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k123 发表于 2013-11-16 20:23

配偶德國籍,能申請長居嗎?

如題,配偶是新入籍的德國人,結婚已經3年了,我本人在德國居住也6年了,只是沒工作,能申請長居嗎?
按照AufenthG §28似乎可以,但是沒有講所指的德國人包不包括新入籍的。不知道有沒有人辦過?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13-11-16 21:28

之前有人给过判例,说是可以的

mading 发表于 2013-11-16 21:36

需要60个月的养老保险(你老公的)。
我们情况和你一样,男方入籍,女方中国籍。

申请长居,还打印了法律条文给外办,说明60个养老保险不是必须条件。
对德籍配偶来说,应该是别的条款,不是9b那个条款。

后来外办正式回信,说是根据什么司徒佳特的判例,还是需要60个月的养老保险。
北威州, Kleve 外办

柏林党卫军 发表于 2013-11-16 22:12

我们这里规定,即使一方入籍,另一方也要在换家庭团聚签证三年后才能申请长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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