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tista
发表于 2013-8-29 12:25
若叶繁茂 发表于 2013-8-29 11:38
女人裹足,三从四德也是传统
传统本来就分良莠
我提传统是我考虑步周详
但血缘关系跟你提到的女人裹足,三从四德可不能同日而语
dahrose
发表于 2013-8-29 12:30
selina_wgh 发表于 2013-8-29 11:26
他们直接断绝关系了~~
正在爬楼中,我觉得她也没错,只是一般人可能做不到那么狠,多少还是会念在血缘关系给弟弟点...
看到这个帖子我想起一个真事,完全另一个极端,满满正能量的!!!
也是一个20不到的姑娘,父母早逝,她是外公带大的...
有一天她在路边捡了一个男婴,这个男婴好像是有先天疾病,兔唇还是啥的我不太记得了,这女孩也尝试过这男婴找个人家,可是一直没有合适的,就留下来自己养了,让孩子叫她姐姐。
一个20岁左右的姑娘,突然带了个孩子,可想而知乡里乡亲的会怎么样在背后说闲话,所以这姑娘也一直没找到好对象,就靠自己的力量把这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带到了6,7岁。
孩子大了以后,医院建议可以给孩子做手术了,但是这女孩儿家不富裕,可以说根本就没啥钱,在当地电视台的帮助下,不少好心人觉得很感动,就给这姐弟俩捐了钱。
后面就是案例了,讲一个骗子冒充新加坡华乔把这姑娘钱给骗了,当然最后也被抓进了监狱。
后面那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姑娘也太善良了,当中她外公一直反对她养这个男婴,她就这么坚持下来了,真的很伟大!!!!!
但是从中也可以看到,一个20的姑娘独自带大一个孩子是件多么艰苦的事...
--------------------------------------------------------------------------------------------------------------------------------------
下面问个纯法律问题,可以讨论。
这LZ说她当初因为这个弟弟和她父母断绝了关系,如果真的是法律意义上的断绝,也就是说是在双方都同意,法庭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律判决LZ和她父母之间的关系不再存在,那么她父母之后生的这个弟弟,是不是法律意义上和她也没有任何关系????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3-8-29 12:30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3-8-29 12:38
贝贝猪
发表于 2013-8-29 13:13
amanda2606 发表于 2013-8-29 10:24
帖子里说了,她是爷爷奶奶养大的,父母连过年都不接她回家。。
这样的家庭造就了他这样的性格与冷漠,也挺正常的,我们这种从小在温暖家庭中长大的人是无法体会她那种恨的.
dahrose
发表于 2013-8-29 13:35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3-8-29 12:30
如果那姑娘的父母留下了大笔遗产,亲戚什么估计也不会不管这个孩子的。
如果遗产数目不够高,估计最后交 ...
我只是进行推测啊,她帖子里也没细说,但她父母应该是突然双双去世,那表示十有八九是个意外,照理来说意外的话应该会有赔付方吧,比如交通意外啊啥的。这笔赔付的钱怎么都有那儿子一份儿的。
dahrose
发表于 2013-8-29 13:39
贝贝猪 发表于 2013-8-29 13:13
这样的家庭造就了他这样的性格与冷漠,也挺正常的,我们这种从小在温暖家庭中长大的人是无法体会她那种恨的 ...
嗯,她其实跟她父母感情不深。
我那个问题是纯法律讨论。她那口头的断绝没效力,其实她对这个弟弟还是有义务的,不过就像她自己说的,就算被告法院估计也不会判给她,不如把孩子给个健全的家庭,好好抚养长大更好些。
我是想问如果这个断绝是有法律效力的话,她和这个血缘上的弟弟到底有关系没????
月隐
发表于 2013-8-29 13:46
{:7_436:}表讨论了,写手写哒,一群憨姑娘在这里当真呢。
公马密码gmmsb2b的资料更多>>
男,海外德国
注册日期:2013-08-17
上次登录:2013-08-29
新鲜事
筛选
我错了,我准备把弟弟抱回来和女儿一起养,给他一个美好的童年。查看原文>>
转发(1)收藏评论(28)今天16:26来自娱乐八卦
我强迫症我玻璃心我抓狂啦,我只想说我162,86斤当不起肩宽胯大四个字查看原文>>
转发收藏评论(3)今天15:51来自娱乐八卦
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我会成为我妈眼中的白眼狼查看原文>>
转发收藏评论(4)今天15:03来自娱乐八卦
月隐
发表于 2013-8-29 13:54
本帖最后由 月隐 于 2013-8-29 12:55 编辑
dahrose 发表于 2013-8-29 12:39
嗯,她其实跟她父母感情不深。
我那个问题是纯法律讨论。她那口头的断绝没效力,其实她对这个弟弟还是 ...
不会有这样的判决的,因为身份关系不得抛弃和转让,血缘关系永远不能通过法律来断绝。
纯法律讨论的答案是:如果未成年人被收养,那么他的父母亲人可以申请确认无法律上的抚养赡养权利义务关系,而不是申请确认“我不是他亲生爹妈”。另外断绝关系可以用到养父母子女关系中。
立法者之所以这么规定,是考虑到人伦血缘关系,如果人伦血缘可以通过法律解除,将会引发一系列的道德风暴,比如,遗弃未成年子女或者老年父母;比如禁止结婚的血亲,这些都可能将通过抛弃身份行为来得到法律的支持,那不是乱套了么
ningning1003
发表于 2013-8-29 14:03
看人喽。。。我妹妹还是我从公园捡回来的。。。我妈说要把在市郊的一套有院子的房子留给她。。我也没意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