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发表于 2013-9-17 00:02

我这种情况可以兼职吗?

本帖最后由 2004 于 2013-9-18 00:18 编辑

跳槽离开了原来的公司,但是原来的老板还私下联系我,希望我能够在业余时间给他作兼职,负责联系中国的业务。可是新的公司在合同里规定,与新公司业务重合的领域里兼职必须上报人事部。象这种情况如果我私下作兼职是否有风险,比如财政局会否查帐之类的,如果以老婆的名义兼职是否好一些?请达人帮忙解惑,恳请各位轻拍。非常感谢!

smyazh12 发表于 2013-9-17 00:38

表面上看,当然不行。但是如果你掩饰的好,谁也不会跟钱过不去。

sicheng6699 发表于 2013-9-17 10:30

遇到类似的问题,我委婉拒绝了 。

一方面,印象不好,不想让德国人觉得外国人什么是都是可以商量的,不必按照法律来,缴税。(当然德国人不是没有)

另一方面,没有时间,觉得安心干本职工作,拿出晚上或者周末的时间来,基本就变成工作狂了。

最后一点,个人觉得不是最重要的,薪水也不是很高,毕竟他也想省一些。

总之你自己衡量吧

2004 发表于 2013-9-18 00:19

感谢楼上两位,但是每月的收入会在税务局那里有麻烦吗?

smyazh12 发表于 2013-9-18 06:58

你就是贪小便宜。。。大不了让他转给你国内的父母。

wuxiaojie 发表于 2013-9-18 08:53

给新公司知道,可以作为开除的理由。 就旧公司是否正规走账, 如果一切正规,早晚就。。。。

romleo 发表于 2013-9-18 08:59

说白了这就是黑工嘛。要么告诉现在公司,但是这肯定不行,可能会裁掉你;所以最好就别接了。当然有个例外,完全现金交易,也不用邮件什么的说钱的事情。查也没证据,不过这样不是太好。。。

贝贝猪 发表于 2013-9-18 09:11

感觉新公司更介意的是商业机密,抢客户什么一类的吧.要不为什么规定是"与新公司业务重合的领域里兼职必须上报人事部"而不是所有的兼职都要上报.

sicheng6699 发表于 2013-9-18 09:32

2004 发表于 2013-9-18 00:19
感谢楼上两位,但是每月的收入会在税务局那里有麻烦吗?

都说了“不必按照法律来”,楼上的说太直接了,呵呵,就是黑工嘛

黑工跟税务机构没有任何关系的 :)

走银行的黑工是傻黑工,早晚留下证据

不是非常缺钱的话,就不要干了

regenregen 发表于 2013-9-18 09:40

do it with 450 basis.. it doesnt matter..

km 发表于 2013-9-18 10:53

http://www.akademie.de/wissen/nebenberuflich-selbststaendig/meldepflicht-beim-arbeitgeber
找你们人事部开个允许你有兼职的证明,给你前老板打个MINIJOB的工,这不三方都高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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