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rlii
发表于 2014-5-26 13:02
test
maazell
发表于 2014-5-26 19:59
ddsdsffggd
xuxiaoyao
发表于 2014-5-27 05:47
美加一堆人讨论这个话题,加拿大人的方法是改国籍前,申请10年的美国签证,来回中国,从美国转机。
乐水鸣佩环
发表于 2014-5-27 08:34
没有实践过还敢来收钱? 穷疯了?
irvine
发表于 2014-5-27 08:49
本帖最后由 irvine 于 2014-5-27 09:51 编辑
挖坟
卷饼狂热分子
发表于 2014-5-27 15:50
kk
德国之翼
发表于 2014-5-27 16:03
乐水鸣佩环 发表于 2014-5-27 09:34
没有实践过还敢来收钱? 穷疯了?
{:5_312:}
collboy
发表于 2014-5-27 16:11
kk
cnhktw
发表于 2014-5-27 17:59
上成功例子最有说服力吧。
yl008
发表于 2014-5-27 18:08
本帖最后由 yl008 于 2014-11-20 09:5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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