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各位大神帮忙!因租金涨价未及时回执,收到初级法院来信
代号为§276 Abs. 2 ZPO当时一看是法院的信件,完全急眼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之前3个月陆续收到了来自中介公司2次租金涨价的通知,要求回执。但是因为我们Wohnung里的3人分别回过国,再加上其中一人期间还办理了kün房合同等种种原因一再拖延。结果今天收到了法院的信件,这才慌忙翻出已经压箱底了的回执信件填好寄出。
法院的这封来信也不能完全看明白,大致说要求在2周内提供一个书面的辩护书或者驳回控告。但是这个东西必须要写么?不写会怎么样?像这种文书该怎么写,寄去哪里又由谁来接收全然不知呀。
所以在这里请教各位了,这个属于什么情节的控告?应该怎么解决比较好呢?请大家帮忙出出主意吧。 各位好心人,助人为乐能修身养性 花容月貌 延年益寿的呀 {:5_344:} §276 Abs. 2 ZPO是说法庭决定进行书面程序。你要是不按期应诉的话,法庭作出对你不利的判决。你要有力,就应诉,或找律师。没理,就赶快交钱,请对方撤诉,对你最便宜。不然还有法庭费用和对方的律师费需要你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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