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ianmama
发表于 2013-4-26 05:58
本帖最后由 Julianmama 于 2013-4-26 06:01 编辑
bingmao 发表于 2013-4-26 02: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最近关注了一下朱令这个案子。如果网上的信息基本属实的话,那投毒者肯定是孙维和同宿舍的两位女生了。根据 ...
有点道理。
既然出现行政干预,ZF就得把ZL的一生负责到底,而不是不管不顾的,ZF真TMD的不负责任。
真希望能有真相大白的一天
P.S.:扣押只是传说,毕业证早就发了
munichguagua
发表于 2013-4-26 08:07
薛李夫妇现在的住址被八出来了吧,他们的儿子的名字也被八出来了。我觉得,大家没事可以寄个平信给他们家,收信人就写他们儿子(不知道儿子多大了。如果是十几岁的青少年,又是在美国这注重隐私的地方长大的,那父母没胆子私拆他的信吧。)。内容也不要多,就把网上的资料摆摆(估计孩子中文不会很好,得用英文加注解)。收到一封也许觉得是开玩笑,疯子。但是如果那孩子收到全世界各地寄来的差不多内容的信,只怕那毒夫妇就该坐不住了。
爱武
发表于 2013-4-26 08:22
新浪越百万的投票已经被删了吗?
爱武
发表于 2013-4-26 09:51
孙夫妇在德国amazon上卖首饰 Le Premium,
姐妹们目测一下,象山寨的天鹅吗?
我不能坐视憨厚纯朴的欧洲人民给中国流窜犯提供经济援助啊
GiGiMenTos
发表于 2013-4-26 09:59
爱武 发表于 2013-4-26 09:51
孙夫妇在德国amazon上卖首饰 Le Premium,
姐妹们目测一下,象山寨的天鹅吗?
天涯大高楼有人给出了邮件模板和Amazon邮箱地址,我己经发了几封了(^_^)
GiGiMenTos
发表于 2013-4-26 10:07
爱武 发表于 2013-4-26 09:51
孙夫妇在德国amazon上卖首饰 Le Premium,
姐妹们目测一下,象山寨的天鹅吗?
天涯大高楼有人给出了邮件模板和Amazon邮箱地址,我己经发了几封了(^_^)
GiGiMenTos
发表于 2013-4-26 10:07
huntt 发表于 2013-4-25 00:01
多投没用吧,我多投后刷下屏票数又回去了
如果多投有用估计水军不睡觉光投票了
我在天涯看的可以多刷,现在发现一台电脑上好象不行。
kolinsky
发表于 2013-4-26 10:08
{:5_332:} 你们为什么不想,会不会是团支部下毒呢。比如某老师看上了朱令,朱令不从,或者只是玩暧昧,不肯深入一步。。。。后来朱令在团委煎中药的时候给下了药。根据,朱令母亲的说法,朱令的中餐晚餐都是自己去买的,只有水是同学们帮打的。
被毒了一次,连朱令的母亲都表示知道学校可能很危险,难道朱令自己都没有一点危险意识?那个时候已经查过一次铊接触史了,朱家人就从来没想过被投毒的可能性,没笨成那样的。食品其实朱令都是小心的购买食用的,病成那样也要自己下楼买饭吃,当然饭盒也会自己洗。自己的食物能长时间不在视野范围内的,就是在团委煎中药的时候。下毒的一定会是学生吗?不能是老师?
GiGiMenTos
发表于 2013-4-26 10:09
爱武 发表于 2013-4-24 17:51
有没有跟我一样在追天涯的人肉贴?
你们觉得重审的可能性大吗?
在追,为朱令祈祷,希望她能挺到还她公道的那一天!
红领巾之霸气
发表于 2013-4-26 12:31
支持重申!!!正义不能被埋没
rain123
发表于 2013-4-26 15:28
{:7_424:}
kolinsky
发表于 2013-4-26 19:28
Julianmama 发表于 2013-4-23 15: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转载:童玉峰给薛刚的回信 (转载
里面信息不少,
学校合法接触铊盐就是嫌疑人吗?中国不是还有一起铊中毒案件吗?是学校合法接触铊盐的么。从央视的视频里面看出,要在清华接触化学试剂的记录还是很详细的,铊盐这种用量很少的东西要是少了一克以上,清华的记录里面还看不出来么?做个简单的加法就差不多看出来哪里多用了,哪里少用了。不是偷一次就能把账做平的。
铊盐这种东西新闻里面只写了北京有两百人云云。毒一定是北京来的么?我看另外一起铊中毒案,毒就不是当地城市的嘛。北京附近还有个天津嘛。
所有的质疑孙维的文章都有这个漏洞,总以为毒是合法渠道获得的,其实,你要合法能获得毒药,这毒药你还真不敢用,你用就是最大嫌疑人,一查就能查出来,这个案子就可以结案了。关键就在于,这个毒大概还不是合法渠道获得的,清华的账面上成功的做平,没有铊盐丢失,那就没办法说是谁偷了去。清华说丢失了铊盐了吗?答案是没有。
爱武
发表于 2013-4-26 23:29
本帖最后由 爱武 于 2013-4-27 08:30 编辑
GiGiMenTos 发表于 2013-4-26 10: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追,为朱令祈祷,希望她能挺到还她公道的那一天!
已经为此好几天食不知味了。{:5_344:}
如果朱令去世,这案子更不会有人过问。她和她的父母熬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
看见有个妹妹的贴子,说她为此事情绪不稳定,要求老板给她放几天假,她老板极力安抚她并给她分析案情走向云云。。。。。笑死
bingmao
发表于 2013-4-27 00:43
kolinsky 发表于 2013-4-26 10: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们为什么不想,会不会是团支部下毒呢。比如某老师看上了朱令,朱令不从,或者只是玩暧昧,不肯 ...
请注意,朱令去煎药时已经被投过一次毒了。两个不同的人都用铊盐去毒害朱令这有些匪夷所思了吧!就算两次都是这位“某老师”投的毒,那么他第一次是如何进行的呢。即使他能够成功潜入朱令宿舍,他还得知道哪个水杯,哪个饭盆或者哪只牙膏是朱令的吧?投毒者必须具备两个条件才能成功投毒:一、能够获得铊盐,二、对朱令的物品非常清楚。
kolinsky
发表于 2013-4-27 00:52
bingmao 发表于 2013-4-26 23: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注意,朱令去煎药时已经被投过一次毒了。两个不同的人都用铊盐去毒害朱令这有些匪夷所思了吧!就算两次 ...
为什么一定是在宿舍?实验室不行么? 第二次,朱令有带实验报告回家,说明她去过实验室。我就奇怪了,你们怎么都这么确定是在宿舍呢?有证据吗,虽然东西被偷,那就一定不是烟雾弹?
Julianmama
发表于 2013-4-27 06:43
kolinsky 发表于 2013-4-26 19: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学校合法接触铊盐就是嫌疑人吗?中国不是还有一起铊中毒案件吗?是学校合法接触铊盐的么。从央视的视频里 ...
既然你那么想发表你的想法,拜托你单独开个贴好不好?
我也没有说过孙是凶手,她是嫌疑人的身份也不是我定的,更不是广大网友定的,她自己的声明都证实被公安作为嫌疑人审讯过。既然是公安圈定的嫌疑人,肯定是经过一番排查的,不然他们班上31个人,她们宿舍除了朱,还有三个室友,为什么不审其他人,而要审孙?
你是出于什么原因,要否定公安的工作,把大家拉回原点?
kolinsky
发表于 2013-4-27 11:18
Julianmama 发表于 2013-4-27 05: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既然你那么想发表你的想法,拜托你单独开个贴好不好?
我也没有说过孙是凶手,她是嫌疑人的身份也不是 ...
{:5_339:} 说他不是嫌疑人了,这个也不是你定的,不过你还是认定她有嫌疑。没有嫌疑人的案子又不是没有,很多侦探小说都描绘出这样的状态,没什么好惊讶的。我反对的是民意审判,这个东西中国文革时期用过,冤假错案很多。
Julianmama
发表于 2013-4-27 11:38
kolinsky 发表于 2013-4-27 11: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他不是嫌疑人了,这个也不是你定的,不过你还是认定她有嫌疑。没有嫌疑人的案子又不是没有, ...
谁说她不是嫌疑人了?
kolinsky
发表于 2013-4-27 12:20
Julianmama 发表于 2013-4-27 10: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谁说她不是嫌疑人了?
警察不早就不把他当嫌疑人了吗?
Julianmama
发表于 2013-4-27 13:01
kolinsky 发表于 2013-4-27 12: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警察不早就不把他当嫌疑人了吗?
拜托解除和排除是两个概念好不好?为什么不查下去了?
不想和你讨论了,你再怎么说也改变不了我是怎么想的,也改变不了其他网友是怎么想的,所以请你自己去开贴。
kolinsky
发表于 2013-4-27 13:34
Julianmama 发表于 2013-4-27 12: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拜托解除和排除是两个概念好不好?为什么不查下去了?
不想和你讨论了,你再怎么说也改变不了我是怎么想 ...
{:5_329:} 一个个都是你这样的木头
Julianmama
发表于 2013-4-27 14:17
kolinsky 发表于 2013-4-27 13: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个个都是你这样的木头
你为什么要把你的想法强加给别人?不听就是木头了?你觉得你对这里的兄弟姐妹们这样出言不逊就证明你的高明了?拜托离开我的帖子单独发贴,我保证不去反驳你。
bingmao
发表于 2013-4-27 17:19
本帖最后由 bingmao 于 2013-4-27 17:20 编辑
kolinsky 发表于 2013-4-27 13: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个个都是你这样的木头
我这根木头给你答个疑:
kolinsky :你们为什么不想,会不会是团支部下毒呢。比如某老师看上了朱令,朱令不从,或者只是玩暧昧,不肯深入一步。。。。后来朱令在团委煎中药的时候给下了药。
答:公安局将孙维列为这个案件的唯一嫌疑人。如果有这么个“某老师”,早就被列为嫌疑对象了。既然没有“某老师”,就不必做如此假设了。
kolinsky :被毒了一次,连朱令的母亲都表示知道学校可能很危险,难道朱令自己都没有一点危险意识?那个时候已经查过一次铊接触史了,朱家人就从来没想过被投毒的可能 性,没笨成那样的。食品其实朱令都是小心的购买食用的,病成那样也要自己下楼买饭吃,当然饭盒也会自己洗。自己的食物能长时间不在视野范围内的,就是在团 委煎中药的时候。下毒的一定会是学生吗?不能是老师?
学校合法接触铊盐就是嫌疑人吗?
答:不是。除孙维外,清华其他合法接触铊盐的人都没有被列为嫌疑人。
kolinsky :所有的质疑孙维的文章都有这个漏洞,总以为毒是合法渠道获得的,其实,你要合法能获得毒药,这毒药你还真不敢用,你用就是最大嫌疑人,一查就能查出来,这 个案子就可以结案了。
答:真不敢用吗?复旦大学投毒的林某本人就是研究N -二甲基亚硝胺的。他正是用“合法获得的”N -二甲基亚硝胺在宿舍的水桶里投毒,毒死室友黄洋的,所以他的案子很快结了。朱令的案子与此非常相似。我推测朱令案子警察实际已经得出了结论。
kolinsky :关键就在于,这个毒大概还不是合法渠道获得的,清华的账面上成功的做平,没有铊盐丢失,那就没办法说是谁偷了去。清华说丢失了铊盐了 吗?答案是没有。
答:清华没有丢失铊盐更加能够证实孙维作案的可能性。铊盐致死人的剂量是12毫克/公斤。就是说,让一个体重50公斤的人死亡只需要600毫克铊盐。孙维当时正在做铊盐实验,每次实验留出几十毫克就够了。但我不认为孙维等人当时想杀害朱令,只想惩罚一下她,让她掉掉头发什么的,并没有意识到是在犯罪。她们至今都没有多少负罪感便可说明这点。由于人们当时对铊毒了解甚少,导致孙维在剂量上用得过大。
kolinsky :为什么一定是在宿舍?实验室不行么? 第二次,朱令有带实验报告回家,说明她去过实验室。
答:本想弱弱地问一声“这位童鞋是学文科的吧”,但又怕得罪了广大网友,就把问题改为:这位童鞋没进过化学实验室吧?为了避免食物污染试剂,或者有毒试剂污染食物,实验室里是不允许吃东西的。就算朱令在返校的几天里拖着重病的身子做了实验,那她一定要在做实验时吃东西吗?不吃东西如何下毒?退一步讲,朱令在做实验时吃了东西,可那个“某老师”如何得知朱令要在那天做实验?如何将铊盐掺进她的食物里而未被发现?你自己前面也说,朱令这时的警惕性是很高的。因此可以排除朱令在实验室被下毒的可能性,至少是第二次下毒。
kolinsky :我就奇怪了,你们怎么都这么确定是在宿舍呢?有证据吗?虽然东西被偷,那就一定不是烟雾弹?
答:有,只不过被销毁了。正常的逻辑是,如果这几位室友与投毒无关的话,她们会想方设法保护好朱令的那些物品。因为这是可以证明她们清白的重要证据。可她们的做法却与此相反。不知你的“烟雾弹”一说何指?是指那位子虚乌有的“某老师”吗?就算有这样一个人,他是如何潜入朱令宿舍,又如何准确拿到朱令物品的?况且到当时为止,并没有人知道有这么一个“某老师”。他这样做如果被发现不是就暴露了吗?他完全没有必要去冒这个风险。或者你的意思是朱令用自残的方式来陷害孙维?
答疑完毕
我想,网友关注朱令案子不是因为闲得无聊来逗闷子的。往小里说,是大家对朱令目前遭遇同情的表示,往大里说,是大家对中国司法能够走向公正的期望。但我估计,朱令这个案子从法律上是无法查清了。证据都没了,福尔摩斯再世又能怎样?看着朱令目前生不如死的悲惨状况我有时想,当初她被毒死了是否会好一些呢?这样她就不会受现在的痛苦,而真凶也许就会被绳之以法了。毕竟是人命关天的事,谁都不敢掉以轻心。
kolinsky
发表于 2013-4-27 23:51
bingmao 发表于 2013-4-27 16: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这根木头给你答个疑:
kolinsky :你们为什么不想,会不会是团支部下毒呢。比如某老师看上了朱令, ...
答:不是。除孙维外,清华其他合法接触铊盐的人都没有被列为嫌疑人。
警察局就一直是正确的啊?要是这样的话,就不用法院了吧?这是对你第一个问题的回答。
答:真不敢用吗?复旦大学投毒的林某本人就是研究N -二甲基亚硝胺的。他正是用“合法获得的”N -二甲基亚硝胺在宿舍的水桶里投毒,毒死室友黄洋的,所以他的案子很快结了。朱令的案子与此非常相似。我推测朱令案子警察实际已经得出了结论。
如果复旦是单纯的毒杀,那林同学太笨了,世界上有很多笨贼。我记得我早说过林同学和黄同学可能另有隐情,黄很有可能是自杀的,林是知晓的。至于林自己承认投毒事情,在可理解范围内。
答:清华没有丢失铊盐更加能够证实孙维作案的可能性。铊盐致死人的剂量是12毫克/公斤。就是说,让一个体重50公斤的人死亡只需要600毫克铊盐。孙维当时正在做铊盐实验,每次实验留出几十毫克就够了。但我不认为孙维等人当时想杀害朱令,只想惩罚一下她,让她掉掉头发什么的,并没有意识到是在犯罪。她们至今都没有多少负罪感便可说明这点。由于人们当时对铊毒了解甚少,导致孙维在剂量上用得过大。
实验有没有做,有实验报告在,要用多少,能克扣下来多少,孙维的导师看了实验报告一分析就能知道。铊有多少毒害,还是只是掉个头发,我想孙同学很清楚。她是天天接触到这东西,怎么用,怎么防护有规定的。
答:本想弱弱地问一声“这位童鞋是学文科的吧”,但又怕得罪了广大网友,就把问题改为:这位童鞋没进过化学实验室吧?为了避免食物污染试剂,或者有毒试剂污染食物,实验室里是不允许吃东西的。就算朱令在返校的几天里拖着重病的身子做了实验,那她一定要在做实验时吃东西吗?不吃东西如何下毒?退一步讲,朱令在做实验时吃了东西,可那个“某老师”如何得知朱令要在那天做实验?如何将铊盐掺进她的食物里而未被发现?你自己前面也说,朱令这时的警惕性是很高的。因此可以排除朱令在实验室被下毒的可能性,至少是第二次下毒。
一定是吃下去的吗?我可没说是吃下去的。如果是用皮肤接触,那方式会有很多,柯南看多了吧,毒不一定是在食物里面的。
答:有,只不过被销毁了。正常的逻辑是,如果这几位室友与投毒无关的话,她们会想方设法保护好朱令的那些物品。因为这是可以证明她们清白的重要证据。可她们的做法却与此相反。不知你的“烟雾弹”一说何指?是指那位子虚乌有的“某老师”吗?就算有这样一个人,他是如何潜入朱令宿舍,又如何准确拿到朱令物品的?况且到当时为止,并没有人知道有这么一个“某老师”。他这样做如果被发现不是就暴露了吗?他完全没有必要去冒这个风险。或者你的意思是朱令用自残的方式来陷害孙维?
正常逻辑要是管用,朱同学会死吗?你想当侦探首先要把自己的思维换成罪犯的思维,你要这么下毒还要自己活下去,明白?为什么要去偷,某警察的帖子说很清楚了,那是毒的载具,载具不在了就隐藏了下毒的方式。方式是揭开谜底的关键,方式也是制造不在场证明等等的手段。如果你觉得作案方式就是看准时机,丢点毒下去想法喂给人吃,你是属于笨贼,还是老老实实在家呆着吧。
我想,网友关注朱令案子不是因为闲得无聊来逗闷子的。往小里说,是大家对朱令目前遭遇同情的表示,往大里说,是大家对中国司法能够走向公正的期望。但我估计,朱令这个案子从法律上是无法查清了。证据都没了,福尔摩斯再世又能怎样?看着朱令目前生不如死的悲惨状况我有时想,当初她被毒死了是否会好一些呢?这样她就不会受现在的痛苦,而真凶也许就会被绳之以法了。毕竟是人命关天的事,谁都不敢掉以轻心。
你们就是逗闷子,玩游戏。天黑请闭眼,天亮了,朱令被下毒,发布遗言,然后每个人说说自己的看法,最后投票投一个所谓的民意审判。熟悉是什么游戏的规矩么?别装正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