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ochuqu
发表于 2013-8-21 12:18
maomaomimi 发表于 2013-8-21 13:06
我就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所以记忆很深
这真有喜欢八的,服了你。
继续请教专业人士。谢谢
小米家的牛牛
发表于 2013-8-21 12:25
哎,其实不喜欢在网上攻击人,不过真心想劝楼主一句,自己做了这么恶劣的事情,就该态度好的跟当事人去道歉,然后乖乖的认罪伏法,这边不会有人同情你的,也给不会给你什么真正建设性的意见的,问问律师,然后认罪态度良好争取宽大处理吧
jwyzfh
发表于 2013-8-21 12:27
擦,还有这么曲折的内幕啊。 楼主朋友现在情况咋样,警察没请喝茶吗?能透露下进展不
小米家的牛牛
发表于 2013-8-21 12:31
Darkpriest 发表于 2013-8-21 13:10
老百姓之间借钱不还,一般是民事。
不答应借还拿,上来就是刑事,哪怕是1毛钱。
我看了LZ给你的点评,真心无语了。。。
klsharp
发表于 2013-8-21 12:38
小米家的牛牛 发表于 2013-8-21 13:25
哎,其实不喜欢在网上攻击人,不过真心想劝楼主一句,自己做了这么恶劣的事情,就该态度好的跟当事人去道歉 ...
其实也挺好的,让德国法院帮LZ好好普法吧, 我们没这个义务也没这个精力。。。
huochuqu
发表于 2013-8-21 12:38
小米家的牛牛 发表于 2013-8-21 13:25
哎,其实不喜欢在网上攻击人,不过真心想劝楼主一句,自己做了这么恶劣的事情,就该态度好的跟当事人去道歉 ...
看来你本想网上攻击人了? 谁给谁道歉,这里面的关系我比你清楚。
我到这不是来找同情的。 看来这里来的专业人士不多,倒是有你这样一批给不了什么真正建设性的意见的,不喜欢在网上攻击人的法律"爱好者"。
maomaomimi
发表于 2013-8-21 12:41
huochuqu 发表于 2013-8-21 13:18
这真有喜欢八的,服了你。
继续请教专业人士。谢谢
别服我 是我们大家服你 这么不要脸的贴我们都很少看见呢 记忆犹新啊
klsharp
发表于 2013-8-21 12:48
huochuqu 发表于 2013-8-21 13:38
看来你本想网上攻击人了? 谁给谁道歉,这里面的关系我比你清楚。
我到这不是来找同情的。 看来这里 ...
你那么有理, 你跑这来干嘛, 不是已经上法庭了么? 德国法官懂法吧,他会为你主持公道的, 就像我另一个帖子里写的,一定要让你朋友登报道歉,那样才有诚意,到时候拿着判决书再来这里打我们的脸岂不更爽?
Sky23
发表于 2013-8-21 13:10
找个好律师,骗个好故事给法官听。什么案件不案件的,没有证据就没有犯罪。
Darkpriest
发表于 2013-8-21 13:24
小米家的牛牛 发表于 2013-8-21 13:31
我看了LZ给你的点评,真心无语了。。。
确实啊。。脑子不知道怎么想的。按LZ的意思就是这世界上就不该有杀人未遂这条罪名。杀人都未遂了没造成损失呀{:5_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