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签证的担保问题
我看了现在的签证新规定,关于担保人财务担保原件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
- 该担保人过去3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
或
- 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
我有疑问,是不是现在不需要我们去Ausländerbehörde开具Pflichterklärung了。直接3个月工资单是不是就可以直接签证——
麻烦又经验的朋友给个建议呢。 不行,还是要在这边拿着工资单去开经济担保书。 那签证清单上说的是,3个月工资单,或者是经济担保书。难道不是说两样有一样提供就可以了吗。 我个人看法是,担保声明就是为了证实你的收入清单是有效的.
这里的意思我理解应该是,要担保的话要么你是打工的,每个月固定收入,要么你有其他经济实力,这个是什么就不清楚了.但是担保声明都需要的. 如果是通过德科德签办理的话,材料清单里写得很明白,要的是Verpflichterklärung.
三个月工资单是办理Verpflichterklärung的前提条件。 我也约了去办经济担保,就是看到签证材料清单上写,,工资单或者担保,我以为现在直接工资单就可以了。或者的意思不是两样其中一吗,
听大家的意见,算了。保险起见还是去开担保证明吧。 请问一下这里经济担保了,国内父母还是需要经济担保证明吗—? 比如银行账单。我父母自己做小生意的,没有固定收入,也没有公司,比较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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