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mamamia
发表于 2013-8-25 20:23
损人不利己,何苦如此
ingwer
发表于 2013-8-25 20:27
是我的话就懒得理人家怎么留在德国的,没事别给自己找事情,该干嘛干嘛去。
阿猫爱吃鱼
发表于 2013-8-25 20:29
无法理解lz到底是想讲什么意思。。。
lisizhe008
发表于 2013-8-25 20:31
LZ的表达能力实在有待提高,说了半天应该让大家误解你的意思了~我猜想:LZ是应该把整个房子nach下来了吧,所以房屋合同上面只有LZ的名字,然后前房客把其中一间zwischen给了一个外国的黑户的女生,当时nach的时候那个女生就继续租住,但是那个女生是黑户,LZ担心的是会不会被查到的时候会不会牵扯到自己,因为现在房屋合同算是只有LZ一个人的~LZ,我说的对不?
爱花的猫咪
发表于 2013-8-25 20:54
给人家留条活路吧,来德国挺贵的,听说得十几万人民币。何必呢,管人家?!
ebay
发表于 2013-8-25 20:55
本帖最后由 ebay 于 2013-8-25 21:02 编辑
楼主不应该举报!你室友好可怜啊!
你室友虽然违法了,但她没伤害到任何人,她肯定也是没别的出路了才这样。
楼主举报貌似合法,但真的不合情理,不通人情。你室友是出于信任才和你讲实情,你却把人家出卖了!
要是怕连累自己,就赶紧把房子再nach出去就行了。
killer810812
发表于 2013-8-25 20:57
本帖最后由 killer810812 于 2013-8-25 21:59 编辑
看了半天没明白 她黑户如何能连累到你。。。
ps: 在德国 每个人都是为自己负责 没哪个陌生人需要你为他负责。。。
暖暖的风
发表于 2013-8-25 21:33
lz的担心也不是没道理,关键问题: lz在把房间租给别人时有没有义务查实租房者的身份,如果没义务,打可就当这事没发生过,自己不知道。
清水鱼
发表于 2013-8-25 22:02
爱花的猫咪 发表于 2013-8-25 20:54
给人家留条活路吧,来德国挺贵的,听说得十几万人民币。何必呢,管人家?!
他前面不是说过了吗,那黑户不是中国人
tengxfor
发表于 2013-8-25 23:32
lisizhe008 发表于 2013-8-25 21:31
LZ的表达能力实在有待提高,说了半天应该让大家误解你的意思了~我猜想:LZ是应该把整个房子nach下来了吧, ...
对啊~~~就是这样。。。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