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版主啦!
我的那个上面是大概这么写的,具体的条款你自己去查(那个特殊符号懒得找,用$代替啦)
Bescheinigung nach $51 Abs. 2 Saz 2 AufenthG
(Aufenthaltsgenehmigung erlischt nicht bei Ausreise)
MainzCC 发表于 2013-4-10 15: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条文我也看过,关键是外管局怎么开这个证明了呀!我现在拿的是有时间限制的,其实是不对的,对吧?
证明就写,如果你和你老公的婚姻以及共同生活状态没有中断,那么你的长居就一直有效。
这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外管局应该可以开。 Abmelden之后长居不是立刻失效了吗? 楼主最后是怎么办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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