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各位法律专业人士!关于在德国犯罪后潜逃回国的怎么追究刑事责任?
有法律问题需要向大家求助,是我国内朋友的问题,不知道这的专业人士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E-motion公司是在德国 Neumuenster市的,是三个人合伙的。
其中W先生、J女士两个人在南京,是股东,公司长期以来由身在德国的周某作为法人经营,但是他瞒着另外两位在国内的股东不知道做了什么事情,也切断了与股东的所有联系,最近两年多以来都销声匿迹。
2012年5月底他甚至纵火烧毁了公司在新明斯特市的办公室和仓库,然后潜逃回国。国内的两位股东还是从德国的朋友那里得知此事的,简直不敢相信。
此事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严重侵害了其余股东的权益。德国警方确认,他们的确在找周某,如果在德国找到他,会将他绳之以法。但是,周某,其实已经到了中国了。
后来两位在国内的股东在南京周某的老家找到了周某本人,想要把他绳之以法,但是国内的法院和警察局要股东们提供周某纵火的相关材料,在派出所也谈过,中国警察让提供他在德国纵火的证据比如说德国那边的通缉令之类。不知道德国的警察局能否向国内的司法机构提供,具体法律流程是什么?可以委托在德国的朋友办理吗?还是必须请德国的律师?德国警察局是否可以给中国这边发个协助抓捕的信函,这样可以将他绳之以法?
另外,两位在国内的股东是否可以告周某侵权,因为,周某不给其余股东看任何的公司合同,另两位股东完全不了解公司的情况,并且周某消失了2年,国内股东根本找不到他人。
在08年的时候,周某家在南京注册了一个公司,初步估计是用来洗钱的,2012年被其余股东发现了之后,这个公司立刻清算。现在周某非常嚣张,仗着中国法律没法处置他,正在南京告其中一位股东W某,本月27号开庭,说W某欠他个人的钱没还。
而其余两位股东现在意愿很简单,只当这8年免费借款给他们了,只还本钱,不追究任何事情,结果周某非常嚣张说,觉得没有义务给股东们任何钱,说公司破产了。
另两位股东都是听他说,什么破产的材料都没看到,因为他们没法和德国联系,语言也不通,也不知道到底应该和什么部门联系。
之前两位在国内的股东完全信任周某,公司盈利状态也没分红。因为周某说先把公司做大,结果后来周某又让另两位股东追加投资,另两位股东认为一分钱没看到,还要借款给公司,不合理。然后周某就提出因为他们家付出的比较多,让其余股东削减股份,由25%减到7%,股东没同意,提出退股,不想继续了。很快周某就说公司有一个很大的单子被人骗了之类的,最后被判破产,最后就消失了。
2012年5月份,周某在德国纵火,把办公室里面的文件烧了,然后离开了德国,因为是安装了纵火装置,等发现了他已经跑了。德国网络报纸都登了。
其实也知道,估计是中国起诉他侵权也是不能了,因为公司所在地在德国,而且查他洗钱也不行,德国公司的直接证据都给他烧毁了,太狡猾了!
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啊!!难道就没有办法把这样的人绳之以法了吗?
太有才了等神人有什么专业建议吗?或者让我国内的朋友直接委托在这里的律师办理,通过正规渠道请专业律师都是可以的。只是现在完全没有方向,也不知道这样劳民伤财的跨国纠纷最终结果会是什么,如果只是周某终身不得入欧盟境内,那完全没有任何意义啊!
另两位股东都是听他说,什么破产的材料都没看到,因为他们没法和德国联系,语言也不通,也不知道到底应该和什么部门联系。但是国内的法院和警察局要股东们提供周某纵火的相关材料,在派出所也谈过,中国警察让提供他在德国纵火的证据比如说德国那边的通缉令之类。
这个可以委托个德国律师办理,也不难。 和德国这边负责此案的警方联系,提供线索,德国和中国都是国际刑警组织的成员,如你所说,完全是刑事案件,还涉及洗钱,德方知道此人下落的话,肯定会和中方联系。 股东出资,承担经营风险的,公司赔钱了,股东承担,公司盈利了,股东分红,至于公司内部如何运行以及监管,那是股东们或者叫股东大会决定。股东投资入股不是借款关系、、、这是法律规定,没有规定说投资入股了,公司经营不善了还得还本的、、、入股和借款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至于涉及到刑事案件部分,另当别论。 又是 Neumuenster?那个地方的华人老丢脸,哎! 你们既然找到人了,就给德国警方提供线索啊. 让他们和中国警察联系.
你直接找中国警察人家当然问你要证据了.
合写社会 发表于 2013-4-29 20: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们既然找到人了,就给德国警方提供线索啊. 让他们和中国警察联系.
你直接找中国警察人家当然问你要证据了 ...
这种纵火案件会跨国追捕吗? 一把钢枪手中握 发表于 2013-4-29 19: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又是 Neumuenster?那个地方的华人老丢脸,哎!
这件事情当地应该满有名的吧? 向日葵的春天 发表于 2013-4-29 21: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种纵火案件会跨国追捕吗?
纵火是重罪。
不管怎样,报告德国警察比你在萍聚发帖强百倍。 wyp32478 发表于 2013-4-29 17: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股东出资,承担经营风险的,公司赔钱了,股东承担,公司盈利了,股东分红,至于公司内部如何运行以及监管, ...
如果公司真的破产了,当然不可能追回投资,这点常识不会没有。
问题的关键并不是其余股东无理要求公司经营不善破产,还要返还投资。
关键在于,公司到底是破产了,还是被资产转移了。
不能空口无凭说破产了吧。
而且,破产的话,为什么要纵火烧毁公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