他伸手一指紫绡。
卜奇一听,不由得大喜:“但请大师赐教!”
方丈接着道:“日前老衲忽得一梦,梦见有凤欲栖于梧桐树,可惜这凤竟不能鸣叫,它眼内含悲,痛苦难当,正在此时,一黄衫男子从那凤喉间取出一黑色之物,那凤即可婉转而鸣。谁料还未欢娱一时,那凤双眼滴血,眼见就要跌下树来,那梧桐倒也有情,用那繁茂的枝叶护住凤体。老衲自梦中醒来,手中竟有一片梧桐叶,上面题有一偈,凡鸟失音,倦鸟离林,幸遇知己,终得周全。原本老衲是百思不得其解,可今日在观音堂内院一见施主,这片叶子,竟自枯萎了。老衲见这位施主口不能言,却不正如梦里那凤?”
卜奇反应极快:“大师乃世外高人,此梦必不同凡响,但不知何处去寻那黄衫人?”
“这却不难。距本寺百里,有一小镇,镇上有一黄氏药堂,黄家世代行医,救人无数,那梦中之人身着黄衫,我想,大约与这黄家有些关联,二位不妨前去。”
“如此就多谢大师了!”卜奇躬身施礼,拉着紫绡就要告辞,还未举步,方丈大师又道:“老衲也有话要送给施主。”这话却是对卜奇说的,“施主眉宇间有着一缕阴郁之气,恐天长日久会对施主不利,但请施主解开心结,牢记一个恕字,必会有所益处。”
卜奇心内一动,低首道:“在下记得,多谢大师!告辞!”
“前方的路并不好走,两位请珍重!”
卜奇与紫绡回到客栈收拾了行李,匆匆赶往黄氏药堂,虽然天才刚过未时,那黄氏药堂竟已上了门板,看来是已经关了门了,二人无法,只得在镇上住下,待明日再来。
第二天一早,二人又来到黄氏药堂,但见偌大的店堂内只有两个小伙计在扫地,并没有见什么坐堂医生,卜奇上前探问,原来今那黄大夫出门去了,说是要明日方回,二人无法,只好回到住处接着等。
等了两日,卜奇静极思动,想要去市集逛逛,紫绡只得随着他一起出门。别看这小镇不大,但市集却十分繁华,卜奇在一间小店里看上了一块凤形玉佩,那小小的玉佩雕功非常细致,尤其特别的是洁白的凤体上有着一抹淡淡的紫色,虽然价格不菲,卜奇还是毫不犹豫的买下了。
回到客栈,卜奇把那玉佩送给紫绡,他神色严肃的说:“紫绡,这只玉佩就是我送你的定礼,等一找到子淇,我就请他安排我们的婚事,你看可好?”
紫绡羞红了脸,一言不发,任凭卜奇把那玉凤系在衣带上。
卜奇接着道:“其实有件事,我一直想告诉你,但……等到见了子淇,我再和你说吧,紫绡,你要相信我,我一定会让你幸福快乐的!”
说到这里,传来两声敲门声,店小二手捧账本进来了:“两位客官,小店的规矩是三日结账,店钱加饭钱一共是二两三钱银子,不知客官方便结账么?”
卜奇伸手掏出荷包,交了房钱后,就所剩无几了,紫绡知道他为了买这玉凤,几乎花去了所有的盘缠,但眼见不知何时才能找到兄长,她心内也有些着急,她定下神来一想,忽然有了主意。
趁卜奇回房休息,紫绡一个人偷偷溜出了客栈,不一会儿,她手里抱着一个小小的包袱回来了,嘴角还带着一丝微笑。
卜奇只觉得她的脸色越来越不好,却没有发现,从那天开始,紫绡房中的灯,总是亮至天明,而同时,紫绡的眼中虽然有了红红的血丝,虽然她越来越瘦,可她的嘴角,总是含着笑意。
这天一早,卜奇与紫绡第三次来到黄氏药堂,这一次总算见到了黄大夫。原本二人以为这位神医必定留着长长的胡子,是个仙风道骨的老人,没想到,这“黄神医”竟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个子不高,一张圆圆的脸总是笑容可掬的,看上去比紫绡大不了几岁,卜奇不由得生出一些轻慢之心。
那黄大夫也是个机灵之人,他一见卜奇的态度,便知他心内所想,不由得微微一笑:“在下姓黄,单名一个春字,不知二位来此所为何事?”
卜奇略一施礼:“我二人来此,原是有一奇症,不知黄先生可否一施妙手?”他虽然口中这么说,心里却是不报什么希望了,多少名医都束手无策,何况这个嘴上没毛的“小大夫”呢?
黄春面上笑容依旧,向紫绡微一点头:“这位姑娘,请这边坐!”
卜奇一听,不由一惊,立时对黄春另眼相看,虽然一身男装难掩紫绡的娇柔之态,但因为出门时间久了,紫绡的改装之术也日渐提高,很难有人一眼就看出她本是女儿。
紫绡依言坐下,黄春止住卜奇,不令他陈述病情,先观紫绡的气色,再伸手诊脉,半日,方道:“姑娘这病,并非行天所致,而是幼年时受了巨大刺激,所以口不能言,在下说得可是?”
紫绡见他一说便中,心下敬服,连连点头。
黄春又取出一盒银针,拿起一根,对她说道:“你不要怕,我试试你的嗓子。”说完,用针刺向她的咽喉,卜奇一惊,还不及出手阻止,黄春出手如电,已是将针刺入又取出来了,他看了看银针,又沉思了半日,方道:“姑娘这病,原不难治,只可惜时间有些久了,所以会费一些周折。要想治好此病,须有二个条件。”
卜奇截口道:“请讲!”
黄春道:“一是时间,要根治此病,最快也要百天;二嘛,是银子,治疗此病,不但要配七七四十九味药,还极费心神,所以,没有十万两银子,免谈!”
见卜奇面有难色,他一笑:“其实也不是没有别的办法,姑娘这病由心而起,心病还要心药医,只要姑娘能够把当年心结解开,就可以不治而愈,只是……”
他顿了一顿,又向卜奇说道:“要解开心结,一种方法是模拟当年的情景,并把她郁结于心的疑问解开,另一种方法则有些邪气,那就是摄魂密法,当今世上,会这密法的,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就是在下。只是,在下却决不会白白为她施法,因为施这密法,极伤人元气,同时,这密法只能用在自家人身上,这姑娘与在下是非亲非故,若要让我施法,只有让她成为我的家人,也就是说,她必须嫁给我!”
黄春这番话刚一说完,卜奇起身拉着紫绡就走,黄春还是笑嘻嘻的:“没关系的,二位尽管离去,世上能治这姑娘的,只有我一个人,什么时候想通了,再来找我吧,是用传统的方法花银子配药还是让她嫁给我,由我施法,都随便你!”
卜奇没有停步,拉着紫绡走远了。
他的心里乱极了,没有想到,这个黄春的脾气竟会古怪至此!简直是岂有此理,他突然停下步来,面对着紫绡:“我是不是有点自私?其实我希望你能早点治好病,我也想听你的声音,只是,我不能容忍他说要你嫁给他!你是我的未婚妻,不是吗?”
紫绡的表情还是那么淡定,她点点头,示意他往回走,回到客栈,拿出纸笔,写道:“其实上天待我不薄,有了你,即使一生无言,也已经足够。”
卜奇的眼眶湿了,他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攒够十万两,给紫绡治好病,和她在一起生活。
可是,这十万两银子,一时之间怎么能凑够呢?眼看二个人连生活都成问题,还是要尽快找到子淇! 万万没有想到,他们苦寻的子淇此时已失去消息,卜奇写了几封信均是杳无音信,竟似凭空失踪了一般。眼看连维持日常生活的银两都已困难,卜奇暗暗埋怨自己这些年来为何视银钱为粪土,不曾多多积攒,这天,付清了房饭钱后,卜奇的荷包已经像被洗过一样的干净,卜奇呆坐在房内,为明天的吃住发愁。
眼见日色渐昏,紫绡仍不见卜奇出来,使来到他的房间,在窗口就看到他对着荷包呆坐,她马上意识到卜奇所愁何事,她轻轻一笑,转身下楼叫小二备晚饭去了。
一时饭菜已准备齐备,紫绡亲自捧了食盒来到卜奇房中,一见她进来,卜奇忙收起愁容,强笑道:“晚饭好了?”
紫绡一样样从食盒里往外端菜,不一会儿,就把桌上摆的满满的,一个香菇菜心、一个清炒虾仁、一个素烧青笋、一条清蒸鲈鱼,一道甜品蜜汁酿金瓜,一碗热腾腾的西湖莼菜汤,还有两屉豆腐皮的鸡肉汤包,一壶陈年花雕,最后,紫绡又往卜奇面前特别放了一只小碗,卜奇一看,竟是一碗文火细炖的燕窝粥。
见他一脸的不解,紫绡满面笑容,眼波流转,递给卜奇一张纸,只见上面写道:“这几日见卜大哥茶饭不思,故特向厨房订了几样清淡小菜,去火降燥,卜大哥可要多吃几口。”
看到精致小菜,卜奇心内也是非常感动,只是囊中羞涩,他却不知如何启齿,也罢,他一横心,先7享用了再说。
紫绡倒上酒,又递给他一张纸条,卜奇看去:“卜大哥,一直以来多承你悉心照顾,紫绡虽不善饮,但仍愿陪卜大哥小酌,只是紫绡虽解语,却不能言,无以侑酒,但吹奏一曲,有污清听!”
卜奇刚刚看罢,紫绡已取出玉箫吹奏起来,那箫声婉转动人,卜奇不禁拿起酒杯,连饮了几杯。
一曲终了,脉脉无语,一个声音忽然传来:“美人如玉,仙音袅袅,卜兄雅兴不浅呀!可否容小弟也来凑个热闹?”
门外这人不等屋内二人做出反应,竟一推门走了进来,一身淡黄色的衣衫,却正是黄春黄大夫。
卜奇本就讨厌他,他一进来,竟似屋内的灯光都暗了一暗。紫绡看到这两人之间似有波涛暗涌,她轻盈的起身,向黄春点头示意,黄春也不客气,大大咧咧的坐下,毫不理论卜奇的眼内似乎要冒出火来。
坐下后,高声向楼下喊道:“小二,再给送一套碗筷,再拿好酒来!”
卜奇见他倒似主人一般,不怒反笑:“我不与你喝酒!”
“为什么?”
“我只与我的朋友喝酒,你,不配!”
“怎么?你不想让我帮这位姑娘治病了?”
“当然要你治,但那只是一笔交易,我付银子,你治病。”
“好啊,那你更要请我喝酒了?如若不然,收了你的银子却治不好病,你岂不吃亏了?”
卜奇虽觉此人无赖,却碍着要求他治病,所以只有忍着。
紫绡不忍让他难过,连忙取过纸笔,写道:“黄大夫,我的病不要紧,不劳烦您了。”
卜奇一见,正要开口,那黄春却先道:“你可知道我平生性格古怪,你越求我,我越不一定给你医治,可一旦我决定要给你医病,就一定要医好,否则,岂不坏了我的名头!”又转向卜奇:“可是,我的条件依然没有变,喏,这是借条,一旦你签了名,我就开始为她治病,治好了,你要连本带利还银子给我,如果治好后百日内仍不能归还,这位姑娘就要嫁给我!你看这可公平?”
卜奇怒道:“我不用借条,我会一次付清给你,然后再请你医病!”
黄春还是笑笑的:“我想医,自然医,用不着别人给我规定时间!再说,你现在不是已经一穷二白了么?”
卜奇一惊,这事他怎么会知道?
黄春仍是一笑,从怀内取出一物:“你看这是什么?”
那是一只玉镯,玉质温润,一看便知价值不菲。
黄春正色道:“也许你从没有见过这只玉镯,可我想,这位姑娘却正好相反。”
紫绡满脸惊讶,写道:“此物怎么会在您的手中?”
“昨日我在市集见到姑娘正在买丝线,本欲向姑娘问好,却不料姑娘付钱时,掉出一张纸来,姑娘却没有留意,我拾起来一看,却是一张当票,于是,我就代姑娘赎了回来,现在,可是完璧归赵了!只是不知姑娘芳名,可否告知在下?”
紫绡低头写道:“小女子姓林,小字紫绡。此物本是吾母所留遗物,本不应典当,一时手头不便,终要赎回的。黄医生既已赎回,只是紫绡一时无余银归还,不如暂存您处,待紫绡积攒够了银子,到时再取回也不迟。”
黄春笑道:“姑娘说笑了,黄春为姑娘效劳,本是应当。”
卜奇开口道:“紫绡的事,就不劳黄大夫大驾了!”
黄春仍是不恼不愠:“你们现下已是山穷水尽,不如就听从在下的安排……”
正说到这里,门外传来一个声音:“卜奇卜大爷是住这儿么?”
卜奇打开房门,只见一人风尘仆仆进门抱拳行礼:“卜大爷,我们家爷派小的给您送书信来了。”
原来是子淇的信,信上说子淇已经得知紫绡跟随卜奇从家中逃出,到处找寻他,只是他有急事去往苗疆,一时半会不能转来,请卜奇照顾紫绡,待三个月后再相约返家。
卜奇一见此信,不由得更加发愁了,原本以为找了子淇就可以解燃眉之急,谁料竟成望梅止渴。
黄春见此情景,笑道:“既然如此,卜兄还是请把这张借条签了吧!我早一日治疗,治愈的把握就更大一些。”
为了紫绡早日开口,解开心结,卜奇也只好提笔签名,可是他仔细一读,却不禁叫道:“怎么?不是说好了是十万两。怎么借条上又成了十万零五百两了?”
黄春仍是一脸的阳光灿烂:“是啊,十万两是治疗费、医药费,这五百两是你们这段时间的生活费,你总不能让紫绡姑娘住在马路上,也不能让她陪着你喝风吧?”
卜奇一听,无可奈何,只得签了字,画了押。
黄春笑嘻嘻的收起借条,小心的珍藏好,转身出去了。
一会儿,黄春又回来了,手里拿了一个小小的包袱和一个大药箱,不等两人问他,他主动说道:“为了方便给紫绡姑娘治病,从今天起,我就寸步不离,和你们同吃同住,你们没有什么意见吧?”
卜奇虽是不情愿,但见黄春说的也有道理,只得点头应允了。 从这天起,黄春就开始为紫绡医病。
一早他会出去采药草,或是去药房配药,上午为紫绡诊脉,扎针,下午亲自为紫绡熬药,晚上就钻研医书。虽然辛苦异常,但日子一长,却也有些见效。
三个人一边治病,一边绕路去找一些奇奇怪怪的草药,不知不觉已是二个月有余,紫绡的嗓子里已能发出一些断断续续的声音来了,虽然这让卜奇兴奋不已,但黄春却一反常态,愁容满面的。紫绡却一如既往,仍是安安静静的,只是好像有些不喜欢黄春卜奇总是斗嘴,没事时总是一个人躲在房间里,不知在忙些什么。
这日,三人已经回到了紫绡的故乡,随着与子淇约定的日期越来越近,卜奇也越来越不安了,似乎有话想对紫绡讲,却又总开不了口,同时,他的举止也有些神神秘秘的,总是早出晚归,白天就在房间里睡觉,天一擦黑就出去了,所以,这段日子以来,三个人倒显得疏远了。
转眼已到了与子淇相约之期,一大早,紫绡与卜奇就收拾齐备,准备去林府。
黄春一见二人要走,把卜奇拉到一边,小声说道:“卜兄,紫绡现在治病已到了关键的时候。这段时间以来,我用药用针无数,却仅能令她发声,却不能控制嗓子的发声器官,像正常人那样说话,我一直无法再有所突破,后来我想,索性给她一些刺激会比较好,可是这种刺激也要掌握一个度,所以这段时间不论她去哪里,我一定要跟着她,寸步不离,否则,万一有什么情况发生,就不是我所能掌握的了!”
卜奇一想,当初原本就是带紫绡私逃出来的,今天去林府,势必会引起一场轩然大波,再说,今天还要再次求亲,带上黄春,不但可以预防特殊情况,更可以让他死心,岂不是一举两得?于是就同意黄春也去。
三个人用过早饭之后,就来到了林府,果然不出卜奇所料,林府上下,就像热油锅中撒了一把盐,沸腾了起来,除了林老爷在花厅相见外,三姨太更是飞快的赶来:“哟!二小姐回来了!”一边皮笑肉不笑的上下打量紫绡,还别有用心的直瞄她的腹部:“怎么没有带回一个小宝宝来呀?咦,好像比在家中时胖了,是不是已经有了?”
几句话让林老爷气红了脸,拍着桌子大骂:“你这个不要脸的贱人,你还有脸回来?”
紫绡双膝跪倒,给林老爷磕了三个头,从袖中取出一条锦帕,只见上面的字竟是用鲜血写就的:“爹爹,虽然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但自母亲去世后,紫绡虽然 生活在家中,但却感受不到任何家庭的温暖,紫绡虽不孝,但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也需要来自于亲人的关心与呵护。紫绡原本准备一生孤独,终老家中,谁知爹爹竟要将女儿许配给好色之徒,或是一个白痴,紫绡虽身有残疾,但不愿由此而误了终身!如今得遇卜大哥,终身有靠,但请爹爹成全!”
林老爷一看尤可,看到其中提到的“母亲”二字,不由得更是怒从心头起:“都是你那不要脸的娘,才能生出你这样不要脸的女儿!来人!取家法来!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其实不用他吩咐,三姨太早已派人取来了家法,这会儿巴不得他一声,那根藤条已经递到了林老爷手里,她则在一边看笑话。
林老爷抬手便打,他的手刚一举起,就被卜奇的一只手稳稳的握住了,他又惊又怒,在林府,还没有人胆敢来挑战他的权威。
三姨太一见这情景,冷笑道:“哟!我们家二小姐勾引的野汉子胆子还不小呢,竟敢和老爷动手,你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还是我们家二小姐教给你这么干的?”
卜奇对她怒目而视:“你这婆娘,还敢在我面前大呼小叫?你不认得我是谁了?”
说着话,卜奇伸手掏出一个药瓶,倒了一些药粉在手上,在脸上一抹,他那原本黝黑的面孔顿时变得白了,再拿掉原本粘在脸上的几缕胡须,他竟然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三姨太仔细辨认了一会儿,突然惊叫:“不可能!怎么会是你?你不是已经……”
“是的!你以为我一定是已经死了,即使不死,也不会回来了是不是?可是你错了,有一笔账,我还没有算!”
不错,这卜奇正是当年的卓凡,他死里逃生,隐姓埋名,就是为了有朝一日沉冤得雪。谁料想,竟然为了紫绡,再一次逃离这个家。
可是,今天他又回来了,站在这些人的面前,来讨还旧债。
三姨太冷笑道:“没有想到,你竟还有几分手段!你当年与这小贱人的娘勾勾搭搭,现在居然又把这小贱人搞到手了!听说过娥皇女英姐妹两共事一夫,没有想到,你把这娘家俩个全包了,你倒是说说,是老的好还是小的好?”
卜奇的双目似乎要喷出火来,他双手紧握,发出格格的声响,沉声说道:“当年是怎么一回事,你心里还不清楚,事到如今还要血口喷人?”
三姨太瑟缩了一下,但随即又挺直腰板:“哼,当年是怎么回事,当然我清楚,老爷也清楚,是不是?”
林老爷怒道:“你与紫绡的娘不清不楚,现在又把紫绡这个不肖女……你这禽兽不如的东西!紫绡!你还不快过来,站在那里做什么?难道你不记得当年你那不要脸的娘做了什么?难道你什么都忘记了?”
他话音未落,黄春却已发现紫绡面色苍白,身子也摇摇欲坠,嘴里喃喃道:“我不记得了,我只记得那个雷雨夜,一声霹雳后,我看见了,我看见了……娘,倒在血泊里,卓大哥也倒在浑身是血,我,我好像睡着了,醒来后,什么都不记得了,我,我真的不记得了!”
卜奇眼睛发亮:“紫绡,你能说话了?你能说话了?”
黄春暗叫不好,只见紫绡身子一软,昏了过去,黄春抢上一步扶住她,把她放在椅子上,取出安神药来喂她服下,转身对林老爷道:“她受刺激过度,现在情况非常不好,最好不要移动她,我不知贵府有什么恩怨,只请老爷体谅医者之心,现在万万不可惊扰病人。”
见林老爷勉强的点头,他又道:“请老爷派人抬起头来张春凳来,在下好为林姑娘施针!”
原来紫绡一时情急,再加上药力已达,已能开口讲话,同时多年前的一幕一直为她所排斥、不愿面对,十余年来一直郁结于心,所以,这急怒之下,此病实是不轻。
黄春不敢怠慢,凝神用针,二个时辰后,紫绡才悠悠睁开眼睛,黄春这才松了一口气,紫绡睁开眼后,对卜奇道:“我都想起来了!”
黄春止住她说:“紫绡,你先不要激动,喝下这碗药再慢慢说!”
紫绡听话的喝下汤药,接着说道:“那天天气非常不好,下午时就黑的像傍晚一样,后来就一直打雷下雨。我害怕打雷一直哭个不停,一定要娘抱着我,结果到了半夜,原本我已经睡着了,卓大哥哥突然跌跌撞撞来到房里,他好像被人从身后砍了一刀,背上全是血,娘要喊人给他包扎,他却不让,他说那件事他也知道了,所以他们才下了毒手,还要娘多加小心,娘于是取出药来给他包扎,刚包好,卓大哥还未穿好衣服,爹就来了,一见这情景,一口咬定娘和卓大哥干了什么坏事,他举起一个花瓶要砸卓大哥,娘伸手阻拦,可谁知爹像疯了一样,一把就将娘推到一旁,娘的头磕在了桌子角了,流了好多血,当时爹的脸色好怕人,天上又打了一个响雷,我好怕,后来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等我醒过来,听人家说娘死了,是卓大哥杀死的,卓大哥逃走了!可是,那些事我都不记得了,而且也不会说话了!我终于记起来,我娘不是卓大哥杀死的!”
卓凡接口道:“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可能你还不太清楚,这里知道的人,只有我和她!”他伸手一指三姨太,接着道:“当年三姨太与管家李根偷情,甚至那纳珠似乎都是李根的女儿,这件事原本做得极为秘密,但不想却被紫绡的娘发觉了,紫绡的娘亲温柔善良,只是假做不知,但那三姨太却十分奸滑,她通过几次试探得知她的秘密已经外泄,于是想让李根除掉紫绡的娘,但凑巧这两个奸人在花园密谋时被我听到,我有感于义父的养育之恩,不禁不起怒斥二人,结果三姨太在我面前假装悔改,吸引我的注意力,那李根突然出手,在背后给了我一刀,我虽受伤不轻,也趁雷雨天逃脱了。我担心紫绡娘亲的安危,于是跑去警告她,谁知却害了她!
三姨太这个妖妇竟恶人先告状,说我与二姨太私通,林老爷来二姨娘处询问,却恰好见我衣服不整,一气之下失手致二姨太于死地,我趁他心慌意乱才得以脱身。后来,那三姨太和李根仍派了不少人来追杀我,都被我躲过了,今日,我就是来讨还这笔旧债的!”
三姨太听到这里,脸色苍白,但她尤是嘴硬道:“你说的这些,都是死无对证的事情!红口白牙的,你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喽!”
卓凡道:“林老爷若是不信,可以叫李根出来问话!”
林老爷本是半信半疑,现下却冷笑一声:“哼!你这小畜牲满口胡言乱语,那李根早已不在府中!”
“哦?”
“三年前,他私自动用府里账房的银子,怕我追究,畏罪跑了,如今却是哪里寻得?”
三姨太冷笑道:“这种死无对证的事情,我一口气能说出一百件来!”
话音还未落,只见一人扯着另一个中年男子大步进了厅堂:“这不是李根么?”
此人正是子淇。
原来子淇对二姨太的死一直就心存怀疑,这些年来一直在寻找卓凡的下落,谁知三姨太为了把紫绡嫁给那个傻子,派人在子淇必经之路散布在苗疆见到卓凡的消息,好把子淇支开,她就可以为所欲为,同时,她和李根密谋,转移了一部分财产出去,将来万一有事情发生,她也好有个后路,其实她的用心之深更是赅人,苗疆多瘴气,苗人又多会下毒种蛊,万一子淇死在苗疆,这份家产不就全成她及纳珠的了么?
谁料子淇苗疆之行,虽未找到卓凡,却在回来的路上正巧遇到李根,他本想询问李根出门所为何事,那李根做贼心虚,一见他就跑,令子淇心生疑窦,拿住他一问,原来是偷了家中财宝逃跑出来的,于是将他带了回来,却正好及时赶到。
只是到了这个时候,三姨太仍在抵赖,黄春笑道:“这事好办,可以滴血认亲啊!”
于是,林老爷派人将纳珠接回,黄春亲自取血,李根之血与纳珠之血很快相溶,而林老爷的血则与纳珠的不互溶,三姨太眼看事情败露,自己将落下一个一无所有的下场,不由得疯了一般向紫绡扑了过去:“我们不得好死,你也别想好活着!”
只见她右手一挥,一道黑水向紫绡泼去,此时紫绡身体尚弱,不能移动,眼看那毒水直扑面而去,一个身影向向一扑,挡在了她的身前……
尾声
一个月后,济南城,大明湖畔,一个小小的院落,门上挂着一块匾,“紫凡绣坊”,推开虚掩的小门,小小的院落有两进房子,前院正屋里摆着柜台,一个眼睛大大,圆圆脸,有着一对好看的酒窝的小姑娘看店待客。
后面一进三间正屋,中间的正厅里摆着大大小小的绣花绷子,旁边两间小小耳房,朝阳的一间里,一个男子正在侧耳细听,一个紫衣女子正在一旁吹箫。而另一侧的厨房中,传来一阵药香。
这男子正是卓凡,女子是紫绡,在厨房中熬药的,却不是黄春是谁?
那日卓凡替紫绡挡了三姨太的毒水,自己却被她泼了个正着,却是双目失明,紫绡不顾林老爷反对,坚持要与他成亲,谁知在成亲之前,紫绡双目流血不止,足足十天,方才痊愈。三姨太与李根交到官府,林老爷深感内疚,不久郁郁而终,子淇虽再三挽留二人,紫绡卓凡终是不愿再留在这个伤心之地,二人来到大明湖畔,开了一家小小的绣坊,过着平静的生活。
几天前,黄春不请自来,要为卓凡医治眼睛,紫绡已知毫无希望,却也并不阻拦,这不,黄春又要去崂山采摘草药去了。
二十年后,黄春已成一代名医,卓凡的双眼仍是不能视物,黄春每年都要来此居住一段时间,试验他一年来找到的新方法;紫绡的紫凡绣坊,已经远近闻名,多少王公贵族,以收藏她的一件绣品为傲。
第五章 陶金娘
这一世,女子之魂似有所悟,在阎君案前,她苦苦思索后问道:“他呢?”阎君故意装糊涂:“不知你问的是谁?是崔判官么?”
她冷笑一声:“我问的是我的夫君,我知道他一定陪着我,不然,这几世间我竟不觉孤寂,更何况,上一世轮回中,我要嫁人之前,突然双眼流出血泪,十日不能视物,我想,一定是他虽然想让我快乐,但却终不甘心让我嫁给别人,不经意间真情流露,才会致此!”
“既然你想到这里,那为何不与他一起重返仙界,再列仙班,何苦还要如此呢?”
女子之魂呆立半晌,叹了口气:“虽然我知他对我的一片真心,只是,只是红尘中的纷扰却更令人向住,你可知道,仙人有多寂寞?当你想要的一切都能轻易得到,当你的一切活动必须按部就班……”
阎君也默然不语,女子之魂径自去了,阎君似乎刚回过神来,挥手唤来崔判官:“她既然如此坚决,那么,这一世,给她来点特别的!”
谁也想不到,谁也想不通,为何陶金娘会嫁入侯家,成为侯家的当家主母,虽然是继室。
如果一个女人长得丑,脾气坏,心肠狠,又馋又懒还贪财,那么,天知道她会有怎么样的人生—相信哪个男人倒了八辈子霉才会娶到她这样万里难挑的女子,可偏偏,这个男人就是又英俊又多金,家世又好的风流浪子侯宇飞。
这侯宇飞人称“小侯爷”,不仅家世显赫,本人更是风流潇洒,身旁总是有一群莺莺燕燕,花花草草围随着,自打元配李氏一病不起去世后,他原本不欲再娶,过着快乐的单身生活,只是给他张罗做媒的人太多,再加上家内大小家务没有一个女主人主理,日子过的是七颠八倒,不成体统。
可是待选佳丽太多了,他一时之间竟不能选择,于是,便依了管家的主意,请了一个算命先生合八字,就这样,选来选去,八字最合的,居然就是这长得丑,脾气坏,心肠狠,又馋又懒还贪财的陶金娘。
这陶金娘心计很深,因为知道自己的条件不好,她十八岁那年举家从外地搬来,从不在外人面前抛头露面,就是为了能找个人家,嫁出去。甚至于媒人提亲时相看的,都不是她本人,而是她特别挑选的丫环银儿。而为了买通算命先生,她也狠下心肠不惜血本。
终于天遂人愿,她顺顺当当嫁入侯府,洞房花烛夜,小侯爷一掀盖头,怎么媒人口中如花似玉的小姐却变成了丑陋不堪的肥婆?只见她膀大腰圆,堪称是虎背熊腰,全身上下一般粗细,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有腰身,头发枯黄,好像抹了不少粉,但掩不住原本黑黄的皮色,蒜头鼻子大嘴巴,还长了一双招风耳,真是怎么看怎么丑,小侯爷二话不说摔门而去。新婚之夜就遭相公的冷遇,金娘却并不生气,她知道,一切都有个过程,要慢慢来,这一夜,她因为得偿所愿而睡得格外香甜。
如果说小侯爷这样一个尝尽人间春色的男人娶了一个像陶金娘这样的女人已是让大家啧啧称奇,那么,比陶金娘嫁入侯家更令大家惊奇的事情还有没有?
当然有!
新娘子的红盖头一掀起来,家里上上下下就传开了,也有好事的家人打赌看小侯爷会在十天头上休了她还是能忍一个月?
可是,陶金娘让所有等着看她笑话的人失望了。
过门三日,小侯爷始终没有来正室一次,也没有和她照面。但金娘自有分寸,三日之内,她已把侯府里里外外逛了好几遍,家下有名的人口也记得八九不离十。第四天一早,陶金娘亲自下厨,忙了一上午,收拾了一个食盒,命丫环银儿捧了,和她一起来到前面书房。
正是午饭时间,小侯爷娶了丑妻,好几日不曾出去,正一个人闷在前书房,茶饭不思,厨房送来的中菜一汤虽然也十分精致,但他连看都没有看一眼,明明这媳妇是相看也相过了,八字也合过了,怎么娶回来竟是这样一个丑妇!这可如何是好?
只听有人轻敲房门,他不耐烦道:“谁呀?进来!”
只见那个俏丫环银儿莲步轻移,手里捧了一个食盒应声而入,小侯爷不禁眼前一亮,陶金娘虽丑,可这银儿却是绝色,只见她一身素色衣裙,眉梢带笑,眼角含情,真是难描难画,他正要起身,一眼却瞥见陶金也跟了进来,金娘今天倒也打扮得花团锦簇,穿金戴银,只是人生得不好,再如何打扮,只落个“丑人多作怪”的名儿罢了。
金娘分明看见小侯爷对银儿那幅色迷迷的嘴脸,却故做不知,吩咐银儿把食盒放在桌上,然后打发她出去候着。
待银儿一走,金娘不等小侯爷开口,正色道:“我知道夫君娶了我心里很不满意的,也许正要下决心休了我。我只有几句话讲,讲完就走。我来这里,是要和你做一笔交易的!”
“交易?什么交易?”小侯爷有点好奇。
“夫君只要答应我三个条件,那么,我先送夫君一个美人,还保证夫君从今以后不用再操心家务,更不用打理生意,每日里可以优游自在,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我不打理生意?难道坐吃山空?”小侯爷脸上满是不屑。
“因为我们的这笔交易正是如此,夫君只要答应我的条件,我保证你的下半生要雨得雨,要风得风。”
“你的条件说来听听?”小侯爷有了一点点动心。
“第一,平日里夫君在何处歇宿我决不过问,每月初一、十五夫君要来我房中过夜;第二,夫君无论想做何种荒唐之事,只可在外面去做,决不可在家中;第三,夫君的花销我本是不愿去多做限制的,但是为了家里的生意,想请夫君答应,每笔花销如果超出十万两银子,那么还是要提前和我打声招呼的!”陶金娘说的不紧不慢。
“你怎么知道我一定会同意呢?”
“你会答应的,因为这件事里里外外对你只有好处。”陶金娘还是气定神闲,“你一答应下来,从此就可纵情声色,再不用做什么正经事情,而且,你不会不喜欢银儿那丫头吧?长相脾气倒还是其次,她还有着世人不及的好处,这个,你只要试过便知;再说,从此后,我接手侯家的生意,不出一年,就可让你的收入翻上一番。”
见小侯爷沉吟不语,她索性又道:“你若是不相信,不如我们以百日为期,百日之内,如果我不能使侯家大大小小一百五十三家商号、当铺收入增加二成,我自请你休书一封休了我!”
说罢,从食盒里端出一只小小汤碗:“这是我为你炖了一天的老鸭笋干虫草汤,很补的,现在温度、口感刚刚好,我虽没有什么好处,但这煲汤的手艺却是一绝,无人能及,你一试便知,不但好喝,还能益气壮阳。”
小侯爷半信半疑,端起汤碗略尝了一口,果然美味非常,一口气全都喝了下去,抹抹嘴:“好喝,还有么?”
金娘一笑:“一只鸭子的精华全在这一小碗汤里了,哪里还有?想喝,明天吧!”
看他那恋恋不舍的样子,她心里暗暗得意:“这么着,那就这么说定了,百日之内,我来打理生意,你可以在一旁监督。”
“那银儿……”小侯爷不愧姓侯,一幅猴急的样子。
“这个嘛,银儿是我的丫头,等你答应了条件再说吧,难道夫君连百日都等不及了么?罢了,我再吃些亏,给你个搭头吧,我还有个丫头,我出阁原本没有带她,明儿我就回家给你接去,小玉虽然不及银儿貌美,但温柔婉转,却是人所不及的。”
看小侯爷没有反对的表示:“我先走了,省得你对着我吃不下饭!”
说完,竟自去了。
小侯爷没有想到,这丑娘儿竟是个爽利人,不像别的女人,粘粘乎乎的,说走就走,还真有点自知之明,他一想到银儿那俏模样,不由得心里一阵阵痒上来,恨不得一时抱在怀里。 陶金娘果然言出必行,第二天就把小玉给接来了,直接用一乘小轿送到书房门口,正如她所说的,小玉只是中人之姿,但却温柔妩媚,似乎骨头都是水做的,说话的声音更如黄莺出谷,小侯爷似乎已是深深沉醉其间,生意上的事,也多由金娘去处理,一开始,他还不能完全放心把那么大的家业一下子都交给这个看上去有些粗蠢的女人,可是,几笔生意过手,他便看出,这个陶金娘,还真是不简单。
她似乎天生就是做生意的一把好手,银钱账目一项项几乎是过目不忘,加之又天生泼辣,话虽不多,但句句都指向要害,且感觉奇佳,估计对方的底价准确性极高,最神的一次上下不差二两银子,就像她有透视眼一样,能看出对方脑子里想什么。
原本她要插手生意,全家上下一片反对,谁知三日之后,她就把有着商场老狐狸之称的管事刘广庆收服得服服帖帖。刘管事人前人后对这主母是赞不绝口,有关生意上的事有时直接就向陶金娘请示,竟然越过了小侯爷。
小侯爷也乐得落个轻闲,一边是家里的新宠,一边是在外悠游自在,再加上自打过门以来,金娘不辞劳苦,每日里花上三四个时辰为他煲汤,而且花尽心思,百日内都没有重复,且每一款不仅色味俱佳,还都针对他的健康状况对身体大有裨益,有了这些汤水的补养,小侯爷是越发的容光焕发。
三个月,一百天,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飞快,陶金娘又来到书房,这次随她来的不仅有银儿,还有捧着一大叠账本的刘管事。
金娘仍是一身珠光宝气的打扮,只是再好看的衣服穿在她身上也显得不伦不类,可她似乎毫不在意,安适的坐在一旁。
银儿为小侯爷端来一碗五宝增智汤,小侯爷望着她那白晰的面庞,乌黑的头发,纤细苗条的身材,不由得痴了,再喝一口甜汤,更是由嗓子一路甜到心里,刘管事轻咳一声,小侯爷皱了一下眉头:“有什么话就快点说吧!”
刘管事奉上账本:“老爷,这是三个月来的全部账目,侯氏旗下一百五十三家商号,三个月前赢利的有八十六家,保平的有五十家,其余十七家里有十二家亏损不算严重,但有五家已濒临倒闭。盈亏相抵后,月入银十五万两,扣除府里上下花销五万两,月纯收入十万两。”又拿起另一本账薄,“自打夫人接手后,三个月来,赢利的增加到一百三十一家,保平的有二十家,原本亏损的十七家现在已经减少到三家,夫人打算内部修整,下个月重新开张。另外,三个月来,夫人在黄金地段又以极低的价格盘到五家商号,目前我们侯氏的旗下共有商号一百五十八家。三个月平均月入二十二万两,扣除每月花销七万两,月纯收入十五万两。”
小侯爷一听,心花怒放,当下答应陶金娘的三个条件,金娘似乎成竹在胸,淡淡一笑。
当夜侯府举行家宴,小侯爷正式把银儿收了房。
从此,小侯爷除了初一十五去金娘房中尽一下为人夫的义务,平日里四处游逛,过得不亦乐乎,他有时自己静下来想想,娶一个丑妻似乎也不错,再加上不管多丑的人,看时间长了也会习惯。况且金娘除了长得丑外,平时虽然看起来凶巴巴的,一双眸子里总是射出似乎能够洞穿人心的目光,但因为夫妻二人一月只在一处二次,所以去她房里过夜倒也不是什么难事。
金娘虽然生性懒散,但却肯为他煲汤,虽然渐渐由每日煲汤改为半月一次,但她对金钱的那种贪婪却让她真正做到了“日进斗金”。最令人叫绝的是,她虽然贪钱,却深知“不出不进,不舍不得”这个道理,她知道,要想赚大钱,就必须有一定的付出,所以,她不惜用一些看似花钱的手段,去赚取更大的利润。而往往,那些受了她小恩小惠的人,会为了这些小便宜而失去更多,但当时,却是对她感恩戴德。
日子一开心,就过得飞快,就像上等丝绸,平滑得没有任何波折,只是,小侯爷万万没有想到,陶金娘不但自己言出必行,他一旦违反了约法三章,她发起火来,才让他真正领略了何为“雌威”!
小侯爷先娶温顺的小玉,后得绝色美人银儿,虽然每月初一十五要去金娘房中“应付差事”好像是受刑一样,只是金娘似乎对夫妻之事并不十分在意,半年之中不过与他在一处三五次,其余时间都是只在一起说说生意上事,然后就一起休息而已,小侯爷说不得也只好忍了。
自从家中有小玉和银儿两个“宝贝”以后,小侯爷有一段时间没有去外面追欢买笑,这天恰逢金娘去看新开张的一家商号,小侯爷的几个酒肉朋友来家中小坐,几个人吃吃喝喝不算,小侯爷命家中待女歌舞助兴,其中一人摇头道:“这种歌舞,算不得什么,近日城里万花楼里新来了个姑娘,叫什么云仙,那才叫色艺双绝,今日有兴,不如下帖子请了来,一起乐乐,岂不一大快事?”
小侯爷一听,忙派人去万花楼,不一会儿,就把那云仙姑娘给接来了,同来的还有几个相相熟的姑娘,一时之间花厅里莺声燕语,好不热闹。
云仙果然不愧是万花楼的头牌,生得不如银儿美艳,也不似小玉温柔,她的美,全在于她的漫不经心,一颦一笑,自有其动人心处,真是女人中的女人,小侯爷的眼睛似乎粘在了他的身上。
男人喝酒,话题总是离不开女人,而一旦有美女相陪,话题难免会渐渐转向下流,一屋子男男女女相互调笑,情景渐渐不堪,恰在此时,管家回报:“夫人回来了!”
陶金娘已怒气冲冲的进来了,一见此情此景,她不怒反笑:“今儿来的倒是齐全!不知几位是否宽住几天?”
其中一人酒已多了,也不知陶金娘的厉害:“嫂夫人,小弟有礼了!嫂夫人要是想留下小弟,小弟岂敢不留?”
“好啊!那今儿谁也不能走了!”陶金娘回头吩咐下人,“把后院那几间客房收拾出来,好好招待几位,不可冷落了客人,几位姑娘是不是就先请回了,明儿缠头我自会送去。”
待几个客人被引走后,万花楼的姑娘正要告辞,金娘道:“你们几个先回去,这位姑娘,”她一指云仙,“我们家老爷似乎钟意这位姑娘,那么今儿就先留下吧,刘管事,去万花楼把妈妈请来。”
待一行人全都去了,金娘面色一整:“你可记得当初我们的约法三章?既然你违反了当初的承诺,那就不要怪我翻脸无情了!”
一时万花楼的妈妈来了,金娘道:“我们老爷看上了这位云仙姑娘,那我少不得要给她赎身了,不知要多少身价?”
老鸨一听,面有难色:“这云仙可是我们万花楼的台柱子,要是她……”
“不要说了,我知道,这是六万两银子的银票,你先拿去,另外,”她又指了指刚进来的小玉,“再加上这位姑娘,怎么样?这笔生意你可是稳赚啊!”
老鸨一听,这么合算的事情哪里去找,那么大一笔身价银子,再加上一个姿色不差的姑娘,她二话不说,欢天喜地的去拉小玉的手。
小侯爷一见,忙道:“不可!”
陶金娘冷笑一声:“你的账我还未及和你算呢!你还有什么可说的?你说吧,小玉和这云仙,你选哪一个?”顿了顿,她又接着道,“假如你没有把他们带回家里来胡闹,你要多少女子,要花多少银子,我都可以为你办到,可是现在你坏了规矩,我绝不能轻饶!”
小侯爷心里委决不下,犹豫间,只听金娘说道:“你既然下不决心,我来帮你!小玉对你已经不新鲜了,就把她带走吧!”
小玉哭道:“夫人,小玉没有做错事,求夫人开恩!”
“你是没有做错事,你只错在生得比我漂亮!”金娘咬牙道,“你也更小要想着去寻死什么的,你还有两个妹妹也在我府里做事,你要是有什么意外,那么就让她们顶替你去万花楼!”
小玉不敢再说,哭着被老鸨拉走了。
云仙似置身梦里,不知一切是怎么发生的,怎么来了一趟侯府,竟就从了良?
小侯爷虽舍不得小玉,但小玉原是金娘的陪嫁丫头,她要如何便如何,况且现下是自己先犯了错,只得默不做声,他怎么会知道,这一切才刚刚开始。
这一夜,小玉、小侯爷还有不知未来会如何的云仙都几乎整夜未眠,而他们如何知道,一夜未眠的,又岂止仅有他们!
第二天一早,管家匆匆来报:“夫人!夫人!不好了,不好了,出人命了!” 陶金娘先是一愣,定了定神道:“什么事?”
管家战战兢兢回报:“昨夜夫人让我们好好招待那几位客人,小的们按夫人的吩咐,没有给客房送棉被,也没有生火,还把门反锁了,原本是想冻他们一夜,可我刚才一看,那位李爷竟冻死了!”
小侯爷一听出了人命,大惊失色,陶金娘却淡淡道:“走,去看看!”
来到客房,见那几个客人都冻的嘴唇发紫,但并无大碍,只见老李缩在墙角,竟似已经冻僵了,金娘上前向心口一摸,笑道:“我还道怎么了,不过是寒气入了心脉,不妨事的,死不了!”
吩咐厨房烧了一大锅姜汤,命管家先扳开他的牙关,喂了几口热酒,拿烧酒从心口处开始一点点揉搓,全身擦了三遍后再灌了一大碗姜汤,这老李竟真的醒过来了。
这几个人恢复过来,纷纷向小侯爷发难:“原是来取乐,怎么竟差点送了性命!你说,这账怎么算?”
陶金娘仍是淡淡的:“这是给几位一个教训,你们男人想花想风流,在外面尽可以随意荒唐,但在寒舍却是不行!昨夜几位受苦了,管家,去账房支些银子来,每位五千两,算是给各位压惊了!几位请自便,不送了!”
金娘回到房中,也是暗自出了一口气,虽说现在家里财大势大,但若真要弄出人命来,还真有些麻烦。
再说小侯爷,先失了小玉,又得罪了朋友,他是有苦难言,加之看到金娘性子中残暴的一面,他不由暗暗心惊,不能再任由金娘当家作主了,他决定先收回财政大权。
这几日小侯爷心情不好,自然冷落了美人,云仙万万没有想到,入了侯府后,先来找她的,竟是夫人陶金娘。
云仙正在卧室午睡,一睁眼,却见陶金娘正在对面椅子上坐着,她坐的姿势很奇怪,似乎全身都瘫在椅子里,全靠椅背去支撑身体,见她醒来,金娘道:“你来了三天了,我一直忙,所以才来看你!希望你不要见怪。”
云仙忙道:“夫人言重了,是云仙失礼,没有先去给夫人问安!”
“问安倒是不必了,看你这春睡捧心的小样儿,真招人疼,别说是男人了,连我都打心眼里爱。你好好休息吧,只要把老爷伺候好了就行了,别的什么也不用管。对了,你的位份和银儿是一样的,你们两个人也没有什么先来后到之分,月钱都是五十两,给你照样拨两个丫头使唤,省得别人说我偏心。好了,我还有事,先走了,屋里少什么使的用的,就叫人去我哪儿说一声,别委屈了自己!”说着告辞去了。
那日见金娘一句话就把跟了她几年的小玉打发到了青楼,云仙还真有几分畏惧这个管家奶奶,今日又见她说话行事如此干脆利落,心就更提起来几分,这些年来,她云仙在风月场里,什么样的人没有见过,别人且不说,单那嘴甜心苦的老鸨的嘴脸,她就看了个够,只是这位陶金娘,还真让她摸不透,她只是隐隐觉得,她虽说是从了良,却似乎并不是好日子的开始。
从这一天起,小侯爷一反常态,每天一大清早就到各家商号查柜台,看账簿,金娘见了,只是故作不知。
终于,半个月后,小侯爷先沉不住气了,这天傍晚,他来到金娘房中,一见他进来,金娘放下手中汤碗,看了看太阳道:“今儿的太阳是从哪边出来的?不是初一,也不是十五,怎么夫君会上我的门儿呢?是不是银儿和云仙伺候的不好?那我可要好好教训一下她们了!”
小侯爷赔着笑脸坐下:“我闲来无事,来你屋里逛逛,怎么,不想让我来么?”
“哪能啊,我求还求不到夫君多来几趟呢!不过,我看夫君好像有事要说吧!”
小侯爷嗫嚅道:“近来金娘你帮我料理生意,十分辛苦,我看不如还是我和你一道打理生意吧,这样我们两个人还有个商量!”
金娘一点也不吃惊:“是这样啊,我正想和夫君商量呢!其实金娘本是个懒散之人,并不想抛头露面去做什么生意,只是为人妻者要侍奉好夫君,我生来貌丑,又别无才能,只想为夫君分忧,可惜才干又不足,加上最近我又身体不适,总是觉得眼睛有些刺痛,正想请夫君允我在家休养呢!”
小侯爷原本以为金娘不会轻易放手,却不料她竟如此痛快,不由得对自己的想法产生了怀疑,也许金娘并没有别的想法,他笑道:“既然如此,夫人就先休养一阵,我听说城南有个大夫专治眼病,明天我就派人请来,给夫人诊治!”又仔细看看金娘的双眼,发现她的眼睛竟生得又大又圆,十分秀丽,只是她的其余部分生得太丑,所以他从未仔细看过,竟没有发现她的优点。可能是连日来操劳过度,她的双眼布满了红丝,似乎还有点肿。
“夫君对金娘如此体谅,让金娘十分感动,夫君但有吩咐,金娘必当从命!”
小侯爷目的达到,心内暗喜,为了表示对金娘的“疼惜”之情,这一夜就留在了金娘房中。
果然,从这一天起,金娘就不再过问生意上的事情,每日里不是吃就是睡,再不然就是带了云仙、银儿在花园游玩。
说来也怪,凡是女人喜爱的,这陶金娘都不感兴趣,她一不绣花二不喜欢穿新衣,虽然也涂脂抹粉,但由于基础差,化出妆来让人不敢正视,以前每天忙生意上的事,现在闲下来了,她除了吃喝睡玩之后,唯一做一件事就是炖汤了,每天一早就去厨房里洗呀切呀炖呀,还专门请来会宾楼的大师傅,一起切磋炖汤的心得,她的煮汤的技术也日渐精深,花样也不断翻新。小侯爷现在已是无汤不欢,银儿和云仙也是赞不绝口。这让金娘多多少少有些得意。
整日吃喝玩乐,又不用操心,金娘似乎一天比一天胖,原本个子就不高,现在越发的像个皮球了。
且不说金娘如何研究汤谱,又炖出什么好汤来,只说小侯爷这边,商号还是那些商号,人手还是那些人手,买卖的上下家还是那些个,只是好像一回到他的手里,一切都变样了。
头一个月还不显山露水,三个月下来,情况就发生了变化,半年之后,一百五十八家商号竟有一半亏损,另外一半中也只有三十余家盈利,其余保平而已。
小侯爷咬牙硬挺,年终结算时,发现旗下的一百五十八家商号已经卖出去了二十家,其余的大半都在亏损,这可急坏了小侯爷,他也终于体会到了“年关难过”的真正意义。
一想到府中上上下下的花销、年礼,商号里的掌柜伙计还等着发红包过年,小侯爷就不由得上火牙疼。
腊月初八,外书房,窗外飘来阵阵腊八粥的香味。
屋里虽然笼着火盆,温暖如春,可小侯爷的心里却是一片冰天雪地,一边是惨不忍睹的账目,一边是排着队来要债的人,小侯爷的确有些力不从心。
应付走了最后一拨要账的人,他考虑再卖几家商号,先过了年再说吧,正思量间,只觉心头烦恶,一口气几乎提不起来,咳了几声竟吐出血来,家人忙扶他进去休息。
小侯爷这一病,倒让他想出一个主意来。
中午,银儿服侍他吃了清粥小菜,云仙端来煮好的药,喝下之后他闭目养神,心时有些着急,怎么金娘还不来呢?
谁知他这一等,竟等了三天,第三天一早,金娘才来到他的床前。一见金娘,小侯爷故意装出一副病势沉重的样子,有气无力的说:“金娘,你来了,我头晕,就不起来了!”
他倒是奸滑,一句责备她的话都没有。
金娘笑道:“夫君,为妻知道夫君这病是由何而起,这三天我闭门静思,已有把握药到病除!”说罢,端过一碗汤来,“这是我用了三天时间熬制的清心去恶汤,你喝了它,我保你这病立时就能好一半,另一半嘛?则要看夫君的心病能否去除了。”
小侯爷不解其意,金娘接着道:“夫君生病后,为妻百思此病之源,由内到外细细探查后得知,夫君这病,原是起自‘不放心’这三个字,夫君让金娘打理生意,却有些不放心,可夫君接手后生意一落千丈,眼下年关将至,竟无余银过年,这可是病根呢?”
小侯爷被她说中心思,点头不语。
“我愿为夫君分忧,只是不知夫君能否放心呢?”
她说的这般一针见血,小侯爷有些羞惭,面上渐渐红了,低头半晌后,道:“此次一病不起,原想请夫人重新出山,只怕夫人不愿,你我夫妻一体,岂有不信任夫人的道理?”
金娘一笑:“我本性疏懒,再说女子出嫁随夫,原不该强自出头,每日里吃喝玩乐,真是神仙般的日子,有哪个女子愿意抛头露面的去做什么生意呢?只是金娘知道自身条件有限,不能更好的服侍夫君,不得已才要强自出头来为夫分忧,谁知却遭夫君猜疑!”说到这里,她情绪似乎有些激动,顿了一顿后接着道,“既然现下夫君身体不适,为妻自然有责任为夫分忧。这三日里金娘已过目所有账目,并掌握了库存情况,为今之计是要在年前将货物尽力出清,已解无周转银两之急,眼下年关将至,有些年货可适当贱卖,以取现银。”
小侯爷听她说的头头是道,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如此就有劳金娘了!以后生意上的事,你尽可以放手去做,不用再和我商量了!”
“这怎么行?有大生意还是要和夫君商量的!生意上的事,这几天你就不要操心了,尽快养好身体才是,我让银儿和云仙好好伺候你!我还要去商号看看,就不陪你了。”说罢,起身匆匆而去。
金娘重掌财政大权,一日之内下了四十九道命令,一百三十八家商号中有二十家停业整顿,停业前清货三天;杂货铺、饭庄、客栈、粮油店、绸缎庄共九十八家,全部张灯结彩,自腊月十六开始,除了常规的促销手段—如赠送福字,桃符,爆竹等年节用品;八折酬宾外,还特别推出一张“侯氏年节卡片”,虽然只是一张小小的红纸,只要拥有这张卡片,在侯氏所有商号中消费都可获得相应的优惠,这一举措推出后,赢得许多顾客的认可。其余一些生意清淡的商号索性提早放假,大部分伙计都领了银子回家过年了,仅余几个伙计守门,这又大大节省了一笔开支。
腊月二十三,小年,外书房。
陶金娘坐在小侯爷的案前看账本,厚厚的一叠账簿翻完,她的脸出露出一丝笑容。
小侯爷与银儿、云仙正围炉闲话,金娘来到后院,一进屋后还未坐定,就笑道:“快过年了,我今儿也算是报喜来了!”
小侯爷忙让坐:“夫人辛苦,快到炉旁暖和暖和!”
“不打紧,我刚刚算了算账,到今儿为止,咱们过年的银子可是齐了,虽然可能比往年简薄些,但还不致委屈了家下这些人。辛苦了一年,我想着也给大家按着位次做几身新衣裳,这不,让绸缎庄留了些衣料,一会儿你们就挑去吧!还有,这不眼看过年的正日子就到了,这几天的菜单厨房也送来了,我看了,还要请夫君过目。还有年下请客的名单和预备的节礼、赏封,也都备齐了……”
“好了好了,这些事你办就好了,我一听就头晕!”小侯爷挥了挥手。
“那好,我还要派人去问一下订的戏班子什么时候过来,就不坐了!”金娘说着去了。
虽然这样忙碌让她有些不耐烦,但她心里却更有把握,再次大权在握,恐怕这小侯爷再想重新把它收回去,就难了! 金娘再次接手生意,不到三个月,所有商号都能保平;半年后,九成以上商号开始盈利;一年后,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扩张,不到三年的时间,侯家已有着半城的土地与商号,小侯爷又有了一个别号—侯半城。
这三年里,不仅侯家的生意有着巨大的变化,侯府里的人也有着多多少少的变化。
自打生意上了轨道以后,陶金娘培养了几个做生意的好手,慢慢的把责任分了下去,而她,则很少再去商号了,只是每月查两次账而已,重新过上了懒散的生活。
不知为何,虽然金娘这个夫人形同虚设,但银儿和云仙并几个后娶的姬妾都无所出,这让小侯爷十分气恼,他索性在外面又养了两房外室,却仍下膝下空虚,再加上多年来酒色过度,他的身体每况愈下,不是咳血,就是头晕。
云仙自打来到侯府就有些不适应,虽然她早就厌烦了对不同的男人迎来送往的卖笑生涯,可她也不愿自己的终身就靠这个没有定性的男人,再加上这家里有一个极厉害的女人,虽然金娘从未对她大声说过话,她心里却总是隐隐感到不安,总觉得金娘会对她不利。
小玉被送到万花楼,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银儿曾亲耳听到金娘说,如果小侯爷再犯错,就要把她也送到妓院去,她的一颗心,也总是吊在嗓子眼,谁知道这糊涂老爷什么时候又违反了约法三章呢?银儿也日日提心吊胆,加之自己的肚子也不争气,三年来也未曾育有一男半女,不由得气血两虚,添了不足之症。
其实世界上的事有的时候很怪,怕什么却偏偏会来什么。
除了金娘之外,小侯爷的三个小星各有千秋,其实小玉是三个人中姿色最差的一个,但她素习柔媚,也深得小侯爷的宠爱。云仙虽然曾是青楼女子,但她生性疏淡,似乎对一切都漫不经心,并不以争宠为要,小侯爷去她的房里,她也是淡淡的,小侯爷几日不去,她也从不过问,日子一久,小侯爷虽仍喜爱她的绝代风华,但总觉得和她有些隔膜,其实她是因为没有遇到自己真心相爱的男人,才没有燃烧的激情。倒是银儿,在小侯爷心里占据了相当的地位,虽然他仍是四处拈花惹草,但在家时,总是喜欢去银儿房中。
雪后,香雪园,雪里红梅格外香气袭人。
小侯爷原本就是个懂得享受的人,如此良辰美景他怎会错过?
正好今天是银儿的生日,一大早小侯爷就带着她出城,雪天路滑,半日才来到香雪园,两个人赏梅喝酒,整整玩了一天,回到家里已是半夜,银儿有些着凉,身上有些微微发热,小侯爷叫丫头煮了碗姜汤,看着她喝下后捂着发汗,他也就在她房中歇下了。
谁知第二天一早,银儿的病势似乎更加沉重了,小侯爷正急着寻医问药,金娘却打上门来了。
小侯爷一见她便道:“夫人可是前来看望银儿的?”
金娘冷笑道:“我倒不是来看她的,而是来看你的!”
听她话头不对,小侯爷仔细看她一眼,发现她的双眼竟红得吓人,不由一惊。
金娘道:“夫君,你可知道昨天是什么日子?”
小侯爷想了想:“是银儿的生日啊?怎么了?”
“好!好!”金娘怒极反笑:“她的生日一年才一次,你却记得很清楚,我们之间的约定,一年有二十四次,你却偏偏记不得了?好啊!你还记得我们的约法三章么?”
小侯爷一想,是啊,昨天正好是十五啊!糟了,自己竟然忘得干干净净!明知错了,他只好赔笑道:“是我过糊涂了,今天晚上就过去陪你!”
“你还记得上次你违约我是怎么罚你的吗?一错不可再错,这可是你自己犯的错,就怪不得我无情了!”转过头来看着银儿,“既然是因了你而让夫君对我失约,那么我只好对你略失薄惩了!”
小侯爷情急之下挡在银儿床前:“不行!犯错的是我,你尽可以冲着我来!”
金娘心中越发恼怒:“我言出必行!来人啊,把这贱人拉到柴房去!”
小侯爷大怒道:“我看谁敢动银儿一下!”
金娘冷笑道:“你还以为这里是什么地方?还会有人听你的话么?”
管家就像没有听到小侯爷的话,指挥着几个家丁把银儿架走了,金娘接着道:“老爷这几天着凉了,我看就不要出门了,在房中静养吧!管家,好生伺候着老爷,若有什么不周到的地方,我唯你是问!”
说完怒气冲冲的走了。
从这天起,小侯爷就再也没有见过银儿,其实就算他见到她,也认不出她的,因为金娘气不过,将银儿的脸上用锋利的小刀划的横七竖八,完全破了相,银儿原本生得绝美,但这一下又病又气又痛,等她病好后一照镜子,看着镜中那鬼一般的样子,从此她就变得痴痴傻傻,神智不清了。
总算金娘还念在昔日情份,没有把她赶出府去,她从此就睡在柴房里,饿了就去厨房里吃些残羹冷饭,后来,一场大雪后,有人见她歪歪斜斜出了后门,从此再无踪影。
时光荏苒,又是三年时光。
这年的冬天格外寒冷,大雪下了停,停了下,断断续续,一直覆盖着无垠的大地。
小侯爷已病了一冬了,请了不少大夫,却都说,如果能拖过了年,开了春,也许还会有转机,如果腊月里还不见好,便要预备后事了。
这天,小侯爷只觉气喘的厉害,他让丫头把云仙唤来,喘了半日,道:“云仙,你虽出身风尘,自打跟了我,虽未对你宠爱有加,但也并未你,如今我这病……”
“老爷不要这样说,只要安心养病,会好的!”云仙虽然对他没有感情,却也有些伤心。
小侯爷摇摇头:“我自知我是不中用了,只是心里好生奇怪,原本体健如牛,怎么竟会一病如此?如今我就要去了,只是死不瞑目!”
云仙只是低头不语。
“我如今快要不行了,这里有一只玉牌,是凤牌,你且收好,这本是一对,另一只在,在……”
说到这里,小侯爷双眼翻白,一口气没上来,竟撒手而去了!
听说小侯爷死了,金娘去看了一眼,只是吩咐管家去操办丧事,竟然一滴眼泪都没有掉。
停灵七日,这天正是出殡的正日子,小侯爷家财虽多,但人丁并不兴旺,也没有什么近亲族人,所以前来吊唁的都是一些朋友和生意上的合作伙伴。
因为小侯爷没有子息,陶金娘浑身缟素,被几个丫环婆子搀扶着在灵前答礼,云仙也披麻带孝在灵旁长跪。
停灵,出殡,下葬,说是逝者已矣,入土为安,只是不知小侯爷在九泉之下是否能够真正心安! 小侯爷下葬不满百日,金娘却突然宣布,自己因悲伤过度而身体不适,而无力再主理家中生意,特别请来娘家哥哥来帮忙打理生意,更由于小侯爷没有子嗣,决定过继她娘家侄儿为子,继承家业。
由于金娘平日里治下极严,府内上下虽然心内对此不以为然,却并没有人敢说些什么,但人人心内都明白,金娘这样做,明是过继义子,实是让所有的原本姓侯改姓陶了!
三月初五,小侯爷下葬百日之期。
三月天,虽然江南水乡已是初春景象,可侯府里虽然是一派忙碌景象,却没有什么春意。
金娘脱下孝服,穿了一身金色衣裙,看上去与平日没有什么不同,可是只有她才知道,她的眼病,是越来越重了,一双眼,竟红得像兔子一样。眯缝着双眼,她再一次翻开黄历。
三月初五,凶,诸事不宜。
可是,今天偏偏有事,而且是大事,是筹划已久的大事。
厅堂之上,也已除去孝幔,张灯结彩,侯府上下都已知道,今天,就是过继仪式举行的大日子。
金娘来到正厅,见一切都准备妥当,双眉才略微舒展,可一见正进门的云仙,她的脸色顿时有些不好看了。
云仙还是一身黑衣,全身上下一无饰物,一头乌黑发亮的秀发高高盘起,鬓角插了一朵小小的白花,眉目间仍是掩不住的轻愁。
金娘心内有些不快,一个妓女,难道还要为小侯爷守孝?但今天是大日子,她并不发作,假装没有注意到,还是终得寻个机会,打发了她。
一时人已到齐,仪式就要开始。
金娘端坐在正位,等着侄儿叩头,改口叫娘,就万事大吉了。
就在这时,一个小厮急步上前:“夫人,有客人求见!”
金娘一挥手:“没有规矩!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时候!下去!”
见那小厮仍不动身,不由怒道:“你还不下去?”
小厮心内虽是怕她,却仍道:“那客人说必须马上求见夫人!”
金娘正欲开言,只见由院中走进一大一小两个人来。
一个浑身缟素的女子,虽然容颜憔悴,却仍难掩她秀丽的容颜,身旁依着一个小小小男孩儿,大约只有四五岁,乍一见这么多人,还有些认生,直往那女子身后躲。
不等金娘开口询问,那女子已拜倒在地:“姐姐在上,请受小妹一拜!”
金娘心下虽是惊讶,面上却是不动声色:“快快请起,我记性不好,怎么却不记得我还有这么一位妹妹?”
“姐姐原不认识我。小妹芳玲,到如今已跟了小侯爷六年了,这孩子名叫侯潮,是小侯爷的亲生骨肉,今天,是带他认祖归宗来的!”
金娘虽然心内吃惊,却仍然很镇定:“哦?这是从何说起?一来,我是从未听夫君说起,还有你这么档子事;二来,就算你所言不虚,那夫君过世已有三月,你为何现在方才前来?”
芳玲道:“小妹原本早该来奔丧,只是小侯爷生前曾说,曾说……”
“他说什么?”
“他曾说过他有个极厉害的夫人,而这孩子是他唯一血脉,为保我们母子周全,他一再叮嘱小妹不要前来。”
“可是为何你又来了?”不等芳玲回答,金娘又接着道,“是不是听说我今天要过继我的娘家侄儿为义子,你就来了?”
芳玲低头不语。
金娘又道:“你说小侯爷和你在一起六年,那么,他必定给了你不少银两吧?”
芳玲忙道:“他虽不是感情专一的男子,但他对我极好。”
金娘笑道:“那么那些银子还不够么?”
芳玲正色道:“我并不是想来分什么家产,只是想让这孩子认祖归宗!”
金娘心内暗忖:为绝后患,她一直给他的汤里都加了特别的材料,不但对身体会产生慢慢的损害,让他的生命力慢慢衰竭,而且会影响他的生育能力,按理说他是不会有后代的,可见万事都没有绝对。
镇定了一下心神,金娘仍是一笑:“现下小侯爷已经过世了,又有谁能证明你说的是真是假?要是今天来个人,明天来个人,都说有了小侯爷的骨肉,我又当如何处理?”
芳玲取出一块玉牌,上面隐隐有刻着一条青龙,云仙一见,动容道:“这玉牌原是一对,龙牌在你手,而凤牌……”她伸手从怀中摸出一块玉牌,“凤牌是小侯爷临终前给我的,他原本是想把你的事告诉我,可是他没能说完就去了!”说到这里,云仙的眼圈红了,芳玲也双泪长流。
啪、啪、啪,金娘轻轻鼓掌:“好一出精彩的双簧,实在是可惜,竟然除了我之外,竟没有人喝彩!”
金娘喝了口茶,站起身来,走到芳玲面前:“我侯氏家大业大,被你们惦记也并非什么奇事。只是手段太拙劣了些!这位芳玲,想来以前也是万花楼的姑娘吧?云仙在内,芳玲在外,用一对玉牌就想骗过我么?”
芳玲的脸色苍白:“芳玲确是小侯爷的外室,这孩子也是小侯爷的亲骨肉!”
“哦?”金娘挑了挑眉毛,“这种死无对证的事情,恕金娘不能相信!”
转过身来,面对云仙,一字一顿的说道:“我自信待你不薄,为了你,我把跟了我好几年的小玉都送到万花楼,才让你脱离了火坑,你却是如何对我的?难怪人都说婊子无情!看来你真是有些神志不清了!等我有了时间,给你炖些安神清明的汤,喝下去就好了!”
云仙突然想起小侯爷临终前的话:“我自知我是不中用了,只是心里好生奇怪,原本体健如牛,怎么竟会一病如此?如今我就要去了,只是死不瞑目!”她脑中灵光一现:“汤,是了,就是那汤有问题!”
她心内想着,嘴里不由得喃喃出声,金娘一听,心知她想透了其中的关节,心念电转,当务之急是封住她的嘴,于是忙道:“你这是悲伤过度,我这里还有安神的药,给,服下去就好了!”说着从袖中摸出一个小瓷瓶,从中倒出三粒黑色药丸,就要给她服下。
云仙一见,大叫道:“我不吃,我不吃!这是害人的毒药!”她心内激动,喊声不由得越来越大,最后声音都有些嘶哑。
金娘双目血红,露出凶光,向旁边的丫头道:“她已经疯了,还不把她拉住!”几个丫环婆子上去就把云仙给摁住了,云仙犹在大声喊叫,金娘已趁机把药丸塞了进去,伸手一托下颌,那药已被吞入腹中,她披头散发,往日里优雅的风姿荡然无存,俨然已变了一个人,几个人七手八脚把她抬了下去。
金娘心道:“这下她永远再也说不出一个字了,日后再慢慢收拾她!”
世界上只有二种人不能说出别人的秘密,一种是死人,另一种是哑巴。
吃了这三粒药,云仙虽然还未成为一个死人,却已变成了一个哑巴。
芳玲眼看金娘转眼之间就收拾了云仙,不由得心内发凉,她一咬牙,昂首道:“不论如何,我不怕你!”
“是吗?你与云仙里应外合,想趁我夫君过世之机来诈骗钱财,就算是到了大堂之上,也要判个诈骗之罪!”金娘笑容满面,她的双眼,已红得似乎要滴下血来。
芳玲此时也知道与她对抗是全无胜算,只是看着她那赤红的双目,不由得心内一阵昏乱,她忽然伸手拔下头上金钗,低声说道:“我这里还要一样信物,你看!”
金娘不疑有他,一边向她走去,一边得意的说道:“夫君一生风流成性,就算有点什么珠花啊金钗什么的在你那里,又能说明什么?你尽早死了这条心吧!”话犹未说完,芳玲突然出手,一支金钗已刺向金娘双眼,只听“啊”的一声惨叫,金娘的双眼已被刺中,她倒在地上,双目流下血来。
突逢此变,众人还在发愣,芳玲长笑一声:“小侯爷,我对不起你,不能照顾咱们的孩子了!”在那孩子面上轻轻亲了一下,转身触柱而亡!
尾声:
十年后,后园,湖畔。
一个中年妇人靠在一张舒适的圈椅上,正在向对面坐着的少年娓娓道来:“我知道,所有人都想着,我是个心狠手辣的女人,我不在乎别人如何看我,文峰,你可知道这世间有许多人,许多事,都不像它的表面那样简单!”
这中年妇人,正是双眼已盲的陶金娘。
她伸手掠了掠额前散发,接着说道:“小猴儿也在吧?”
在文峰身后垂手而立的一个少年应声道:“小猴儿在!”
金娘一笑:“你来的那天,我这双眼瞎了,那时你还小,可能记不得了,可是我却记得,我这双眼,是被你的妈妈刺瞎的!你妈刺了我的双眼,她也撞柱子,死了。那么些个人都想着,我会把你赶出去,让你自生自灭。可是,我把你给留下来,养了这么大,我这么做,并不是因为想让你感激我,只是我想让你留在我身边,待你长大之后,再确定你究竟是不是他的孩子!”
她顿了顿,喝了口茶,接着道:“峰儿,你可知道你姓什么?”
“姓陶!”文峰回答得干脆利落。
“是的,我们家是姓陶,可是最早的时候,我们的老祖宗,并不姓陶。吴越相争的时候,越国大夫范蠡不但助越王勾践振兴越国,而且还把自己心爱的女人西施送给吴王夫差,施展美人计,以达到灭吴的目的,而越王卧薪尝胆,终于灭了吴国,范蠡在越国灭吴后,激流勇退,与西施一起,过着神仙般的生活。范蠡本是不世奇才,在朝为官,定国安邦,而在野为商,很快就富甲一方。他做生意时,化名陶朱公,后代也随之姓陶。只是,这些年来,我们这一支大多继承了西施的外貌,女子皆清丽,男子全俊朗,却并没有人传得半分范公的生意头脑,所以一代一代衰落下来。
到我的祖爷爷那一代,因为无钱度日,四处借贷,不得已祖爷爷只得卖掉祖屋。买家正是姓侯。当时侯家用极低的价钱买下了那所老宅,祖爷爷在搬家前舍不得廊前的那棵海棠树,本想把花带走,谁知刨花根的时候竟挖出一坛金元宝来,祖爷爷百思不得其解,后来终于想到,这是老祖宗当年埋下的救命钱,祖爷爷当下决定不卖房子把银两退给侯家,可谁知侯家不知从何得知院里埋有金子,不但仍要买房,还要把那坛金子也据为已有,祖爷爷当然不依,侯家仗着人多势众,将我祖爷爷毒打一顿,连人带东西全给扔到大街上了,祖爷爷又气又痛,没几天就过世了,不到一个月祖奶奶也随他去了,他们的儿子,也就是我的爷爷,当时才十五岁,从此他挑起了生活的重担。
虽然生活给他许多磨难,但他的心里,一直没有忘记侯家的所作所为,他曾去老屋探查,却发现侯家已经举家搬走了,街坊们都说,侯家从他们老屋里挖出了不少金子,怕树大招风,才搬走的。
爷爷四处打探,十几年后,终于在这里找到了侯家的新宅。渐渐的,他长大了,也有了一点积蓄,他成了家,有了儿子。他把家安在离侯家很远的地方,可他心里的仇恨,一天也没有熄灭过,他每年都要翻三座山,过两条河,走十天的路程,在侯家对面住上三天,只住三天,三天之后再走十天的路程,回到自己温暖的家里。
看着妻子温柔的眼波,儿子娇嫩的笑脸,他也会涌起一阵柔情,可是,想到父亲母亲的惨死,想起露宿街头的日子,他不禁握紧拳头,发誓要报仇,要取回属于陶家的一切。
可是,他一生中,都没有能够实现自己的心愿,他只有一家小小的店铺,以我们家当时的情况,是不可能与侯家抗衡的。爷爷去世的时候,我正好七岁,从小,我就显露出了非凡的生意天赋,而且我对金钱,有着天生的渴望,爷爷总是摸着我的头说,丫头,可惜啊,可惜你是个女孩儿家,不然的话,你一定能像我们的祖先一样,成为富甲天下的大商人,也可以了却爷爷的心愿。我会说,爷爷,女孩子也能做到的!爷爷笑笑,不说话了,可是,他曾背着我低叹道,这孩子,只是生得太丑了些,不然,也可以嫁到侯家去,照样把我们的要回来!后来,爷爷去世了,带着未完成的心愿。
从那时起,我就下定决心,要亲手了结这一切。
于是,我费尽心思,嫁入侯家,就是为了对付小侯爷,我一边抓住财政大权,一边在汤水里下了慢性毒药,让他的身体机能慢慢衰竭,同时让他丧失生育能力。而银儿和小玉,虽然跟了我多年,但一来她们不过是我笼络小侯爷的工具,二来我总是担心她们知道的事情太多了,会对我们陶家不利,所以我一点点的把她们除掉了。
小侯爷死后,我大仇已报,把你过继过来,也是可以让我们陶家名正言顺的收回我们的财产。云仙本就不足为惧,只是她却要帮着芳玲,所以我也只好让她变疯。
芳玲的死,却是我没有料到的,她刚烈至此,虽然伤了我双眼,但我却愿意为她养大这个孩子。因为那天我一见他,便知道,他的确是小侯爷的孩子。”
她长长的吐了一口气,淡淡道:“他原本也该是大户人家的金贵公子,可现在他却只是一个小厮,人人都叫他小猴儿,你看,人世间的事情,岂非变化莫测么?”
说到这里,她久久没有再开口,文峰以为她累了,便没有打扰她,直到傍晚,小丫头来请她用晚饭时,才发现她的头歪在一边,已然溘然长逝,她的手中,仍握着一块小小的金牌,上面刻着两个字:金娘。
第六章 玉翠浓
女子之魂回顾往生之事,不由滴下泪来:“我怎会如此不堪?”阎君笑道:“你不是要尝尽人间百味么?你在凡间,就本是凡人,如红尘中的微尘,大海里的一滴水一般,与其他人没有什么不同,做人,最重要的就是会有欲望,会有痛苦,也会有欣喜,这些,不都是你要求的么?假如你不想再轮回,那就早日归位吧!”
女子之魂若有所悟,但她仍坚决道:“我还未尝试够呢!”
于是,她再度来到人间。
会芳楼上的姑娘们见客时的情景,是别的青楼里不曾见过的,临街一座四层彩楼,雕梁画栋,姑娘们不论穿什么颜色的衣服,都要在衣袖外面罩上一层红色的薄纱。
骑马斜倚桥,满楼红袖招。
黄昏时分,只见红袖迎风招展,恰似引来了天上的彩霞,所以,此楼又被称做“红袖楼”。在这片彩霞里,就算是最不漂亮的姑娘,也都被映衬得如仙子一般,更何况,会芳楼里,全都是一等一的美人。
所以,会芳楼在这城里独树“艳”帜,芳名远扬。
无数的王孙公子,在这销金窟里追欢买笑,一掷千金,有的,甚至在这里倾家荡产。
会芳楼的“妈妈”芳纹的卧室就设在红袖楼的对面,她最爱黄昏时分,坐在她最心爱的摇椅上,欣赏满楼红袖招的景象。
而会芳楼的姑娘们也知道,每天这“红袖招”的时间,是她们争奇斗艳的绝佳机会,不但可以利用这段时间“钓”上多金的恩客,更可以在妈妈面前好好表现,说不定能成为会芳楼里的头牌。所以,没有一个人会错过这个机会。
除了翠浓,玉翠浓。
美人如玉,何况翠浓?
五岁被人贩子卖到会芳楼。
从此,便受到一系列严格的训练,仪态、修养无疑是一等一的,琴棋书画又样样精通,难怪芳纹曾笑说:“我们翠浓的人品学识,不逊色于任何一家的大家闺秀!”
只可惜,再怎么出色,她从懂事便已知道,自己只是一个风尘女子,怕是不能如荷花那般,出污泥而不染了。
翠浓最初引起芳纹的注意,正是在她十三岁那年。
十三岁,小荷初露。
翠浓虽已出落得亭亭玉立,但在这些千娇百媚的会芳楼里,她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她正是用这种平凡来保护自己。
十三岁之前,她一直给当红的姑娘弹琴伴奏,日子虽然平淡无波,但她也能自得其乐。
那天,正巧当红的头牌玲心的丫头病了一个,玲心又偏偏讲个派头,上红袖楼,定要二个小丫头跟着,少一个都不行。
玲心向芳纹抱怨人不够使,芳纹一回头,正好见翠浓抱了琴从门口经过,点手叫她:“你,过来一下!”
翠浓迟疑着进屋,芳纹笑道:“玲心,你看,这小丫头生得倒也伶俐,今儿就叫这小丫头跟着你吧!”
玲珑心这才住了嘴,抿着嘴笑了。
芳纹对翠浓道:“你去好生收拾一下,今儿跟着玲姑娘上红袖楼!”
黄昏,红袖楼头。
芳纹的一双利眼,没有在别处稍做停留,却一眼就看到了玲心身旁的那个小姑娘,她一袭湖绿色的衫裙,衣袖上套了一层桃红轻纱,虽然脂粉不施,但却轻灵秀气,芳纹的眼睛不由得亮了起来,就像已经看到成箱的金银堆在面前。
下得楼来,翠浓没有再回后院里那间小小的房间,而是直接住进了听雨轩,这一住,就是三年。
即使是在一般的人家,二八佳人也多已出嫁,然而到现在为止,翠浓仍是完璧之身,这不仅在于她的坚持,也缘于芳纹一心想把她卖个更好的价钱。
三年里,翠浓已然成为会芳楼里最红的清倌人。
严格的说,翠浓不算是标准意义上的美人,她的美,全在于那种与生俱来的娇弱,既便只披一件麻质的纱衣,看上去仍似经弱不胜衣,全身上下一无饰物,却似乎散发出摄人心神的光彩,佳人回顾,花木失色,日月无光。
而且,翠浓从不陪酒,和她对坐,唯有饮茶,用雪水冲泡的明前龙井,配几样精巧的细点,她再根据客人的喜好,或是低吟浅唱,或是素手调弦,再不然就是手谈两局,不论做什么,她总是淡淡的,从不多话,她的所有心事,似乎都藏在她那一双脉脉含情的双眸之中,不是有心之人无法看到,而她眼中的深意,往往也只出现那么一霎,当有人想去细细探寻之际,已不知何去何从。
不知为了什么,一向严厉的芳纹竟对翠浓如此宽容。
翠浓不卖身,翠浓不陪酒,翠浓可以决定见不见客,见那一位,这样的人物,在会芳楼,她恐怕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其实芳纹心里有数,她深深的知道,男人都是贱骨头,得不到的,往往就是最好的,翠浓越是这样高高在上,身份就会越高。再说那些王孙公子仅仅为了与翠浓一叙而付的缠头,就比与一般的姑娘过夜要多好几倍,就比如说李公子,前儿欲与翠浓小坐,派人送了五十两金子,翠浓那日身子不爽,没有见他,今儿又加送了两斛珍珠,纵然翠浓不卖身,也已为她赚了个盆满钵满了。 静极思动,这日翠浓只觉心内烦闷,只想出去透透气,不知不觉竟走到了红袖楼下,自打住进了听雨轩,翠浓就再也没有来过这里,她信步上楼,凭栏远眺,开始还没有别的感觉,不过渐渐觉得有点不对,仔细一想,原来久不上楼,竟不记得这里的规矩,身上只穿了一袭翠绿的竹布衣裙,忘记了那必备的“红袖”!红袖楼头红袖招,这绿色的衣袖却显得有些扎眼了。翠浓当红原本就令许多姑娘不服,现在她又违犯的规矩,虽然芳纹不一定会追究,但毕竟会有些麻烦。
想到这里,匆匆就要下楼,不经意间,却见街心一人,一双如寒星般的眼睛直盯着她,想这翠浓,在会芳楼里这几年,什么人物也都见过,但这双眼睛,却让她有了一丝异样的感觉。
但出于女孩儿的羞涩,翠浓没有多做停留,也没有看清那人的长相,只是在心灵深处,记住了那双闪亮的眼睛。
翠浓只向街心匆匆一瞥,却没有见到,对面回雁楼的楼座中,还有另一双对她垂涎三尺的眼睛。
翠浓未着红袖而登红袖楼,芳纹虽然心中不满,却也没有立即发作。第二天,她不动声色的来到听雨轩。
翠浓正在试弹新曲,见她来到,含笑让道:“妈妈请坐,此番前来,是不是要责罚翠浓呢?”
芳纹没有正面回答她,只是打量屋内的摆设:“翠浓,你在这听雨轩也住了有三年了吧?想不想挪个地方啊?”
翠浓不解其意,笑道:“翠浓喜爱院里的几竿修竹,再说,这里住得久了,觉得处处都好!”
芳纹道:“如今却是由不得你不搬了!昨儿你在红袖楼虽然错了我的规矩,却也在满楼红袖之中脱颖而出,这不,新任杭州太守夏侯大人前日在回雁楼饮酒时正巧见你在对面楼上,昨日派人前来询问,要给你赎身呢!”
翠浓低头不语。
芳纹接着道:“原本我是想着,你这一年大二年小的,也该接客了,给你挪个大些的院落,任你自己挑个中意的人梳拢,干咱们这行的,迟早会有这么一天,虽然你是金玉般的人品,我心下也老大舍不得。如今可好了,听说这位夏侯大人年轻有为,虽然早已有正妻,但你这身份,原也只能做妾。这夏侯大人是上任路过此地的,他把你带到杭州,人地生疏,恐怕没有几个人知道你的身份,自然要比嫁到本城好一些,不知你意下如何?”
翠浓心里乱做一团,虽然早就知道早晚会面临这样的时刻,可事到临头,仍是不知如何面对。
芳纹却似知道她的心意:“不是我想赶你走,只是我看你并非此中之类,我看那夏侯大人对你也一见钟情,自会对你宠爱有加。如果你不愿随他去,那我就安排你搬到观星阁住,只不过,从此你就要开门迎客了!”
芳纺明知道这样一说,翠浓必当应允,其实她原本也舍不得卖掉这棵摇钱树,只不过那姓夏侯的,开的价钱太高了,竟然让她放弃了“放长线,钓大鱼”的念头。
事已至此,翠浓已是无话可说。
芳纹去后,翠浓对月独坐,取出凤尾琴,按弦轻抚,心乱如麻,曲不成调。
正胡思乱想间,一个女子款款而来:“妹妹可是在心烦赎身之事么?”
翠浓一愣,自忖从未见过此人,那女子似乎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笑道:“我是前面院里的珍珠,今日听见有人来找妈妈,说要给你赎身,依我看,趁你还未失身,早日离了这牢笼是正经!”
翠浓被她说中心事,不由愁道:“虽说我也知道从良总比一生在这火坑里强,只是不知道那人如何,我这后半生,又将如何度过,心里还是十分不安!”
“妹妹不要担心那么多了,我们这种女子,身如飘萍,不由自主,只好过一天,算一天了!”说罢,她长叹了一声,“当年我也曾有机会从良,但那时总想着将来可能会有更好的,所以错过了不少机会,现在才知道,自己那时年纪小,有些太傻了,现在你看,脂粉盖不住皱纹了,想从良,也不行了,只好在这里混日子,等年纪再大些,恐怕只能被便宜卖给一些有残疾的人,到那时,还有什么盼头呢!”
翠浓听了,不由得心里替她难过。
珍珠又道:“妹妹不要多想了,听说那赎你的夏侯大人急着赶路,恐怕明天就要来接你呢,你还是早些休息吧!这个荷包,是玲心的,我留着也没有什么用,就给了你,做个念心吧。”
翠浓接过荷包,奇道:“玲心姐姐现在如何?我听说她不是病了么?”
“她得的可不是一般的病。记得原本她是最红的姑娘,后来你当红,虽然卖艺不卖身,但是也抢了她不少风头,可是玲心却是个心地善良的姑娘,只是后来……”她顿了顿,“后来她年纪大了,客人也就慢慢少了,可是芳纹为了榨干她身上的油水,硬要她去接下等客人,后来,她传上了花柳,开始是长疮,渐渐的,身上的肉都一块块的烂了,前几日,芳纹嫌她脏,让人把她扔到郊外乱葬岗去了,恐怕早已让野狗吃了!”
翠浓听得直打寒颤,握住荷包的双手不住发抖,珍珠握住她冰凉的小手,叮嘱道:“这荷包里的东西我想有朝一日你定会用得到,你一定要小心收藏,不到万不得已,不要打开!我不宜在这里久留,先告辞了!”
说罢,珍珠转身就要离去。
翠浓一把拉住她的衣袖:“姐姐与我素不相识,却对我如此关切,翠浓无以为报,这支金钏虽非什么贵重之物,却也精巧,姐姐如不嫌弃,也请收下做个纪念。”
珍珠并不推辞,收起金钏后,笑道:“妹妹是个善良之人,难道你不记得一年前你救下的那个小男孩了么?”
翠浓苦苦思索,哦,是了,一年前的一天,一个小男孩儿钻到厨房里把客人要的燕窝粥喝了个精光,芳纹发狠,叫打手把那孩子抓住,在院子里用鞭子狠狠的打,当时无人敢劝,翠浓挺身而出,护住了那孩子,芳纹为了笼络翠浓,只得放了那个孩子,翠浓还叫人请了大夫,给那孩子治了伤,要不是今日珍珠提起,她还真的记不起这档子事。
珍珠道:“那个孩子,是我干妹妹生的,妹妹命苦死得早,那孩子没爹没娘的,后来我看他可怜,偷偷找东西给他吃,后来他饿极了,去厨房偷吃,差点被芳纹打死,幸亏被你救了!”
翠浓道:“现下那孩子在何处呢?”
“被打之后没有多久,那孩子就不见了,唉,我也是身不由已,不然怎么也要把他养大!”
说完,珍珠告辞去了,翠浓这里一夜无眠。
第二天一早,夏侯大人果然派人来接,芳纹道:“以后嫁入富家,要什么就有什么,一些零七八碎的东西,就不要拿了!”翠浓只收拾了几件随常衣服,抱了凤尾琴坐了那一乘小轿去了。
不知行了多远,轿子停在一秘小小的院落前,翠浓下轿,早有一个小丫头迎了上来:“姑娘到了,我们夫人已经等了半日了!”
翠浓心内诧异,怎地不见老爷,倒要先见夫人?
进得屋来,只见一个少妇端坐在屋内,翠浓衽敛施礼:“翠浓见过夫人!”
那少妇笑道:“快起来吧!果然气度非凡,怪不得老爷极力夸赞,连我都被迷住了!你暂且在此休息,我去去就来。”
少妇笑着出了正房,来到侧面的耳房里,对里面的人道:“老爷眼力果然不错,想来把她送过去,必然能讨得他的欢心!”
那面白无须的男子正是夏侯风,他微微一笑:“那日我在回雁楼喝酒,正巧见到这女子在对面楼上,一楼红衣,只她着绿,好不引人注目,咱们一直想着如何报答他,这下,可算得来全不费工夫!你让稳婆给她验身,如果没有意外,咱们先带她去杭州赴任,然后再做打算!”
夫人答应着去了。
一时稳婆验身已毕,果然是美玉无瑕,夏侯风心内春风得意,叫夫人收拾细软,过了中午便动身上路。
却说翠浓一人在后院房中独坐,忽然见一个女孩儿在院子西南角点手叫她,她见四下无人,只得起身走过去,那女孩见她过来,递给她一张纸条,她打开一看,只见上面写道:“四下无人,还不快跑!”
翠浓不解其意,抬头看时,只见那个女孩儿已不见了,四下张望时,只见旁边树旁一个小小角门半开半闭,伸头望去,只见一条小路,那个女孩儿的背影正在前面不远处,正犹豫间,那女孩儿回过头来向她招手,又伸手一指树上,她抬头看去,只见树梢挂着一个鸟笼,笼门未锁,两只小小黄雀已然飞了出来,正展翅飞向远方。
要知“自由”二字对于翠浓这样的女子是多么珍贵啊,翠浓当下不再犹豫,跟着那女孩儿就跑,那女孩儿也很是奇怪,她似乎脑后长了眼睛,知道她已跟随来,而且翠浓走得快,她便快,翠浓走得慢,她也慢,就这样,两个人走了半日,竟离城渐远,已到了四下无人的荒野。 翠浓心下有些不安,开口叫道:“前面的姐姐,你要把我带到哪里去呀?”
那女孩儿听了,并不答话,仍是脚步不停,翠浓不由站住了,踌躇着不知是否还要往前跟,终于,她下定了决心,一咬嘴唇道:“既然姐姐不肯相告,那就请恕小妹无理了!”
说着,转身便要沿来时路再返回。
那女孩儿也回过头来,笑道:“既然已经来到这里了,不妨请再多走几步吧!”
她这一把声音,低沉沙哑,却不似一个妙龄少女的声气。
翠浓心下更是起疑:“如果我不想再往前走了呢?”
那女孩儿仍是笑着:“不会的,我早就看出来,你不是那种任性的女人,再说,我总算救了你,就算看在这点情份上,你总不会转身就走吧?何况,你无亲无故,你还能去哪儿?”
这话像一根钉子一样,扎到了要害,是啊,天下之大,却无她立足之地。她心道,算是,既来之,则安之,不如就随她去吧!
心下想着,脚下也就迈开了步子。
那女孩儿见她如此,便转过身,仍在前带路,她的嘴角,也挂上了一丝诡异的微笑,只可惜,翠浓走了半日,已经很累了,累得根本顾不上去看那女孩儿的脸,就更看不到她脸上那奇怪的笑意。
又走了不知多远,就在翠浓觉得实在支撑不住的时候,前面竟出现了一所小小的木屋,虽然这小屋还没有会芳楼的柴房大,可翠浓却像见到一所宫殿那么兴奋,她完全没有考虑,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怎么会冒出一间小屋呢?
她眼巴巴的看着那女孩儿一直往前走,似乎根本就没有看到那间小屋,不由叫道:“姐姐,为何不去这小屋里休息片刻?”
那女孩儿听了,笑道:“你真的想去那里休息么?”
翠浓点点头,女孩儿道:“好吧!”
说着,走上前去,见那木门是从外面锁上了的,她移开门口的一盆花,从下面摸出一把钥匙开了门,先走了进去,翠浓紧跟了进去,两人之间,也就只差了两步,两步路,就算她走的再慢,也不过是一瞬间,她走进门里,却发现那女孩儿不见了!小屋一共有两个房间,中间用一道门帘隔开,屋子不大却收拾的很干净,她里里外外找了好几遍,才确定,那个带她来此的女孩儿,一走进这间屋子,就凭空消失了。
翠浓跑出门,四下张望,这小屋坐落在一片荒野之中,四下并无树木等遮掩之物,就算那女孩儿从窗户跳了出去,也应该能看到她,可偏偏什么都没有。
翠浓的心开始往下沉,她回到屋内,在灶台边找到了几个鸡蛋,所幸灶内还有火种,她抱来柴草,用开水煮了四个鸡蛋,虽然没有胃口,但她必须吃东西,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体力。
按理说,碰到这么多离奇的事情,翠浓绝对不应该睡着,可是,她吃完鸡蛋后,本想靠在床头休息片刻,谁知偏偏一下就睡着了。
不知睡了多长时间,她隐隐约约觉得有一只手在她身上滑动,从面颊到脖子,然后继续往下,她想摆脱那只手,却浑身无力,她想睁开眼睛,证实一下是不是一个梦,却似乎半点动弹不得,她的心又开始向下沉,向下沉。
那只手似乎越来越不老实,同时,她也感觉到灼热的呼吸在一点点的靠近,这真实的触感,清晰的告诉她,这不是一个梦。
那只手还在向下滑,轻轻解开她的衣扣,小小的罗钿扣子长长的一排,那只手的主人非常耐心,一个一个慢慢的解着,动作十分娴熟,让她产生一种错觉,是一只灵巧的,女孩子纤细的手。
翠浓拼命的想张开眼睛,可是她全身的力气都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她觉得胸前一凉,胸前的衣襟已经被解开了,她又惊又怒,猛的一使劲,张开了双眼,而她的心,也随之沉到了底。
果然,这一切不是梦,一个男子,正笑眯眯的看着她,他的脸距离她的是那么近,以至于她根本就无法看清楚他,可她仍觉得他看起来有些眼熟。
翠浓忙掩住衣襟,直向后退,直到后背抵到了墙,怒道:“你是什么人?”
那个人仍然气定神闲:“不是你自己跟我来的么?”
翠浓仔细端详,忽然若有所悟:“原来是你!”
那人笑道:“不错,是我!”
“你不是个女孩儿么?你到底是男是女?”
“我若不扮成个女孩儿,你会乖乖跟来么?怎么,你不相信我是男的?没有关系,我马上就证明给你看!”
说着,他伸手就来摸她的脸,翠浓一边躲,一边问道:“你究竟是何人?”
那人手未停,嘴里笑道:“也难怪你不识得我,但凡见过我的女子,必然会永远把我铭记在心。我就要用我特殊的方法来让你记得我!”他笑得更加邪气,恰在此时,却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那人眼见美人在抱,却偏偏有人来打扰,不由得大为气恼,一边问道:“谁啊?”一边向外走去。
谁知外面敲门之人却并不答话,那人气冲冲走到门前,开门一看,却见四野茫茫,哪有敲门人的影子?纵然此人作恶多端,胆大包天,见此情景也难免心惊。忽然间,他似乎看见一个黑影远远掠过,他发力追去,饶是他轻功地人,也足足追了一刻,才看清楚那是一只黑猫。难道猫也会敲门?
那人心里惦记着屋内的美人,匆匆赶回房去,小屋内仍是一灯如豆,但见床褥凌乱,翠浓却已不见!
那人在小小的屋内搜索一番,却并无踪迹,他来到外间,伸手将靠近门的桌子脚下的地板用力一掀,好好的地板竟然被掀起来一块,露出了一人大小的洞口,他冲着里面大叫:“阿喜?阿喜!”停了停,里面没有任何声音,他迟疑了一会儿,还是跳了下去。
地道大约有三丈深,里面还藏着一个小小的秘室,虽然潮湿不堪,却十分清洁,那人见到床上的一个小小布娃娃,不由得摇头苦笑,这个阿喜,这么大了还和小孩子一样。
然而又想到和阿喜的约定,他不由得面色一变。
小小的秘室里没有人影,他似乎怕被人见到他来过这里,连忙返回屋内,想想翠浓那娇俏的模样,又不由得心内发狠,虽是夜深,仍是忍不住,竟一径出去寻找。
待他去得远了,地道内竟又钻出两个人来,其中一个,却正是那凭空“失踪”了的玉翠浓!
当先一人,竟是一个穿红裙的女孩子,她拉了翠浓的手,向那男子去的方向望了望,见没有人影,才向另一边去了。
两个人直走了一夜,到东方微微发白,才停下来休息。 原来,正是这女孩救了翠浓。
她名叫申秋喜,与那欲玷污翠浓的男子申夏欢是同胞兄妹。
这兄妹二人自幼父母双亡,从小受了不少苦,但夏欢因此养成了自私残暴的个性,再加上他投在一个心术不正的师父门下,入门五年就把那些下三滥的手段学了个十足十。
申夏欢出道不久,便成为江湖上有名的采花盗,他总是自诩他采花的原则是“你情我愿”,其实他专找良家女子下手。申夏欢生得眉清目秀,再加上他的易容术高明,他经常假扮成女子,与他看上的女子接触,解除她们的戒心,伺机下手,从无失手。
只是时间一长,被人发现他的秘密,于是,他便令秋喜相助,有时是他男扮女装,有时是秋喜替他出马,把他看中的女子骗到荒无人烟之地再下手,算来,这几年来,秋喜也为他做了不少坏事。
秋喜十七岁那年,遇见一个情投意和的少年,二人打算从此退出江湖,过平静的家居生活,只是夏欢却仍要秋喜为他办事,兄妹两人争执不下,大吵了一场。
谁知夏欢心肠狠毒,他竟不顾兄妹之情,下手杀了那个少年,又用药毒哑了秋喜。
后来,夏欢为了方便自己采花,在荒野之处盖了这间小屋,秋喜也仍替他做些见不得天日的勾当,只是秋喜在屋内挖了一个地道,自己住在里面,再也不与夏欢在同一屋里生活,并且与他约定,不许他踏入地道半步,夏欢原本对她有些愧疚,所以一切依了她。
那日红袖楼头,夏欢一眼就看上了翠浓的绝色,谁知他还未及下手,翠浓便被卖给了夏侯风,夏欢舍不得放手,于是男扮女装在夏侯风的住处寻找机会,却正好找到翠浓。
他本是心思细密之人,虽然他的易容术很高明,但自己的声音仍有些沙哑,不似一般女子,不便开口讲话,于是写了字条,给翠浓看,又在树梢布置了开着门的鸟笼,来说服翠浓和他一起走,其实,以翠浓那种柔弱的个性,做出这样的决定也是情非得已。
夏欢把翠浓骗到小木屋,自己在开门之后却藏到了地道之中,他原本是想吓倒娇柔的翠浓,的确,翠浓是让他吓得不轻,但同时他也惹恼了秋喜。
秋喜发现他违背誓言进了地道,但当时并没有发作,她看着她的哥哥用迷药迷昏了翠浓,她也看到他下的药份量很轻,因为她知道,他一向喜欢“你情我愿”。
就在夏欢要下手之时,秋喜放了一只训练好的黑猫出去,那猫就像人一样“敲门”,待开门之后却又跑开了。
秋喜就趁着夏欢开门之际,拉了翠浓躲进了地道,她早有意离开夏欢,所以在地道内也做了一个小小的机关,就在一处墙后面做了一个小小的隔断,恰好可以容得下两个纤细的女子藏身,而外面却根本看不出来,地道里又黑又潮,加上夏欢心内又急,自然没有看清,待他追出去后,秋喜就拉着翠浓跑出来,向相反的方向去了。
眼见东方渐白,秋喜用手势向翠浓比划道:“何去何从?”
翠浓心内暗暗叫苦,原本自己就是逃出来的,此时不知那夏侯大人会不会已经找到会芳楼去了,芳纹在本地势力极大,再加上夏侯大人又是官府中人,她自己已是自身难保,更何况再加上一个夏欢!秋喜这一跑出来,夏欢就算放过翠浓,也不会放过秋喜的,这三方人马,不知如何能躲得过?
她本是与世无争的个性,向来不去过多操心,此刻却是前途茫茫,她只觉得浑身无力,心底却有个念头一闪:真想回到听雨轩,倒在那张洁净的床上,好好睡一觉,也许,醒来这一切都只不过一场梦罢了!
翠浓虽为前途担忧,百般发愁,却没有表露出来,只是默默独坐。
秋喜虽然与翠浓年纪相若,倒是习惯了这种前途无定的流离生活,并不以为意,休息了一会儿,就起身示意翠浓接着往前走。
来到前面小镇的市集上,翠浓取下头上金钗,当了些许银两,买了两身男装,秋喜虽也是弱质女子,但身着男装也倒有几分英武之气,翠浓改扮后,那股弱柳扶风的气韵却仍是遮掩不住,幸而秋喜也有着一双巧手,帮她稍稍修饰,倒也掩去不少女儿娇态。秋喜心思细密,写道:“姐姐身子娇弱,在北方几时可以见到如此的男子?江南一带,人物风流,不如我们一路向南去吧,一来在人群中不显突兀;二则夏欢刚从江南返回,估计一时不会返回,你看可好?”
翠浓点头应允,当下两人准备了一些干粮咸肉,弃大道走小路,一直向南去了。
三月后。
月圆之夜,江南小镇。
婆娑的树影下,一个颀长的身影痴痴而立,他的目光所及,是一间客栈的后窗,室内一灯如豆,一个纤弱的人影在灯前独坐,似乎在写着什么。
他一直在那里站着,直到那间小屋内的灯光熄灭后许久方才离去。
屋内的人影,正是玉翠浓。
甫一上路,她便发现,一旦离开会芳楼,她那些往日能赚银子的本事,却变得一文不值了,这一路行来,不论房饭银子还是一应用度,都是秋喜所出,翠浓不知她这钱是如何来的,是偷是抢还是骗,只是知道她每隔几日便会傍晚出去,夜深方回,满面疲惫之色,她既不说,翠浓也不好多问。
这天,翠浓在隔壁书坊门口,听到有人向掌柜的打听,有人请代抄书,她自信能写一笔好字,于是向掌柜的自荐,先试写一本,这不,由中午一直写到傍晚,匆匆吃了几口晚饭就又接着写,子时未到,堪堪抄完,她心下高兴,先上床睡了,竟没有在意,今天秋喜比平日里回来的晚。
翠浓劳累半日,睡得格外香甜,一早起来,房内仍没有秋喜的人影,心下不由得大奇,这丫头跑到哪里去了?
虽说有些心急,翠浓却并不慌张,只因她一派天真,只觉得秋喜办事稳重,不应有任何闪失。
下楼先到隔壁书坊,将抄好的书交给掌柜的,书坊掌柜十分惊诧,不到一天的功夫就抄好了一本书,字也写得非常秀气端正,于是多给了她一钱银子,又给她五本书,要她赶快抄好送来。
翠浓满心欢喜的去了。
她刚刚出门,就从街对面走过来一个年轻人,花了三倍的银子,把翠浓抄好的书买下,珍重的藏入怀中。
翠浓回到房中,顾不得腹虽饥饿,提起笔来接着抄书,她刚刚抄了几页,就听外面有人敲门,她一阵欢喜,心道,定是喜丫头回来了,要赶快告诉她这个好消息,省得她总是那么辛苦。
回到头来正要笑嘻嘻的开口,门口来人却不是秋喜,是个十一二岁的孩子,只见他年纪虽幼,面上却有一股掩不住的剽悍之色,一双眸子更是如野兽般锐利,他并不在乎翠浓的满腹疑惑,伸手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此地不可久留,快跟我走!”
翠浓挣了几下,那男孩手劲奇大,她使尽全力竟无法挣脱,只得问道:“小兄弟为何来此?何出此言?”
那男孩并不回答,只道:“快收拾细软随我前去,迟了恐怕来不及了!”
翠浓心下更是疑惑,还要再问,那男孩跃到窗边,看了看,回过头来,取出一块手帕,递给翠浓,只见上面暗红的字迹非常潦草,显见是情急之下写就的。
上面只有四个字:“见字速来!”
那字迹虽然潦草,却显然是秋喜所写,颜色暗红,定是用血而书,翠浓心内大急,见那男孩面上的焦急之色,当下顾不得许多,所幸行囊单薄,收拾了几件必备之物,那书本笔墨虽是不舍,却也只好丢下,翠浓仍是不甘心,又将一支狼毫洗净揣入怀中,那男孩明明看见,却不不多言,两个人出门向东去了。
出得城外又急行三四里,只见前面一片树林,那男孩毫不犹豫,拉着她穿林而入,又走了半日,来到了棵大树下,男孩几下爬上大树,解开一条绳索,将一个人放了下来,原来他虽然年纪小,心思却极聪慧,生怕自己不在有人前来发现秋喜,竟用绳子把她吊到树上躲藏。
翠浓一见秋喜面色惨白,不由得大惊:“阿喜,你受伤了?”
那男孩将她拉到身后,道:“她受了刀伤,我刚刚虽然已经给她包扎了一下,但仅能略微止血,刚刚我去药房买了一些止血生肌的草药,现在给她敷上,虽然外伤可以医治,只怕是……”
秋喜抬起右手,只见外面包的白布已被鲜血浸透,男孩毫不留情,用刀子割开白布,秋喜的手一露出来,翠浓不由惊呼出声,秋喜的整个右手仅剩下四个手指,原本长着大拇指的地方,只剩下了一个血洞。
翠浓失声痛哭,秋喜却手左手拉着她的手,对她笑笑,示意自己没事。
秋喜果然硬朗,那男孩为她敷药,她疼得浑身发抖,却没有流一滴泪,后来,翠浓曾小心翼翼的问过她,她只是淡淡一笑,提笔写道:“自从我哥哥杀了他之后,我就没有再流过一滴泪。”
那男孩处理好秋喜的伤口后就一个人走开了,翠浓本有一肚子的话要问她,便见她苍白无力的样子,忍住将出口的话,没有多问。
不一会儿,那男孩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些馒头和清水,三个人默默吃了一些,秋喜显见是劳累过度,不一会儿就睡着了,翠浓本在一边看着她,可是昨夜也没有睡几个时辰,也睡着了,那男孩一言不发,守在她们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