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ysler 发表于 2013-8-20 21:07

楼主节哀,望望夏天的夜空,会有一颗闪耀的星星在冲你眨眼呢。为了孩子,自己保重。

最爱注册 发表于 2013-8-20 21:07

lovesummerwine 发表于 2013-8-20 20:44
顶着砖头问一句, 2011年你先生才56岁. 如果现在还在,也才58岁,还没到退休年龄,为什么不工作, 一家四口领社 ...

你没毛病吧????{:5_345:}

lovesummerwine 发表于 2013-8-20 21:08

小雅@我来自东 发表于 2013-8-20 21:25
一般不要轻易对别人的人生作评价,因为你不知道别人曾经经历过什么。

认识三对夫妻, 都有两个孩子, 都不工作,就靠救济生活.
没事还让我从国内帮他们买烟省钱.
整天抽烟, 一开门, 熏了整个楼道.
我看着就生气, 但是平时还要笑脸礼貌相对.
就是心理多少有点抵触情绪, 自己辛苦工作, 要交一堆的税,养了这些闲人和懒人.
反正要搬家了.
眼不见,心不烦.
楼主是有难处. 我不该批评她.

sossos 发表于 2013-8-20 21:10

楼主坚强啊,为了你的宝宝,一定要坚强!

岔巴子 发表于 2013-8-20 21:11

关于那场遗嘱的事具体我也不太清楚,好像他弟弟说,如果双方请律师打官司的话都没有什么好处。一是律师费,二是请评估公司按照建房年代评估房价,那是1955年的房子也值不了几个钱。还要给评估公司钱,如果官司打不赢,反反复复打下去都是花钱,还不如算了。后来我也没有怎么过问了,问多了怕他弟弟恨我。

lovesummerwine 发表于 2013-8-20 21:11

六毛 发表于 2013-8-20 22:05
不对啊,mm,就算遗嘱是全部都给小叔子,德国遗产法也有规定,我忘记了是百分之10还是多少,是法定的必须 ...

我也觉得不合理.
不合法律规定的婚前协议以及遗嘱,都是不生效的.
都是母亲,凭什么不给其中一个孩子继承权呢?

lovesummerwine 发表于 2013-8-20 21:12

最爱注册 发表于 2013-8-20 22:07
你没毛病吧????

有质疑, 就算有毛病? 正常情理吧?

岔巴子 发表于 2013-8-20 21:12

现在孩子的爸爸都离开了,我更没有心情去打那个什么官司了,劳命伤神还不如将来找个工作好好上班呢。

江河湖海 发表于 2013-8-20 21:13

岔巴子 发表于 2013-8-20 21:53
你不了解情况。
我认识他的时候当时是大学生,结婚后,我们一直在努力帮他找工作。但是由于他身体一直不 ...

懂的人不用你解释,不懂的人解释也不懂。

kiwiviwik 发表于 2013-8-20 21:13

MM节哀,别太难过,LZ在哪?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帮看孩子,做做饭之类的都可以.另外,短帐号给我,我也愿意表表心意......为了两个可爱的宝宝,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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