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该纠结着伪造的事情。无论如何,你是没有收到他说的这个EMAIL。
然后其他的你还是得反驳他。
而且现在人家不是已经“伪造”出了一个email,说她已经发了嘛。。“如果那个伪造email是真的话,那就真的是我没有收到,那就是我的责任,或者是邮件服务器的责任了” yandyu 发表于 2013-5-9 23: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而且现在人家不是已经“伪造”出了一个email,说她已经发了嘛。。“如果那个伪造email是真的话,那就真的 ...
你自己也说了,也是有可能是服务器的责任,所以你也并不能证明伪造。 pattonoriental 发表于 2013-5-10 11: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自己也说了,也是有可能是服务器的责任,所以你也并不能证明伪造。
如果他真的有寄收是服务器的责任,
但他根本沒有寄呀,偽造的痕跡太明顯了,而且拿我收到的郵件一對比就知那些字句是後來加工的呀!
現在的情況就是能证明他伪造,他根本拿不出原件!! 如果楼主有确凿证据证明他伪造文书,其实可以直接去警察或Staatsanwaltschaft检察院去报告,拿着他伪造文件的复印件,向警察或检察官直接指出造假处,这个你既不用花一分钱,这个案子自然就消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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