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克多利亚
发表于 2013-12-4 23:01
alphasong 发表于 2013-12-4 18:31
亲,请看32楼的截图,距离路口左上方不足15米的地方那两排虚线,我认为就是人行横道
是的;我也看到了
dc3
发表于 2013-12-4 23:14
milknone 发表于 2013-12-4 21:39
嗯,但问题是警察没有听我的陈述,他并没有问我任何问题,所以我想是不是需要有申诉的机会还是什么的?
...
旁边不是还有个德国女孩吗?警察有那个女孩做证人了,再加上你不走斑马线,错在于你,还问你什么!
Rioja
发表于 2013-12-4 23:18
Lz以后也要小心,感觉你好像不能正确的判断车子是否在移动。
陶瓷虾
发表于 2013-12-4 23:41
本帖最后由 陶瓷虾 于 2013-12-4 22:43 编辑
alphasong 发表于 2013-12-4 18:31
亲,请看32楼的截图,距离路口左上方不足15米的地方那两排虚线,我认为就是人行横道
两道虚线是Fußgängerfurt,没有信号灯或者信号灯不为绿的时候,行人没有vorrang
斑马线才是Fußgängerübergang,行人有vorrang
楼主即使不是全责也是主要责任。这种问题还是车版问吧,这里好多人都对交规一知半解
collboy
发表于 2013-12-5 00:24
本帖最后由 collboy 于 2013-12-4 23:40 编辑
milknone 发表于 2013-12-4 21:11
谢谢,不知道你说的是行人对车,还是车和车之间。因为我只是走路去上班,出现事故后警察并没有问我,没有 ...
楼主需要补课的地方很多很多啊
这是一个法制国家,警察的功能是执法,就是在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行驶公共权力。在你的这个事件中间,他的职责仅仅是第一时间记录事情的经过,也就是取证,他没有判断谁付多少责任的权力,至少他的判断没有法律效力。这里的取证目的有二,一是为保险,二是为法庭。
只要你和对方对于事故结果责任达成一致看法,他的取证就仅为保险服务。要是你和对方没有纠纷,那根警察就没什么事情。一旦你们之间发生争执,那么他的取证将来就是法庭上最有效的证据。
至于警察给你的那个信,也有两个目的,一是他的取证需要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对方应该没有收到这样的信件,因为在事故现场他就应该做了笔录并且签字画押。楼主因为被救护车带走了,所以收到警察的信函,这就是一个笔录的过程。楼主的回信将来就是呈堂证供;二是按照交通法规,楼主的行为确实违反了公共法律,警察需要代表国家行驶公共权力,就是对楼主进行惩罚。说的简单些就是楼主的行为危害了正常的社会次序和安全,所以需要罚款。罚款的金额取决于这个危害行为的本质和带来的经济损失。假设对方是开个保时捷,不巧又被楼主撞花了车头,那么楼主除了赔偿车主的修理费以外,还要接受一笔较大的罚款。我上面说的35欧元是本人上次雪地开车发生侧滑,撞上路边栏杆的结果。栏杆掉了点油漆,我的车破了一个洞。因为我没有注意雪地行驶要缓慢的原则,所以是grob fahrlässig, 所以处罚35欧,这里面没有任何人受伤,破损栏杆的财产损失也微乎其微(<100欧)但是我的行为带有潜在的社会危害,所以加以惩罚
milknone
发表于 2013-12-5 00:38
本帖最后由 milknone 于 2013-12-5 00:06 编辑
collboy 发表于 2013-12-4 23:24
楼主需要补课的地方很多很多啊
这是一个法制国家,警察的功能是执法,就是在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行驶公 ...
是的,之前从来不知道那条路是主路,没有红绿灯的情况下不管谁都要给主路上的车辆让路。谢谢告诉我大致的流程情况。
我也问了下我的德国房东,他们很好,听我描述了事故,告诉了我需要怎么做,他说我需要承担主要责任,也帮我查了下罚款的大概最高最低额度。但当我告诉他当时那辆车之前有两辆从我眼前过去了,而我觉得车停下来。结合时间,他认为这辆车可能是想给旁边EDAKA超市出来的让路,精力集中在那辆车上,EDAKA出来的那辆车没走,所以他就直接开了,没有看到我,这也是我为什么觉得他的车停下来(或者移动很慢看不出来),但也不一定有帮助。
不管怎样,我还是想告诉警察我的描述,从我眼里看到的情况是什么样的。因为警察当时并没有问我了解情况,没有从我这儿取证,只是问了其他人,我觉得这样就下了结论做不完全,有点失公平。当然我会记住这次教训,以后更注意,但还是准备去警察那具体描述情况。
milknone
发表于 2013-12-5 00:51
Rioja 发表于 2013-12-4 22:18
Lz以后也要小心,感觉你好像不能正确的判断车子是否在移动。
谢谢,可能是当时那辆车想给EDAKA超市门口的车让路,所以停下来或者是行驶很缓慢,所以让我判断失误了。
冰川时期
发表于 2013-12-5 12:09
本帖最后由 冰川时期 于 2013-12-5 11:14 编辑
milknone 发表于 2013-12-4 23:38
是的,之前从来不知道那条路是主路,没有红绿灯的情况下不管谁都要给主路上的车辆让路。谢谢告诉我大致 ...
不明白你为什么老是强调警察没有向你"取证",铁的事实摆在那里,你是违反交通规则,你在一个不该过马路的地方强行过马路,那个就是证据,还要问你什么!你讲什么都改变不了事实。现在让你填表,不就是问你吗?你把事情经过写上去就是向你取证了。
ls的都讲得很清楚,不要搞得到时候,既要付修车钱又要付律师费
Rioja
发表于 2013-12-5 12:33
milknone 发表于 2013-12-4 23:51
谢谢,可能是当时那辆车想给EDAKA超市门口的车让路,所以停下来或者是行驶很缓慢,所以让我判断失误了。
这个说法也不正确。从parkplatz上出来的车没有先行权的,正在主路开着的车有先行权,没有必要让路。
milknone
发表于 2013-12-5 13:22
冰川时期 发表于 2013-12-5 11:09
不明白你为什么老是强调警察没有向你"取证",铁的事实摆在那里,你是违反交通规则,你在一个不该过马 ...
我就是不清楚在德国应该怎么做才问的,我没有不想承担责任或者非要改变什么,而且也是从这次教训中才知道那条路是Staatstraße,具有先行权。而且我也不觉得我问这样的问题有多不可理喻!
我也有权利对事件进行描述,任何当事人我想当应该是同样有权利的吧,不管责任在谁。但事件过了这么久才问我取证,其他人他们当时就问过了,不清楚德国办事流程难道连问下的权利都没吗?
我也说了我没有想请律师起诉,毕竟没什么大问题,只是想了解清楚事情到底怎么回事。这样以后才能避免该避免的,注意该注意的。
而且根据当时的情况,我想他的车应该也没有大的问题,他都可以开到一边停车,除非他向警察撒谎,当然我也不知道到底怎么样。
milknone
发表于 2013-12-5 13:23
Rioja 发表于 2013-12-5 11:33
这个说法也不正确。从parkplatz上出来的车没有先行权的,正在主路开着的车有先行权,没有必要让路。
我也并不清楚,只是跟房东描述当时情况的时候,他帮我分析估计的。当然这些猜测我不会在给警察的取证中乱描述,我只描述我看得的确定的
dc3
发表于 2013-12-5 15:11
善意提醒楼主,不是说那辆车可以开的动,就没事。油漆刮了,车头上有个凹凸,车主都会拿去修的,所产生的费用都由楼主买单。
Rioja
发表于 2013-12-5 15:14
milknone 发表于 2013-12-5 12:23
我也并不清楚,只是跟房东描述当时情况的时候,他帮我分析估计的。当然这些猜测我不会在给警察的取证中乱 ...
反正以后千万小心,这边虽然司机比较负责,但是车速快,在主路上50kmh, 前面突然有个人确实很难迅速反应。我得准则是不管在哪过什么路,一定要确定司机看到你了在过去。最主要还是尽量遵守交规吧。
milknone
发表于 2013-12-5 15:19
Rioja 发表于 2013-12-5 14:14
反正以后千万小心,这边虽然司机比较负责,但是车速快,在主路上50kmh, 前面突然有个人确实很难迅速反应 ...
嗯,有了这次的教训就知道了。
milknone
发表于 2013-12-5 15:27
dc3 发表于 2013-12-5 14:11
善意提醒楼主,不是说那辆车可以开的动,就没事。油漆刮了,车头上有个凹凸,车主都会拿去修的,所产生的费 ...
谢谢提醒,希望没事。
pattonoriental
发表于 2013-12-5 20:46
milknone 发表于 2013-12-4 18:47
我现在不知道警察是否认定他也是有责任的。因为当时目击的德国女孩说她看到司机试图刹车,但下雪后比较滑 ...
那基本就没机会了,人家看见刹车了
pattonoriental
发表于 2013-12-5 20:50
milknone 发表于 2013-12-4 21:39
嗯,但问题是警察没有听我的陈述,他并没有问我任何问题,所以我想是不是需要有申诉的机会还是什么的?
...
这不是给了申诉的机会了嘛,有异议就得回复
iamxyj
发表于 2013-12-6 17:41
lz可安好,人没事吧
elapsewithu
发表于 2013-12-7 00:26
爱吃山楂片
发表于 2013-12-7 15:07
觉得有个时间差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我,楼主过马路之前肯定也看见车子离他有段距离的吧?车主肯定很早也看见他了,如果没有视线阻碍的话,大家都是时间避让的
milknone
发表于 2013-12-9 11:55
iamxyj 发表于 2013-12-6 16:41
lz可安好,人没事吧
谢谢,目前一切都还好
milknone
发表于 2013-12-9 12:00
elapsewithu 发表于 2013-12-6 23:26
在此善意提醒楼主,还是最好花点钱先咨询咨询一下交通法的律师。
我有朋友也有类似的经历,他最后陪了对 ...
只希望能尽快把这事了解了,大家众说纷纭,德国同事和目击者一个德国女孩给的意见都不一样。
milknone
发表于 2013-12-9 12:03
爱吃山楂片 发表于 2013-12-7 14:07
觉得有个时间差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我,楼主过马路之前肯定也看见车子离他有段距离的吧?车主肯定很早也看见他 ...
关键是我以为他是停下来了,所以开走,结果有反应过来已经被撞了。不过已经给警察回信了,等警察的判定.
klsharp
发表于 2013-12-9 17:13
Rioja 发表于 2013-12-5 11:33
这个说法也不正确。从parkplatz上出来的车没有先行权的,正在主路开着的车有先行权,没有必要让路。
这个是可能的, 尤其在主路车流不断的时候, 经常有司机让先行权, 否则支路或者停车场的事情动弹不了,越积越多, 一般都会闪下大灯提示下对方,主路司机的确没必要让路,但是他也有权力让路。。。
爱吃山楂片
发表于 2013-12-9 18:00
milknone 发表于 2013-12-9 11:03
关键是我以为他是停下来了,所以开走,结果有反应过来已经被撞了。不过已经给警察回信了,等警察的判定.
你当时有没有带耳机听歌什么的?车子离你那么近,从声音就能分辨出来是开是停的,你是不是着急赶时间?
Rioja
发表于 2013-12-10 13:43
爱吃山楂片 发表于 2013-12-7 14:07
觉得有个时间差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我,楼主过马路之前肯定也看见车子离他有段距离的吧?车主肯定很早也看见他 ...
我也觉得,反正这事有点而蹊跷。
Rioja
发表于 2013-12-10 13:46
klsharp 发表于 2013-12-9 16:13
这个是可能的, 尤其在主路车流不断的时候, 经常有司机让先行权, 否则支路或者停车场的事情动弹不了, ...
问题是,如果这个撞lz的车前面有车的话,你说的主路车流不断的情况,为什么lz观察的是这辆车而不是前面的车?反正这十蹊跷,估计lz说的情况不够全面。
Akim
发表于 2013-12-10 23:14
LZ别再纠结警察为什么当时没向你取证的问题了,你当时被撞,是伤员,警察是不可以向伤员取证的。朋友也刚出了车祸,她全责,车全毁,她自己轻伤,被送医,现场警察没问她任何过程,就因为她受伤了。受伤情况下,第一是救人,不是判断谁责任,而且受伤的人这时可能记忆力各方面都跟不上,如果脑子受伤更完蛋,取证也没用啊。
辣酱炒饭
发表于 2013-12-29 14:01
人没事,最重要。