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明月在 发表于 2013-5-24 17:17

请问夫妻双方工作的人是不是属于报税Abgabe verpflichtet?

2010年结的婚,2010,2011,2012的税都没报呢。
中间我们税卡改了好几次,3&5,4&4,5&3的组合都有过。
请问大牛们,这样的情况是属于报税Abgabe verpflichtet吗?
如果错过了第二年5月31日的时间会怎么样呢?

多谢回复。

adrenalin 发表于 2013-5-24 17:28

拿三级的必须得报吧
超过期限估计会罚款

当时明月在 发表于 2013-5-24 21:10

有人知道吗?
也有人说两个都是雇员的情况是不必须在第二年5月退的。
不知道哪种说法是对的。

lingling 发表于 2013-5-28 14:32

我是去年年底报的2010年的税。2010年我家一段时间税卡3和5,一段时间4和4. 没有被罚款。

qq22ww33ee44rr 发表于 2013-5-28 18:18

赶紧一次都报出来,运气好不会被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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