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纳兰
一.不知明智理智地管理论坛解决纷争,反而激化矛盾挑起争端。前几天纳兰版主因随意删截他人的帖子,并用网友豆豆2866的名义发表,而引起豆豆2866的抗议,网友向版主提意见乃是论坛正常现像,纳兰作为版主理应明智理智地管理论坛解决纷争,可是,在纳兰的回帖里,竟然没有就事论事,牵三扯四地公然向其他网友挑衅,甚至连把网友“拉出来遛遛”‘“给脸不要”“吐出的吐沫迎风落在自己脸上”这等街头悍妇撒泼的话都说出口,真令人汗颜。
二.凭自己喜好随意删帖。
事后,很多帖子被大量删除,只留下入她法眼的,这不是以权谋私又是什么?小论坛是大社会的一个缩影,只要不违反论坛法规,应该允许各种声音存在,文心雕龙版更不是纳兰一家的自留地,栽什麽瓜种什么果是每位作者的自由,不能由你纳兰一个人说了算。你版主应该以德服人以理服人,以才服人,你的的责任是管理好你的坛子,并以身作则在论坛里形成良好的风气,而不是乱用手中的权力随意删帖封口。
三.信口开河,出言不逊。
更可笑的是,在纳兰的回帖里含沙射影地说有人和她的大情人左右手互搏,经纳兰如此一说,很容易被误导成蓝黛和“蓝黛第一大情人”两个ID是同一个人,“蓝黛第一大情人”严重侵犯蓝黛的ID,我恳请live总版主帮我查出那个“蓝黛第一大情人”的真实身份,以正视听。纳兰身为版主,不以身作则,出口不逊有意激化矛盾,实在令曾经活跃在文心雕龙的网友大失所望。
[ Last edited by 蓝黛 on 2005-5-9 at 15:28 ] Originally posted by BS纳兰 at 2005-5-9 16:28
曼玉姐姐真的生气了耶,后果是不是很严重呢?
文学版阿拉是常去窥窥的,也顺便学习学习,眼看着那里最近让“纳兰哥哥”搞得象烂糊三鲜汤一样,让我们弹眼落睛,真是无奈。。。谁让人家是那里的版猪呢?
阿拉 ...
请阁下回去刷了牙再来!怎么从小是吃臭豆腐长大的?!:lol:
你妈爸没有教育你怎么在大庭广众之下说话?!失职哦!严重失职!!!
$ok$$ok$$ok$$ok$$ok$$ok$$ok$$ok$$ok$$ok$$ok$$ok$$ok$$ok$$ok$$ok$$ok$$ok$$ok$$ok$$ok$$o$我晕$$我晕$$我晕$$我晕$$我晕$$我晕$$我晕$$我晕$$我晕$$我晕$$我晕$$我晕$$我晕$我晕$$无聊$$无聊$$无聊$$无聊$$无聊$$无聊$$无聊$$无聊$$无聊$$无聊$$无聊$$无聊$$无聊$$无聊$ 唉……怎么最后一块圣地也……唉……圣殿已然沉沦。 Originally posted by BS纳兰 at 2005-5-9 17:25
3楼的疯弟,窝里相登了该!
阿拉上海宁是不吃臭豆豆的,我看不过纳兰的行径,不想跟你捣江湖,你鲜嘎嘎得跳什么呀,看你也是个买汰烧,阿拉懒得跟你计较。你的口臭,没有人跟你一样没品。
让纳兰哥哥进来给 ...
呵呵,尔等豺子野心,明眼人都会看穿!
不要混淆视听.有种的就赤膊上阵,换什么马甲上?!$无聊$
我本江湖散人,不想卷入任何江湖恩怨,只因为你在文中指桑骂槐骂到太岁头上来了,
老虎不吃人,你就当是病猫?
呵呵,你算那路子上海瘪三?在这里丢人显眼?1
渴了就说渴了,饿了就说饿了,别绕弯子兜圈子!
你如果想找事,我奉陪到底!文比武斗,放马过来!
$ok$$ok$$ok$$ok$$ok$$ok$$ok$$ok$$ok$$ok$$ok$$ok$$ok$$ok$$ok$$ok$$ok$$ok$$ok$$ok$$ok
$我晕$$我晕$$我晕$$我晕$$我晕$$我晕$$我晕$$我晕$$我晕$$我晕$$我晕$$我晕$$我晕$ 咦,看到上海话,近来瞄瞄! 楼主大姐,我就说一句话:
根据萍聚守则,为避免口水战,版主管理帖子(删除,转移,分割等等)都是正当的权利 苏格兰风笛,我在和纳兰讲道理,你如果看不过眼请另起一贴开骂,别把我的帖子引入歧途。 Originally posted by 纳兰 at 2005-5-9 17:59
楼主大姐,我就说一句话:
根据萍聚守则,为避免口水战,版主管理帖子(删除,转移,分割等等)都是正当的权利
包括在回帖里含沙射影指桑骂槐也是你版主的正当权力? 我还要说的是,提出不同见解发出不同声音同样也是网友的正当权力!你当版主的有理讲理,什么叫“拉出来遛遛”?把网友是当你家後花园的宠物遛来遛去,成何体统? Originally posted by BS纳兰 at 2005-5-9 17:25
3楼的疯弟,窝里相登了该!...
阿拉上海宁都知道的,锣鼓听音,但凡有点眼光,懂点文字的人都看的出来,那个“纳兰”哥哥正在和“疯弟”在发春情呢,真搞不懂,两个大男人怎么这么娇柔造作,这个性取向也有点太那个了吧。如果有什么私房话,能不能在自家床头摆呢,实在没地方,去西安开个钟点房也行呀,我们不在这里看你们道糨糊。
不搞无间道,讲正理:因为别人不知情,参与了你俩的淫对,就是我们的文学水平不行,也不能挨个往外打呀,发贴就是让人跟的呀,你还搞上一堆马甲围攻其他人,就是发情了也不能不管不顾的,阿拉就是多么脑力衰,勒煞吊死也能文笔上都看的出在中间搅屎棍的子矜和曼玉姐姐说的那个**情人都是纳兰哥哥的马甲呢,这样的左右互搏游戏看的太爽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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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阁下:你的"疯弟"是在说谁呢?
而其他的话也只有尔等龌龊之辈才能想出和说出,忘了"耻"字怎么写?
根据现代心理学精神分析学派理论,恰恰说明你的头脑里整天装的是些垃圾!
你如果再怀着惟恐天下不乱,想搞派系斗争的话,我见了就灭了尔等气焰没商量!
敬请你莫要再用那些不干净的词含沙射影,有种的就直说!
古城长安怎么都成了你的眼中沙肉中刺?呵呵,真成了阿扁的德行?
呵呵,省省吧.有时间好好写点正经东西,让自己和大家都有些阅读的享受.
如果只是把心思用在东家长,西家短,这么38的还浪费父母的血汗钱来德意志丢人,我替你和他们觉得不值哦!
真的不值哦!:)) 大家不能少说一句吗? 本人郑重声明:蓝黛只是就论坛管理不合理之处提出自己的见解,成心希望纳兰版主能够反躬自省,礼贤下士,把版面管理得更好更健康更有朝气。如果有人在此对垒谩骂,那不是蓝黛的初衷,要吵架请另选地方。 hahaha~~~支持支持纳兰同志.老实说,我个人挺欣赏他的做事风格的. Originally posted by andulu维 at 2005-5-9 20:02
hahaha~~~支持支持纳兰同志.老实说,我个人挺欣赏他的做事风格的.
说什么“不要给脸不要”,网友的脸皮不是你纳兰版主给的,说什么豆豆背后的黑手是和她的情人左右手互搏的大姐,蓝黛姐姐已经现身了,就请那个蓝黛情人也现身吧,我倒要看看,究竟是谁在左右手互搏,究竟谁是豆豆的黑手,莫非人家受了委屈不能申诉?申诉了就是有黑手指使?如果纳兰版主敢作敢当,能挺身而出为她的不实不当言辞诚恳赔礼道歉,那才更值得阁下的欣赏。
纳兰版主,你可以对网友的批评充耳不闻,你可以对你不负责任的言辞强词夺理,但你不可以对你恣意出口伤人没有歉意的表示! Originally posted by 纳兰 at 2005-5-9 17:59
楼主大姐,我就说一句话:
根据萍聚守则,为避免口水战,版主管理帖子(删除,转移,分割等等)都是正当的权利
这正是典型的监守自盗!你为什么删了别人南腔北调的声明贴?未得他人允许,私自注册大情人系列来污辱网友,难道不会引起口水战么? 注册不算,还反咬一口说别人和自己的情人打情骂俏左右手互搏,贼喊捉贼,真真的可恶到家! 没看懂。。。 没懂是吗?那是因为纳兰删除了证据!不过还好,我自行保存了一些,一会挑主要的贴上来你就懂了。 看见大家这么为豆豆仗义执言,非常感动,在此我把我的抗议信帖出来,可惜的是后面还有纳兰的一大段谩骂网友的帖,已被删除.相信是非曲直大家自有公断.
纳兰版主,俺对你随意截取我们回帖的作法万分的愤概,你如果嫌我等回的诗不符合你
的要求尽管明说,错在何处俺实在不知,连个招呼都不打,帖子就被你不由分说给截断
了。注意,这里不是简单的删帖,而是没经过俺本人的同意就以俺的名义另截取一贴,
还说什么是“无聊回帖,博大家一笑”云云,大有将我等无聊之辈拉出去示众的架式。
俺倒要请教纳兰:何谓无聊?若嫌别人“打情骂俏”污了您高贵的双眼,难道您在月儿
爬墙的自言自语屋里和他人打情骂俏还少吗?如果您健忘,豆豆提醒您,在那个主题的
上百个回帖里,您自己去数数,光是您版主大人领头打情骂俏的回帖有多少!还有在俺
的“俺支持盗版的道理”帖子里,您版主大人虽没有现真身,但你敢否认在那里打情骂
俏的就没有你的马甲?嘿嘿,别看学艺术体操出身的豆豆智商情商不如你,但在这里
奉劝纳兰版主,正人先正己,您千万别做出一副假惺惺的伪淑女的嘴脸,热线上能人如
云,俺不服的还就是你!不是俺数落你的不是,说起来俺也算是德国热线的老网友了,
也亲眼看到了文版的几任更替,他们虽然有的狂放有的清雅风格各异,但也算是自成一
派,但勇于一马当先把文版当成水库的也就数纳兰版主您了,更可恶的是就兴你版主领
一帮马甲兴妖作怪,别人一语不入耳就被扣上“无聊的才子佳人”的美冠,这顶帽子实
在太大,俺豆豆担当不起,你也不用费心把俺的发言拉出来示众,因为俺根本不怕这个
,俺就没认为自己错在何处,如果说没按你的要求对诗就得示众的话,你是不是先得检
讨你自家在对诗的条件过于宽泛?嗷,俺明白了,宽泛只是对您自家,对像豆豆这样的
外人还是要严格要求滴,明目张胆的责人严责己宽,眼看着文版在您手里一步步退化成
你和你的马甲们打情骂俏铲除异己的浑浊水库,真是沉痛呀,就冲这点,您就不配当这
个版主,还是趁早勇退了吧!
[ Last edited by 豆豆2866 on 2005-5-10 at 01:42 ] Originally posted by 蓝黛 at 2005-5-9 20:29
说什么“不要给脸不要”,网友的脸皮不是你纳兰版主给的,说什么豆豆背后的黑手是和她的情人左右手互搏的大姐,蓝黛姐姐已经现身了,就请那个蓝黛情人也现身吧,我倒要看看,究竟是谁在左右手互搏,究竟谁是豆豆 ...
喂!你搞错了,我只是他的一个忠实支持者和fans。 Originally posted by athena_hu at 2005-5-9 18:28
大家不能少说一句吗?
hu mm有来劝架啊!唉!又吵起来了…… 看了几个帖子,觉得 蓝黛mm和豆豆mm应该都是很讲道理的。但是有两个人,你们说话有点过分了,会不会扩大争吵啊?!!!
投诉有理有据就好了,不要说得太难听,不然人家怎么看你们呢? 有些架是一定要吵的,有些真相是一定要揭露的,有些公道是一定要讨回的。
这事live老大可不能置之不理。 Originally posted by 可惜我是水瓶座 at 2005-5-9 23:59
hu mm有来劝架啊!唉!又吵起来了……
我劝架也没用!看着阵势!哎。。。。。。 劝架也没用,向情向不了理! 版主的权力可不是随便践踏别人!
纳主:威风不是耍出来的!威望不是骂出来的!想在论坛树威,麻烦你拿点“德行”出来!你的管理也不要太霸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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