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者 发表于 2013-5-20 10:49

我的风险由多少?

最近婆婆想把自己的公寓写给老公一个人,作为条件老公照顾她的晚年生活,支付生活费用。

但老人又提出:如果老公有什么不幸,我必须继续承担她的生活费,照顾她。 这些会写在合同里面。其实我收入还可观的,她不说这点,我都会照顾她, 但让我签字必须承诺 感觉很别扭。   

想问一下,如果签字有什么风险?该如何做比较妥当?

贺贺有名 发表于 2013-5-20 13:39

共同利益那就共同风险,两个人都要照顾,那房子就给两个人

polo 发表于 2013-5-20 13:59

有什么不幸就把房子还给她拜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13-5-20 14:01

如果她的钱花光了,需要护理的话,一个月3000多欧的护理费用你愿意出吗

lavendel2010 发表于 2013-5-20 14:19

我是不会签的。
我照顾你是人情,不照顾是道理,这取决于我们之间的感情到什么程度以及要照顾到什么程度(给钱,给多少钱,还是要贴身照顾),因为不是亲妈。
既然楼主收入不错,根本就不用稀罕她的公寓,那还是没有经济上的瓜葛比较好,免得授人口实。

yangwan 发表于 2013-5-20 15:07

lavendel2010 发表于 2013-5-20 15: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是不会签的。
我照顾你是人情,不照顾是道理,这取决于我们之间的感情到什么程度以及要照顾到什么程度( ...

+1,
我想,如果你签了字,如果你再嫁了也必须等照顾她吗? 这老太太也太为自己着想了.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13-5-20 15:34

老太太脑子锈抖了,这年头孩子都不可信的,还不如自己留着房子,将来卖了住养老院

JJMMS 发表于 2013-5-20 15:36

为了避免遗产税吧,这么做老太有风险。老太有退休金吗,房子出租的话租金多少?

zuzuzu 发表于 2013-5-20 16:52

公寓值多少钱啊?

和风细雨 发表于 2013-5-20 16:53

我是你的话就不会签,这公寓对你的意义又不大,改变不了你的生活,但老太的未来可是未知数啊,也许会拖跨你哦,孝对老人是应该的,但白纸黑字就是法律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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