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法人签证的人的家庭团聚的话题 - 经验交流帖
有一个朋友, 在柏林开了个GmbH , 持法人签证。想邀请国内的老婆和孩子到柏林, 有几个问题想在这里讨论一下:1。 听说在家庭团聚时, 对家庭的工资有要求。 比如说三口之家, 房租暖租600欧, 三个人的私人医疗保险要700 欧, 另外每个人每月最低的生活费376欧, 三个人就是1128欧, 这样的话, 每月的最低的净收入要2428欧元。 这样的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房租应该是计算冷租, 还是暖租?
生活费的话, 各个地方是不是都是每人376? 会不会柏林因为消费低而计算得少一些?
2。 作为公司的法人, 在申请家庭团聚时, 公司是不是一定要有利润, 利润多少才能有资格办团聚?
比较啰嗦, 希望大家能看懂。。。
好像夫妻2人合股,2人都得法人签证。孩子如果16岁以下过来还是很方便的。第一年签证不难,但接下去就要看你业绩了。 先把工资开高,办完家团,再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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