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政府的拍卖房,难道要扛下前任的债务?求助!
大家好,有个急事,需要大家帮忙。有个朋友,前段时间一直在看房,最近得知政府有房在拍卖,就选了其中一套,看过之后,觉得没问题,就买了下来。
房子买了之后,过了几天,收到了房屋公司(估计应该是建筑商吧,具体的细节我朋友也没有提及)的来信,说前任房屋的所有人,欠债500多欧元,还没偿还,要求我朋友作为房屋的现任所有人,偿还债务。
我朋友觉得很无语也很气愤,首先,政府在拍卖这个房子的时候,提供的信息里没有提及任何房屋欠债的细节。其次,从逻辑的角度,他觉得,前任的债权纠纷没有理由转嫁他的头上。
我朋友因为现在身在国外出差,来不及去找律师,所以先来这里请教下大家。不知道有没有朋友以前遇到或者听说过过类似的情况,以及当时是怎么处理的。希望可以吸取点经验用来参考!
多谢大家了!
heuteabendwo 发表于 2013-12-2 19:43
其实不是钱的问题啦,主要我们不懂法律,怕不明不白的吃亏!
这和法律有虾米关系啊? 他合同里写了要承担就要,没写就不要啊。
合同在他自己手里,不自己看合同,上网来瞎问个啥。合同都不给大家看,谁帮得了? 500欧真不多啊,好房中介带看一次保留几天不得几百? 这个是有可能的,要看购房合同上怎么写了。 拍卖房本身就是有各种问题才便宜的,所以要事前做足功课调查好才能下手啊。 听起来很不合理 从民法的角度来说,不应该。
债随人走,跟债务人的具体财产不挂钩,除非房子上有抵押权或者是土地债务,但这是物权,必须要登记的。如果买房的时候在登记薄上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就不应该承担这个债务。
不过德国政府拍卖神马的我不是很懂,还要具体看看合同。 这种政府或银行拍卖的房产,买下房产的人承担房产相关债务很正常,出售人事先不说明债务数额也很正常。相应的条款合同里都会写。
你先仔细看看合同,如果合同里确实都写了,就赶紧交钱吧。
买个房子500块的差价那是零头的零头啊 alternativ 发表于 2013-12-2 17:21
这种政府或银行拍卖的房产,买下房产的人承担房产相关债务很正常,出售人事先不说明债务数额也很正常。相应 ...
我不知道我朋友的合同里是怎么写的,回头我让他仔细再看看!谢谢啊 adrenalin 发表于 2013-12-2 19:01
买个房子500块的差价那是零头的零头啊
其实不是钱的问题啦,主要我们不懂法律,怕不明不白的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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