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学位的Studienkosten将不再作为Werbungskosten被认可
本帖最后由 traumfilm 于 2013-5-23 09:20 编辑前几天好像看到有人问过这个问题. 今天刚注意到,关于第一学位的Studienkosten不能再作为 vorweggenommene Werbungskosten退税的政策的预案在2011年以来就在讨论争议中,好像是立法不再被认可了。所以只能报到Sonderausgaben中,上限也从4000欧提高到了6000欧。
如果你报了没认可可以先试试申诉,估计如果驳回也属正常。
具体可搜下Nichtanwendungsgesetz gegen die BFH-Rechtsprechung zu Studienkosten
那还需要以前上学的时候报verlust吗? 这个只是说不能报到Werbungkosten里,但不防碍你作为Sonderausgaben申报,Verlustvortrag是对全年的收入支出的最后决算,不影响。 traumfilm 发表于 2013-5-23 09: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只是说不能报到Werbungkosten里,但不防碍你作为Sonderausgaben申报,Verlustvortrag是对全年的收入支出 ...
就是说verslust照样可以beantragen,申报后获得税务局的Verlustfeststellungsbescheid就可以放到下一年度的steuererklaerung的sonderausgabe里?
那我还是这个问题啊,2010年产生的学费,可以放在2011年的steuererklaerung的sonderausgabe里么(因为2011才开始工作,但是毕业在2010)?是可以直接放进去,还是也需要做什么verlustantrag啊?求高手帮忙解答下啊 游戏规则 发表于 2013-5-23 12: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是说verslust照样可以beantragen,申报后获得税务局的Verlustfeststellungsbescheid就可以放到下一年度 ...
这个我没有实际操作过,不过理论上来说Einkommensteuer 都是实际的Zufluss & Abfluss 来核算的,也就是说当年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只考虑当年实际发生的收入和支出。你这个简单点来弄的话不可以直接报到2010年里吗?还是你2010已经报过了?
我记得我当年全部都是按年度分开来报的,各年的支出进各所属年。我只报过我LG的学费部分,不仅是学费,所有的生活费,电话费,注册费,跟我两地的来回火车票等等一大堆反正最后就按4000给认的。 本帖最后由 游戏规则 于 2013-5-23 13:07 编辑
traumfilm 发表于 2013-5-23 12: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我没有实际操作过,不过理论上来说Einkommensteuer 都是实际的Zufluss & Abfluss 来核算的,也就是说 ...
谢谢回复,我2010年没打工没收入没产生einkommensteuer,我根本不用做steuererklaerung啊,所以想着能直接进2011年的就简单了,像这种情况,怎么做2010年的steuererklaerung啊?
还有个情况,如果2010年工作了3个月,但是2010年底已经做过steuererklaerung了,可是当时不知道,没把当年没毕业时候的学杂费算进去,不知道现在再补还来得及伐? 本帖最后由 游戏规则 于 2013-5-23 13:11 编辑
traumfilm 发表于 2013-5-23 12: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我没有实际操作过,不过理论上来说Einkommensteuer 都是实际的Zufluss & Abfluss 来核算的,也就是说 ...
我记得我当年全部都是按年度分开来报的,各年的支出进各所属年。我只报过我LG的学费部分,不仅是学费,所有的生活费,电话费,注册费,跟我两地的来回火车票等等一大堆反正最后就按4000给认的。
你老公的学杂费也是按年度分开来报的,各年的支出进各所属年来报的么?你是每年及时作掉的还是后来统一一次把拉下的前几年上学的学费按所属年度补上的? 本帖最后由 traumfilm 于 2013-5-23 16:51 编辑
只有报在werbungskosten下的费用才能因为没有或者低收入而产生verlust,才可以作为verlustvortrag传递到以后年度,直到被以后年度的正收入抵消。报在sonderausgaben下就无此可能,所以你想退以前的学费只能,也必须只报到werbungskosten里。前提:你之前未报过税。一旦你已经申报过并已经收到了FA的steuerbescheid也并未抗辨的话,就不用再想了。
你现在可以做的:
因为你作为freiwillig报税人可以回述申报过去4年的税,也就是说,到2013年底前你可以从2009年一直补到现在。又因为所得税是年度税,所以你得按年度分别3次报(假设哈,你从2009年一直上学到2011年)。
你首先要先申请 Verlustfeststellung - bis zu 3 Jahrerückwirkendd.在表格上有一个 Erklärung zur Feststellung des verbleibenden Verlustvortrags 的地方打钩。同时,过去3年里把每年所有的费用分别整理后清晰列示,总额分别填到 Anlage N的Fortbildungskosten 下, 收入为零无所谓,最后的结果就是那个Verlust。都填好后把Steuerhauptformular + Anlage N + 你的学费明显表一起报到税务局。税务局可能会拒绝承认,因为新的税法不承认这个了,那么你就用税法通则里这条去申诉:§ 363 Abs. 2 Satz 1 AO,这条主要意思就是说在新法条还有争议的时候可以暂不执行。法条详见:http://www.gesetze-im-internet.de/ao_1977/__363.html
其他的就最好直接去问税务局了,最终的权威解释还得听人家的。
本帖最后由 游戏规则 于 2013-5-23 18:10 编辑
traumfilm 发表于 2013-5-23 14: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只有报在werbungskosten下的费用才能因为没有或者低收入而产生verlust,才可以作为verlustvortrag传递到以后 ...
这样就是说即使是我2010年的学费也没法理所当然的进2011年的sonderausgabe里了?
只能死马当活马医的填verlustantrage了,认不认最后还是税务局说了算? traumfilm 发表于 2013-5-23 15: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只有报在werbungskosten下的费用才能因为没有或者低收入而产生verlust,才可以作为verlustvortrag传递到以后 ...
mm,能不能麻烦问下恁:{:4_276:}
呃。。。我刚刚提交了今年的报税表格,提交完才脑残的发现,去年当年及前面2年的学费忘记报税了。。。打印出来的表格我还没有寄出去。。。请问我能补救么?{:4_303:}
也是要申请Verlustfeststellung? 请问在哪里申请呢?因为表格要在31号前寄出吧。。。
跪谢!!{:5_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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