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s7 发表于 2013-5-14 14:45

2011年的退税有问题,现在怎么办?

请教一下,2011年退税的时候,很多可以absetzen的内容因为不知道都没有填,今年填表时仔细看了Anleitung,才发现2011年的退税有问题。收到Steuerbescheid后打电话去问过,他们也没有说出什么原因,所以也没有在意。现在申请改动,收到了Finanzamt的信,说过了一个月的期限。但是我可以根据§110Abgabenordnung给出一些原因 (Die Gründe für die unverschuldete Fristversäumnis nachweisen bzw. glaubhaft machen.),这样他们可以重新处理我的申请,也许可以更改。
请问哪位有这方面的经验,请不吝赐教,多谢了!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13-5-14 14:54

自己忘了的,不是unverschuldet,过了期限,就改不了的

gzzzzz 发表于 2013-5-15 06:20

例如税务师事务所里把误期过错推到实习生身上。找本AO的Anwendungserlass看看里面对110条解释。里面有很多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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