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领失业金期间的休假问题
大家好,我本月开始领失业金。劳动局说只有21天假期,已且包含周末。但我想一月份回国待23天。所以想向有经验的朋友们请教一下,多出来的这2天只是会被扣掉2天的失业金吗?还是会有很严重的后果,比如要重新申领失业金。需要向劳动局出示回国机票吗?先谢过大家啦!(发在工作板上没人理⊙﹏⊙)
没领过,不过好奇,领这个还有假期一说? 将你的机票给劳动局看并向你的Berater请23天假,他们批准后将会扣你两天的失业金。回来后第二天必须及时报到就是了,不必重新申请领失业金。 yuxiu1638 发表于 2013-11-24 00:33
将你的机票给劳动局看并向你的Berater请23天假,他们批准后将会扣你两天的失业金。回来后第二天必须及时报 ...
哦好的,明白啦!太感谢您的帮助啦! 老谷 发表于 2013-11-24 00:08
没领过,不过好奇,领这个还有假期一说?
嗯有假期的。不过只有21天,而且已经包含周末了。 我去谈话的时候,劳动局说是出境最长6周 xiaoge07 发表于 2013-11-24 13:10
我去谈话的时候,劳动局说是出境最长6周
是嘛!那估计就是出去带薪休假21天以外,还可以在冻结失业金的情况下处境6周吧?!瞎猜的呵呵 xiaoqiuzao 发表于 2013-11-24 19:48
是嘛!那估计就是出去带薪休假21天以外,还可以在冻结失业金的情况下处境6周吧?!瞎猜的呵呵
劳动局给我的答复是,只要离开德国超过6周,就没有失业金可以拿。但回国德国后可以重新申请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