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ngyanfei
发表于 2013-5-25 17:02
Fanny81 发表于 2013-5-25 17: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119条说的实在是模糊,真是不好界定,看来就得法官来裁决了。如果请律师可能也要出点血了,但是只要是 ...
lz要证明自己内容错误,理由是:(1)这封信和工商局的登记神马的东西一起寄过来的,很容易使人发生误解,以为是登记需要;(2)lz从来就不需要这个公司提供的服务,所以从未想过想跟这个公司订立合同;(3)该公司已经跟很多其他公司发生的类似纠纷,表明这种误解的发生是非常有可能性的。
然后把以上三点的证据准备好。撤销合同的证据准备好。看这个公司怎么反应。罢了也就罢了。如果他们再寄账单神马的就请法院确认,合同已经被撤销。
Fanny81
发表于 2013-5-25 17:04
zengyanfei 发表于 2013-5-25 17: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话说我们学民法的人看起来,这条挺清楚的。
119条不管的范围是动机错误,意思是,lz想要订立这个合同,但 ...
感觉@内容看错了@ 这个理由有些牵强,不管这是不是诈骗公司,法官是不会因为这个公司背景不好而影响判断的,一切还得看律师的能耐了,能找到足够的理由就不难。
zengyanfei
发表于 2013-5-25 17:06
Fanny81 发表于 2013-5-25 18: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刚才看了个案例,这么看来,楼主的胜算不大,有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危险啊。
Das Amtsgericht Münster ( ...
明斯特法院说得很清楚啊,Widerrufsrecht不能用。
但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法院是不告不理的。你用什么理由去起诉,法院只是看你这个理由是否成立,如果不成立就判你败诉了。如果自己是公司,又要求适用消费者的权利,那必须被驳回啊。法院可没有义务给你寻找一个更合适的请求权基础。。。
所以自己要找对法条很重要啊。
zengyanfei
发表于 2013-5-25 17:12
Fanny81 发表于 2013-5-25 18: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感觉@内容看错了@ 这个理由有些牵强,不管这是不是诈骗公司,法官是不会因为这个公司背景不好而影响判断 ...
我个人觉得不牵强啊。既然很多人都有这种纠纷,证明很多人都看错了,也就是这个东西就是有很大的致误可能。
我读过很多关于这一条的案子。很多都是你看起来会觉得很搞笑的案子,比如秘书把文件给错了,于是签错了,订了一个自己不想要的合同;或者是买厕纸的时候以为“大卷”是那种一包12个的,结果人家是一包120个的,结果买了一车的厕纸。。这些案子都可以撤销意思表示的。lz这种,发生了误解而签错了合同,是119条最典型的案件。
公司背景好不好,无所谓吧,只是表明,既然很多人都发生了误解,那么我发生误解的可能也是很大的。证据的作用就是让法官能对你所说的事实有75%的确信。
君莫问
发表于 2013-5-25 17:13
谢谢两位的建议
我还是打算试试,我给曾经和这家公司打官司的顾客聘请的律师行写信了,正在等待答复
zengyanfei
发表于 2013-5-25 17:13
君莫问 发表于 2013-5-25 18: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两位的建议
我还是打算试试,我给曾经和这家公司打官司的顾客聘请的律师行写信了,正在等待答复
bless。。。
Fanny81
发表于 2013-5-25 17:17
本帖最后由 Fanny81 于 2013-5-25 18:26 编辑
zengyanfei 发表于 2013-5-25 18: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个人觉得不牵强啊。既然很多人都有这种纠纷,证明很多人都看错了,也就是这个东西就是有很大的致误可能 ...
“很多人都有过这种纠纷”,这个“很多”就需要举证,另外楼主签下的合同里并不存在你所列举的像一车卫生纸之类离谱的订单,只是简单的购买服务的订单,如果楼主说他看错了,不需要了,那么为什么要一条一条按照人家要求的传真文件,签订合同,甚至是汇款。等这一切都发生了之后,只说一句我看错了,不想要了,就可以撤销合同吗?我也可以理解为,楼主本来是想要这个服务的,但是签了合同又改主意了,这时候想撤销合同,但是作为GEWERBLICHE KAEUFER他没有这个权利。
zengyanfei
发表于 2013-5-25 17:26
Fanny81 发表于 2013-5-25 18: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很多人都有过这种纠纷,这个很多就需要举证,另外楼主签下的合同里并不存在你所列举的像一车卫生纸之类离 ...
嗯,很多人都发生过这种纠纷,只要找到案子就可以举证。
一车卫生纸这个离谱么?其实买方就是要买卫生纸,只是以为他买的“大卷”是12个一包,然而人家其实是120个一包。大家都这么订的,只是这个买方是第一回买,不知道而已。
只要能证明自己是发生了错误,就可以要求撤销。lz自己发生了错误,这是个事实,法官是否相信呢?这时候只能用各种证明表明,发生错误是很有可能的,以及证明自己,从来不需要这种服务,只是因为搞错了才签字传真的。能让法官有75%以上的确信度就可以了。说白了,错误这个事情很大程度是个主观心理过程,只能通过这些客观体现来证明,否则还能怎样?
另外,如果错误的原因在你自己身上,如果对方有损失,你得赔啊,又不是说毫无成本地随便不要某个合同就可以了。比如那一车的厕纸,人家装运的费用,买方都得赔啊。
Fanny81
发表于 2013-5-25 17:29
zengyanfei 发表于 2013-5-25 18: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嗯,很多人都发生过这种纠纷,只要找到案子就可以举证。
一车卫生纸这个离谱么?其实买方就是要买卫生纸 ...
所以说,这要看律师的能耐了。如上所列举的muenster判的案子,如果按照这个思路,只要足够证据证明自己是买错了,不需要了,这个案子还有翻案的可能,是吗?
zengyanfei
发表于 2013-5-25 17:32
Fanny81 发表于 2013-5-25 18: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所以说,这要看律师的能耐了。如上所列举的muenster判的案子,如果按照这个思路,只要足够证据证明自己 ...
个人觉得有70%以上的赢面。。
我就是没有执业资格,不然都可以帮打类似官司,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