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i
发表于 2013-8-31 12:42
amanda2606 发表于 2013-8-31 10:50
问题是人家可能自己有很好的家庭阿,为啥要去走假结婚这个路呢??
还有,很多开公司的都把孩子顺利办过 ...
人家开公司是为了做生意,如果仅仅就是为了解决身份的话,把孩子办过来远远不够。配偶在国内的话,很麻烦的。还有监护权的判决啥的。
新开个公司,单身母亲想搞团聚,人家大使馆看多了这样的案例,被拒绝的多了去了。
PPTHH
发表于 2013-8-31 13:44
据我所至,离异之后如果带孩子过来,没有之前配偶的同意是不给签证的。
Sky23
发表于 2013-8-31 14:27
德国驻中国的使领馆在工作日都有专人上这个论坛,他们特别注意有关签证的贴。
Sky23
发表于 2013-8-31 14:34
孩子和母亲团圆是基本人权。一般来说,只要你有监护权,就可以将你的孩子办过来。这和你为什么在德国成立公司以及你公司是否有业务无关。
除特殊情况外,一般找个有关《外国人法》的律师就能搞定(费用在700欧元左右)。
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amanda2606
发表于 2013-8-31 15:39
wini 发表于 2013-8-31 13:42
人家开公司是为了做生意,如果仅仅就是为了解决身份的话,把孩子办过来远远不够。配偶在国内的话,很麻烦 ...
你咋知道她老公没过来呢?我不了解阿。。
开公司就为混签证的人也多了去了!
土豆条
发表于 2013-9-3 20:51
孩儿的父亲还在国内呢,要打里国内公司的很多事情。我想在这儿开公司的,都希望把孩儿办过来吧。
首先想啊!其次,这边不象国内只有考大学这条独木桥可走。诶,不易啊。
土豆条
发表于 2013-9-3 20:54
老公还不错耶,没打算换人呦
土豆条
发表于 2013-9-3 20:59
当然是想在这边拓展业务呀,事情总是开头难呀。刚开始都是往里扔钱。开拓市场不易呦,再加上人生地不熟
土豆条
发表于 2013-9-3 21:02
大使馆的人也逛这儿吗,是不是可咨询一下呢
土豆条
发表于 2013-9-3 21:09
您认识都办过来了,这就放心了一些。也是这边开公司,然后团聚过来的吗,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