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d 发表于 2013-10-9 22:55

Kündigungsfrist期间能在新公司工作吗

Kündigungsfrist只有4周,刚好把今年剩下的Urlaub休掉。但是新单位又想让我下个月就上班,也就是说,在旧公司休假期间,新工作就要开始了。工作许可没有问题,还会不会有什么其他问题啊?会不会有税务局啊,劳动局啊什么的来找我麻烦啊?

大狗 发表于 2013-10-10 00:46

这个问题关注下,估计快遇到相似问题了,帮顶!

猫厨 发表于 2013-10-10 06:12

不行。休假的时候你还是老东家的雇员。除非老东家同意你早离职并把你的休假折成钱给你。不然你算违反合同。合同里一定有一句你做第二职业必须得到雇主同意这一条

sicheng6699 发表于 2013-10-10 07:52

你想带薪休假,同时拿另一个公司的薪水,这样应该行不通的吧。

可以考虑Nebenjob这事儿?给新公司6类税卡,过了一个月再换?
够折腾了。。。。(过了一个月)。。。折腾够了?

jimmixi 发表于 2013-10-10 09:49

鱼和熊掌不能兼得

fachs 发表于 2013-10-10 11:00

不行,我有一个同事以前就这样干过,结果被我们老板给发现了。
本来打算把他告上法庭的,后来和他新公司的老板内部调解了,
结果就是他现在的老板对他印象很差

并非如此 发表于 2013-10-10 11:17

如果新的雇主愿意花钱买你的urlaub, 你就可以提前离职,一般老雇主是不会不乐意拿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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