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索偿借给别人的钱
我在2011年9月借给一个德国人几千欧,他写了一个Quittung给我,注明几年几月几日我给他多少钱,由于大家当时是朋友,出于信任没有注明说一定要何时还钱,反正就是尽快。结果直到今天才还了300块,这期间我多次催促,但他总以各种理由推迟还款。虽然去了趟律师那里,律师说要尽快索偿,给我写了一封信,我认为是作为Mahnbescheid,催促那个人尽快还钱。我想问这种情况Verjährungdfrist是到什么时候,如果这个德国人不理睬律师的信,并且他以没有还款能力为由,我该怎么办。恳请懂得法律的朋友帮忙,毕竟是血汗钱啊,感谢了! 借了钱还能是朋友吗?{:5_367:} 请各位法律达人帮忙 {:8_473:} 民事刑事一起弄,直接去法院告。同时报警其欺诈,刑事是否成立,检察官会书面给你回复楼上的意思是报警为刑事,去法院直接告为民事?
我现在拿到一份律师的信,很官方,就列了几个条文及有什么后果,还在考虑要不要寄出去,担心这封信吧人家惹毛了,就破罐子破摔. 如果他说没有钱,也没有工作,法院也拿他没办法. 我到时候还要倒贴诉讼费,律师费.
请教各位了! 好像这种欠款的民事纠纷三年内不起诉就失效了,具体是不是你可以咨询下。
我感觉还是别借钱,借了就做好收不回来的准备,反正我也不问别人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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