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买房时找Finanzberater没有签字但是却收到账单,需要支付么?
本帖最后由 clarklj001 于 2013-8-13 13:15 编辑我5月份的时候有跟这个Finanzberater 两次将近(不超过)2个小时的电话咨询,因为没有见面,也不存在签认何字,当然有告诉他我买房需要的任何信息。
我同时也找了其他Finanzberater进行比较,后来选了比较便宜的Interhyp,没有答复这个Finanzberater,他也没有和我跟进,三个月过去了,上个星期开发商通知要付第一笔钱了,然后这个Finanzberater知道了,突然给我打个电话,说我为什么没有找他,然后我告诉他我选了其他的合同,然后他说他帮我做了很多事情,要从公司的角度给我发账单。
我想请问一下专业朋友,我是不是需要交这个钱? 我没有选择对方提供的贷款合同,但是他们前期的努力的费用需要我来承担么?
我跟Fianzberater打电话算不算Persönliches Beratungsgespräch? 如果算,他说我跟他咨询4个小时,我觉得最多不超过2个小时,我可以要求他出具证明么?
还有一点,他算出来总共500欧的费用,然后让我支付200欧,我是不是自我安慰一下,理解为算打个折呀~~
如果单单是咨询贷款应该是不用,不过看账单Notar也是这个人约的?关注高人解答 这个Finanzberater是购房中介推荐的,所以他可以给我提供一个Finanzierungsbestätigung,然后拿来去公证,Notar是购房中介找的。我当时同时也找了其他Finanzberater,但是过早的绑定在某个银行上,所以没有签Finanzierungsanfrage上签字,我跟这个Finanzberater电话联系,把我的材料Email给他,然后他给我出具了一个Fianzierungsbetätigung,我拿着这个去公证的。
怪不得,你还是利用人家出具了Fianzierungsbetätigung,结果又没和人家签合同。 既然用了人家的服务,也进行了咨询,还是把钱给人家吧。 本帖最后由 合写社会 于 2013-8-18 01:30 编辑
我觉得Finanzberater 和你的咨询活动应该是Dienstvertrag,而不是Werkvertrag。
Dienstvertrag只要提供了服务,就要付钱,不一定要达成什么果效。比如你去医生那里看病,只要看了病,你的保险公司就得付钱,医生可不保证就一定给你把病给治好了。Werkvertrag则需要达成成功地果效才付全部的钱。
合同关系并不一定要书面合同才成立,他在你的同意或者意愿下提供了服务的事实就是一种合同关系。书面合同只是一个双方意愿的正式证明,它只起证明作用,并不涉及到付款义务。也就是说没有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你的付款义务,当然,如果打官司对方就有举证责任来证明真的给你提供了服务。 这问那问的,既然用了人家的服务,也进行了咨询,人家靠这吃饭的,还是把钱给人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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