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3-3-26 14:15
离婚和抚养权的官司都可以在德国打,有管辖权的法院是柏林地方法院。另外,女方应占先手在德国提告,不然男方得了人指点,在中国提告以后,德国法院就不会立案了。
离婚不必立即提出,可以马上委托律师要求分居期间的抚养和赡养费,和要求法院关于孩子的Aufenthaltsbestimmung作出裁决。
雨中彩虹
发表于 2013-3-26 14:18
打个鸡毛官司,还跑德国来,HH2说的不错,花长时间人力物力在德国解决,对她有利还是有害,就是完全另一回事了。
现在小孩在中国,房子在中国,存款什么的就算了,官司也别主动打,扣着小孩,谁要来看谁给钱。想带小孩走自己打官司去,他都回德国了,面临的是怎么在中国和你打官司,以及怎么在中国看小孩!
谷不到狗
发表于 2013-3-26 16:28
雨中彩虹 发表于 2013-3-26 14: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打个鸡毛官司,还跑德国来,HH2说的不错,花长时间人力物力在德国解决,对她有利还是有害,就是完全另一回事 ...
那老这么拖着不离婚也不行啊,男的拍拍屁股回德国了,孩子一分钱不给,对女的没有什么好处。女的如果要再婚什么的都很麻烦。
我估计这个女的考虑在德国打官司主要是考虑到小孩将来花费的问题。外籍小孩在上海上国际学校的话,那个费用不是一般的高。一个女人,又没有什么积蓄,只有一套小房子,还要自己住,也不能卖了。如果老公不付小孩的赡养费,她自己独自是很难承担抚养外籍小孩的费用的。关键是在国内离婚,就算女的拿到小孩的抚养权,男的回了德国,给不给钱也是问题呢,鞭长莫及啊。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3-3-26 16:34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3-3-26 18:13
不光是离婚的问题,孩子到底是德国籍,无论怎样,父母都该以孩子的利益为准,尽量考虑他们的未来。不管上学是否免费,男的都该付抚养费。
eintag
发表于 2013-3-27 04:08
hh2
发表于 2013-3-27 10:46
谷不到狗 发表于 2013-3-26 16: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老这么拖着不离婚也不行啊,男的拍拍屁股回德国了,孩子一分钱不给,对女的没有什么好处。女的如果要再 ...
女方怎么想不知道,但正常情况,国际学校的费用,普通私人怎么负担得起啊。男方想给也给不出,回到德国,外派的丰厚补贴也没了。外派期间,孩子国际学校应该是公司报销的吧。
munichguagua
发表于 2013-3-27 12:45
外籍小孩是必须上国际学校吗?我怎么知道有外籍小孩上普通学校的例子。如果没有那个钱,何必一定要上国际学校。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量力而为比较好。
另外啊,女方如果打官司主张男人的存款,那男人也可以主张上海房子的一半价值。不能说女方只想分存款,不想分房子啊。这个一定要权衡一下。
抚养费的问题,这个还是赌个良心了。即使法院判决了,也就几百欧的事(除非男方工资超高,或者是富翁级别)。只是一般人的话,中国法院判了,执行是问题。德国法院的话,也会要考虑男方的承受能力问题。
我觉得这样办比较好。就是用他的存款,让他一次把小孩到18岁的抚养费付清,然后关系就两清,从此互不纠缠。想看孩子还是可以来中国看。跟贝克尔和他那私生女一样,呵呵。
munichguagua
发表于 2013-3-27 12:49
eintag 发表于 2013-3-27 04: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种婚当时怎么想着结的,结了还生娃,唉,不过无论如何父亲是有义务付抚养费的吧,尼玛不付抚养费也太不是 ...
这个是赌个良心。很多男人跟孩子没有那种天然的亲情,如果长期不和孩子接触,心也就淡了。
抚养费,普通职工,给普通学校,普通生活费还OK。如果非要求国际学校的学费,也比较强人所难了。
neuron
发表于 2013-3-27 13:03
离了以后,不能给孩子改国籍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