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mamamia 发表于 2013-8-25 20:23

损人不利己,何苦如此

ingwer 发表于 2013-8-25 20:27

是我的话就懒得理人家怎么留在德国的,没事别给自己找事情,该干嘛干嘛去。

阿猫爱吃鱼 发表于 2013-8-25 20:29

无法理解lz到底是想讲什么意思。。。

lisizhe008 发表于 2013-8-25 20:31

LZ的表达能力实在有待提高,说了半天应该让大家误解你的意思了~我猜想:LZ是应该把整个房子nach下来了吧,所以房屋合同上面只有LZ的名字,然后前房客把其中一间zwischen给了一个外国的黑户的女生,当时nach的时候那个女生就继续租住,但是那个女生是黑户,LZ担心的是会不会被查到的时候会不会牵扯到自己,因为现在房屋合同算是只有LZ一个人的~LZ,我说的对不?

爱花的猫咪 发表于 2013-8-25 20:54

给人家留条活路吧,来德国挺贵的,听说得十几万人民币。何必呢,管人家?!

ebay 发表于 2013-8-25 20:55

本帖最后由 ebay 于 2013-8-25 21:02 编辑

楼主不应该举报!你室友好可怜啊!

你室友虽然违法了,但她没伤害到任何人,她肯定也是没别的出路了才这样。

楼主举报貌似合法,但真的不合情理,不通人情。你室友是出于信任才和你讲实情,你却把人家出卖了!

要是怕连累自己,就赶紧把房子再nach出去就行了。

killer810812 发表于 2013-8-25 20:57

本帖最后由 killer810812 于 2013-8-25 21:59 编辑

看了半天没明白 她黑户如何能连累到你。。。
ps: 在德国 每个人都是为自己负责 没哪个陌生人需要你为他负责。。。

暖暖的风 发表于 2013-8-25 21:33

lz的担心也不是没道理,关键问题: lz在把房间租给别人时有没有义务查实租房者的身份,如果没义务,打可就当这事没发生过,自己不知道。

清水鱼 发表于 2013-8-25 22:02

爱花的猫咪 发表于 2013-8-25 20:54
给人家留条活路吧,来德国挺贵的,听说得十几万人民币。何必呢,管人家?!

他前面不是说过了吗,那黑户不是中国人

tengxfor 发表于 2013-8-25 23:32

lisizhe008 发表于 2013-8-25 21:31
LZ的表达能力实在有待提高,说了半天应该让大家误解你的意思了~我猜想:LZ是应该把整个房子nach下来了吧, ...

对啊~~~就是这样。。。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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