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工作毁约问题
找工作两个月至今,只收到了国内一家大型德企的offer。今天收到了国内寄来的电子合同,要求最近签署寄回去,合同情况是这样的:1,二线城市,待遇一般
2,只说明在试用期内双方可以随时解约
3,雇佣关系(employment)在审核相关有效证明后生效(毕业证书,学位证等,卤煮还没有毕业)
4,年底入职
咨询一下大家,如果我签了这份协议(名字叫 letter of offer), 那么这半年里如果我找到了其他更满意的工作,直接与其说明情况解约,会不会产生什么问题?
使用期多长? 你最好同hr确认,我自己的经验是没有关系,不过行业圈子很小,诚信也很重要,如果你不想去了,就早点给他们答案或者解释。 没问题,国内合同很好解除 紫晶2008 发表于 2013-6-14 12:41
使用期多长?
三个月 使用期内本来就是可以随时解约的,你问问hr过了使用期如果公司辞退你会提前多久通知你,同样你辞工作的时间也一样的 国内好像提前一个月辞职就可以了,普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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