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in2217 发表于 2013-11-7 10:17

关于失业金续拿是否可能的一个问题,求解,谢谢~

本人工作了三年多,因为两地加上elternzeit结束,于是主动辞职,没有Sperrezeit就开始拿失业金了,大概有三个月了,这期间一直在积极找工作,现在有一家公司的offer,但公司希望先试工一段时间,比如4到6周,然后决定是否给个正式的合同。我决定接受,但问题是想知道,万一,试工结束后,公司或我自己不满意,不想继续,这个时候,能接着领剩下的9个月的失业金吗?望懂这方面的人给解答一下,最好有个条例啥的,谢谢!

littlelily 发表于 2013-11-7 14:49

同关注!我的疑问和楼主有些类似,但是又不一样。我的问题是,如果怀孕期间领失业金,但是一直到Mutterschutz结束,失业金还没领完。那么等到孩子去上Kita之后(比如孩子一周岁了),我还能领剩下的几个月吗?比如一两个月。也希望能有条例的解释。非常感谢!

littlelily 发表于 2013-11-9 18:21

哪位大侠知情的,能给回复一下吗?先谢谢啦!

TT1981 发表于 2013-11-9 19:27

littlelily 发表于 2013-11-7 14:49
同关注!我的疑问和楼主有些类似,但是又不一样。我的问题是,如果怀孕期间领失业金,但是一直到Mutterschu ...

你的失业金是可以继续拿的

yjt771127 发表于 2015-3-12 21:28

TT1981 发表于 2013-11-9 19:27
你的失业金是可以继续拿的

楼主,我想问你一下,去劳动局如何申请失业金?需要带什么材料?去什么部门?能给个详细点的说明吗?我如果去劳动局办理申请失业金,该怎么说?怎么申请?完全没有方向啊!(工作满三年辞职,合同到14年年底,本人长居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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