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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bunnybear 于 2013-6-9 13:33 编辑.................................. 没人吗?? 写在简历里就行了,不过这些几乎不会对你的现在要找的工作起到任何正面作用的 勒白阿仁 发表于 2013-4-4 08:59
写在简历里就行了,不过这些几乎不会对你的现在要找的工作起到任何正面作用的
为什么呢? 去工版,说说你的具体情况,才能让人给你分析,你现在这样各种情况未知,别人就是说出结论来了你也不相信不理解不是么 我觉得普通的公司只要写在简历里就好了,如果是有名的跨国大公司,就叫人事部开一份英文的吧,他们知道要怎么做。不过只有各8个月,帮助不会很大不能作为找工作的重要筹码。 我觉得这么短时间实在没什么意义! 反倒让招聘公司质疑, 为什么工作那么短,还换来换去的。 不是国际大公司就没必要要工作证明,把经历写上,然后给出reference person就好,公司如果感兴趣,会去联系他们的。 xuer 发表于 2013-4-4 08: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这么短时间实在没什么意义! 反倒让招聘公司质疑, 为什么工作那么短,还换来换去的。
也不一定,我现在的工作就是因为之前做过的短短一个月的相关project才搞定的。。。 花景因梦 发表于 2013-4-4 09: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是国际大公司就没必要要工作证明,把经历写上,然后给出reference person就好,公司如果感兴趣,会去联系 ...
同意,那个reference person 最好事先打个招呼,我原来的雇主是提出要R P 的,我得到 RP的同意后才把她的联系方式写上去。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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