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rpedo 发表于 2013-4-28 18:13

就我遇到的这个事情想听听大家意见

本帖最后由 torpedo 于 2013-4-28 19:47 编辑

我想就我遇到的这个事情听听大家意见。我在一个小公司干了5年多了,上周辞的职,离职是5月17日。去年11月,公司因为经营不好,开工不足,公司主管经理想调我到公司荷兰的一个分部去支持那边的工作,但呆多久他也没法确认,我答应了。关于在荷兰的补助报酬问题在临走前这个经理给我邮件确定,头一个月按照出差补助标准给我补贴,以后的补助方式双方再协商。头一月确实荷兰同事每星期给我付现金。但从今年起就一分补助不见了,我一月下旬从荷兰给他打电话,最后他给我邮件,表示基本同意按正常出差补助标准的60%补贴给我,并说他会把协议以书面形式再发给我。但直到我3月底回到德国也没有见到一分钱,他也不提这个事了,这事明白着他想赖账。现在我也刚刚辞职,但还没离职,我想去要回我的补助,因为我还有他的邮件。我还有一个部门经理,直接负责给我工作,但我和主管经理谈补助的事我并没和他提起,因为我想他只对我的具体工作内容负责。大家说我应当怎么去和他交涉,是否也应通过我的部门经理?谢谢大家的意见。

砖头哥 发表于 2013-4-28 18:38

需要的!支持你一下!5年了,不容易。

ga6570 发表于 2013-4-28 19:46

你这正好中计了。
明显钱拿到再走!

游戏规则 发表于 2013-4-28 20:11

德语高手,支持下,该得的要争取。

爱吃山楂片 发表于 2013-4-28 20:17

大概有多少钱?有邮件证明,估计对方不敢耍赖吧

tiiger 发表于 2013-4-28 20:59

一定要争取自己的权益

torpedo 发表于 2013-4-28 21:01

砖头哥 发表于 2013-4-28 19: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需要的!支持你一下!5年了,不容易。

Danke!

Bobbyschatz 发表于 2013-4-29 07:31

辞职之后可以到Arbeitamt咨询和求助,他们的律师可以帮你出面和公司索取。

yuanlaiai 发表于 2013-4-29 08:00

torpedo 发表于 2013-4-29 17:48

更新一下今天的情况,我今天直接去找了主管经理,问他如何确定给我在荷兰补助的标准。他表示同意按正常出差标准的60%补贴给我,并说一直没有给我发书面协议是他后来认为没有必要。实际上很明显这是一种托辞,而且是一种对我很不负责任的表现。不过我现在已经辞职,而且他也同意了给钱,也就没什么可追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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