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xias 发表于 2013-3-5 20:25

按照1的,是担保的去签证的有效期是半年,并不是必须半年后离境。

开口笑 发表于 2013-3-8 21:10

同样的问题今天刚好开的时候问了一下,说是首次入境的日期必须在开出证明后的半年内

开口笑 发表于 2013-3-8 21:11

只要你父母6月10号前入境德国就行

robertdnj 发表于 2013-3-9 15:22

我邮件问过大使馆,给的肯定的答复是只要在递交申请签证前6个月开的ve都是有效的

hongkong 发表于 2013-3-11 10:19

是的,我也得到大使馆的确切答复了,是按1理解,只要在官方邀请函有效期前去申请就可以了

jimmixi 发表于 2013-3-11 10:38

本帖最后由 jimmixi 于 2013-3-11 10:57 编辑

奇怪的是,楼主的担保有效期到6月10号,你父母拿着到8月的邀请函去签证,大使馆怎么想?
一直都是按有效期办的,楼主可以去试试,成功了回来报告吧。

etalk 发表于 2013-3-11 13:04

jimmixi 发表于 2013-3-11 11: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奇怪的是,楼主的担保有效期到6月10号,你父母拿着到8月的邀请函去签证,大使馆怎么想?
一直都是按有效期 ...

楼上说的有道理哈,过来人出来说说啊?

DAB 发表于 2013-5-6 19:25

我去开VE的时候,办事员跟我说VE的有效期是2个月,就是说开出来之后2个月内一定要递交到使馆了

maggie613cn 发表于 2013-5-6 22:56

mark下

爱娃2013 发表于 2013-5-9 19:18

谢谢楼主的信息。
我们这的Auslaenderamt关于VE的一个Merkblatt中也有提到VE开出后6个月内可以向德国使馆提交申请。并没有提到必须6个月内入境或者出境。
原文如下:
"Senden Sie die VE im Original an Ihren auslaendischen Gast. Dieser kann die VE in der Regel innerhalb von 6 Monaten bei der zustaendigen deutschen Auslandsvertretung vorleg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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