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2 发表于 2013-3-20 19:47

报社副总编涉嫌杀妻焚尸被改判无罪 但(慎入)

Fw @johu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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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报社副总编辑常林锋涉嫌杀妻焚尸一案,北京一中院已改判无罪。惨遭刑讯逼供,可惜了这双手。

http://ww4.sinaimg.cn/large/4ca3c9ddgw1e2wefoomm5j.jpg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3-3-20 20:43

lilun 发表于 2013-3-20 21:04

上午9时30分,47岁的常林锋被法警带进法庭。因遭遇火灾,他的双手严重畸形,用手臂夹着诉讼材料。庭审开始后,他要了一杯水,回答问题时声音洪亮,略显激动。审判长问他一审被以何罪判决,他答:“是莫须有的罪名。”
http://baike.baidu.com/view/5417861.htm

hh2 发表于 2013-3-20 21:09

想起来恍惚看到过这个案子。不管怎么样,家破人亡,工作也回不来了。

一年前的报道。

campus2011 发表于 2013-3-20 22:59

这时烧伤, 是烧她妻子的那场火烧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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